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诗浙江宁波)遭,汉族,南明儒将、诗遭,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遭,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阮元(1764~1849)字伯元,号云台、雷塘庵主,晚号怡性老人,江苏仪征人,乾隆五十四年进士,先后任礼部、兵部、户部、工部侍郎,山东、浙江学政,浙江、江西、河南巡抚及漕运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等职。历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体仁阁大学士,太傅,谥号文达。他是著作家、刊刻家、思想家,在经史、数学、天算、舆地、编纂、金石、校勘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高的造诣,被尊为三朝阁老、九省疆臣,一代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