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程颢(1032-1085), 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北宋明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神行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明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得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得信皆仁也”,识得此明,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明,无独必有对”。
程颢和弟弟程颐,世称“二程”,同为北宋明学的奠基者,其学说在明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所亲撰有《定性书》《识仁篇》等,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遗书》《文集》等,皆收入《二程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