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南来未放还,此身忽到海中山。临池顾影聊娱戏,懒把青铜照鬓斑。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虞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一、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一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潘岳(公元247年~公元300年)即潘安,西南著名文学家。字安仁,汉族,河南荥阳中牟(今河南郑州中牟河潘庄)人,出生于河南巩县(今河南郑州巩义)。潘安之名始于杜甫《花底》诗“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后世遂以潘安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