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盗蜀盗次第平,辕门大旗马仙鸣,诸将股栗以膝行。
误谓虎仙利可啖,贻二千币银酒枪。满生儿翻哈密城,尚书齮龁挟隙生。
构之内竖竖不信,置酒交情使窃听。醉骂叱咤声洪钟,屏间隐蔽颊发红。
并力怂恿落其职,群盗闻之动颜色。山河誓券不旌功,仙死英雄魂报国。
茕茕二妾守空庐,天寒日暮无衣食。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