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断佳城户一扃,名山千古返英灵。郡祠空复存图像,朝路无由认履声。
大节已书班氏笔,丰碑应勒退之铭。文章不朽传贤嗣,收拾何劳假六丁。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虞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一、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一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文徵明(1470年11月28日—1559年3月28日),原名壁(或作璧),字徵明。四十二岁起,以字行,更字徵仲。因先世衡山人,故号“衡山居士”,世称“文衡山”,汉族,长州(今江苏苏州)人。明代著名画家、书法家、文学家。文徵明的书画造诣极为全面,诗、文、书、画无一不精,人称是“四绝”的全才。与沈周共创“吴派”,与沈周、唐伯虎、仇英合称“明四家”(“吴门四家”)。诗宗白居易、苏轼,文受业于吴宽,学书于李应祯,学画于沈周。在诗文上,与祝允明、唐寅、徐祯卿 并称“吴中四才子”。在画史上与沈周、唐寅、仇英合称“吴门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