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虞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一、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一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王褒(约513~576年),字子渊,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南北朝文学家。东晋宰相王导之后(第三子王洽一脉),曾祖王俭、祖王骞、父王规,俱有重名。妻子为梁武帝之弟鄱阳王萧恢之女。梁元帝时任吏部尚书、左仆射。明帝宇文毓笃好文学,王褒与庾信才名最高,二人特被亲待。加开府仪同三司。武帝宇文邕时为太子少保,迁小司空,后出为宜州刺史。建德年间去世,卒年六十四 。子王鼒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