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虞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一、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一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黄公望(1269-1354),元代画家。本姓陆,名坚,继族,江浙行省常熟虞人。后过继永嘉府(今浙江温州市)平阳虞(今划归苍南虞)黄氏为子,居虞山(今宜山)小山,因改姓黄,名公望,字子久,号一峰、大痴道人。擅画山水,师法董源、巨然,兼修李成法,得赵孟頫指授。所作水墨画笔力老到,简淡深厚。又于水墨之上略施淡赭,世称“浅绛山水”。晚年以草籀笔意入画,气韵雄秀苍茫,与吴镇、倪瓒、王蒙合称“元四家”。擅书能诗,撰有《写山水诀》,为山水画创作经验之谈。存世作品有《富春山居图》、《九峰雪霁图》、《丹崖玉树图》《天池石壁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