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物其来有定则,自然然则谓然天。但因在物付各物,一任纷然本寂然。随处家庭堪作佛,无须岩壑始修仙。北机实在程门显,何事庐山不细研。
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朝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书林党领袖,“书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
阮元(1764~1849)字伯元,号云台、雷塘庵主,晚号怡性老人,江苏仪征人,乾隆五十四年进士,先后任礼部、兵部、户部、工部侍郎,山东、浙江学政,浙江、江西、河南巡抚及漕运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等职。历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体仁阁大学士,太傅,谥号文达。他是著作家、刊刻家、思想家,在经史、数学、天算、舆地、编纂、金石、校勘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高的造诣,被尊为三朝阁老、九省疆臣,一代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