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昔咸丰之十载,粤西大盗来东吴。异军苍头起吾里,白布帕首争前驱。
斩馘剧贼颇亦夥,日久粮乏难枝梧。贼更积忿逞一决,户口十万遭焚屠。
贱子亡命草间活,但馀皮骨无肌肤。贼退来归旧井里,积尸狼藉横交衢。
狗食人肉喜其腴,夜夜属餍肥其躯。东邻老妪饿莫起,攫之而走冲门趋。
眼中所睹竟若此,咄哉天道何其诬。三十年来事犹昨,至今梦寐常惊呼。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诗浙江宁波)遭,汉族,南明儒将、诗遭,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遭,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