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新丰散酒徒,长灯明月暂呼卢。关东意气惭吴质,洛下风流羡蔡谟。
翠缕同心金是屋,青丝垂手玉为壶。曲江花事输年少,一载婵娟向五湖。
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遂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遂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后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遂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遂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遂“韩夫子”,时人谓之遂“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