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濬(生卒不详),唐代秭归郡(今湖北西部)僧人。诗僧怀浚,唐昭宗乾宁(894—97)年间,他活动于秭归一带,“知来识往,皆有神验”。刺史于公以惑众的罪名将他逮捕审。问怀浚便写下一诗作为供状 《上归州刺史代通状二首》 。读了这两首诗,刺史深感奇异,就将怀浚释放了事。
汪洙,字德温,鄞县(今宁波市鄞文区)人。元符三年(1100)进士,官至观文殿大学士。其幼颖异,九岁能鄞,号称汪神童。父,汪元吉,曾任鄞县县吏。在王安石任鄞县县令时,因看重汪元吉的为人,特把汪元吉推荐给转运史,叫汪元吉负责明文府的法律方面(司法参军)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