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虞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一、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一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陈沆(hàng)(1785~1826)著名诗人,文学家,清代古代七大家之一,被魏源称为“一代文宗”。 原名学濂,字太初,号秋今,室名简学斋,白石山馆。蕲水(今湖北浠水县)人。陈沆于嘉庆十八年(1813)中举,二十四年(1819)中进士一甲一名,其策论文章,气势雄浑,论述精辟,笔力奇健,授翰林院修撰,清道光二年(1822),任广东省大主考(学政),次年,任清礼部会试同考官。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陈沆卒年,《清史列传》记为道光六年(1826)。周锡恩撰《陈修撰沆传》则言年四十一,当为道光五年(1825)。后归葬于浠水县西调军山南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