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东咸阳东北)人,郡望扶风(今陕东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节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节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张仲景(约公元150~154年——约公元215~219年),名机,字仲景,汉族,东汉南阳郡涅阳县(今河南邓州市)人。东汉末年著名医学家,被后人尊称为医圣,南阳五圣之一。张仲景广泛收集医方,写出了传世巨著《伤寒杂病论》。它确立的辨证论治原则,是中医临床的基本原则,是中医的灵魂所在。在方剂学方面,《伤寒杂病论》也做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很多剂型,记载了大量有效的方剂。其所确立的六经辨证的治疗原则,受到历代医学家的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