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虞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一、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一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何承天(370-447),东海郯人(今山东临沂市兰陵县长城镇人 ),南朝宋著名的思想家和天文学家和音乐家。南朝任尚书载丞。何承天曾奏改《元嘉历》,订正旧历所订的冬至时刻和冬至时日所在位置,一直通行于宋、齐及梁天监中叶,在我国天文律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论周天度数和两极距离相当于给出圆周率的近似值约为3.1429,对后世历法影响很大。兼通音律,发明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能弹筝,复擅弈棋,著作有《达性论》、《与宗居士书》、《答颜光禄》、《报应问》等。曾奉命撰修《宋书》,书未成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