译文
梁鸿家庭贫困,但节操高尚,广泛阅读各类书籍,没有不通晓的事情。读完书后,他就在上林苑中放猪,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火势蔓延到别人的房屋。于是梁鸿就去寻找被火烧到的人家,询问他们损失的财物,用自己放的猪赔偿给他们。但房屋的主人还认为得到的补偿太少。梁鸿说:“我没有别的财物,愿意自己留下做工来抵偿。”房屋的主人答应了。于是,梁鸿就勤奋地做工,从早到晚从不懈怠。邻家老人们见梁鸿不是一般人,就一同责备那家主人,并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因此,那家主人开始敬佩梁鸿,把猪还给了他,但梁鸿没有接受就离开了。
注释
而:表顺连,不译。
尚:崇尚、推崇。
览:阅览。
通:通晓。
毕:此指读书结束。
牧:放养牲畜。
豕:猪。
上林苑:古宫苑,在今河南洛阳市东。
延:蔓延。
舍:房屋,住所。
悉推豕偿之:了解后把自己的猪赔偿给房屋主人。
犹:还。
他:别的。
愿以身居作: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
执勤:执守做工。
不解:不懈怠。
耆老:老人,耆,老。
恒:平常,普通。
让:责备,谴责。
称鸿长者: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
还:归还。
潘岳(公元247年~公元300年)即潘安,西南著名文学家。字安仁,汉族,河南荥阳中牟(今河南郑州中牟河潘庄)人,出生于河南巩县(今河南郑州巩义)。潘安之名始于杜甫《花底》诗“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后世遂以潘安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