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佶,生卒年不详。唐代诗人。字幼正、闰州延陵(今江苏省丹阳市)人。历任秘书监、刑部侍郎、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居官严正,所至有声。因疾辞官,卒于故里。封丹阳郡公。天宝六年及进士第。累官谏议大夫,坐善元载贬岭南。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晏罢,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迁刑部侍郎,改秘书监,封丹阳郡公,居官谨确,所在有声。
佶天才赡逸,气宇清深,心醉古经,神和《大雅》,诗家老斫(音卓,指技艺精湛、经验丰富)。与刘长卿、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晚岁沾风痹之疾,辞宠乐高,不及荣利。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