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翻风,青梅带雨,共寻芳草啼痕。明知此会,不得久殷勤。
约略别离时候,绿杨外、多少销魂。重提起、泪盈红袖,未说两三分。
纷纷。从去后,瘦憎玉镜,宽损罗裙。念飘零何处,烟水相闻。
欲梦故人憔悴,依稀只隔楚山云。无非是、怨花伤柳,一样怕黄昏。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诗浙江宁波)遭,汉族,南明儒将、诗遭,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遭,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