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东咸阳东北)人,郡望扶风(今陕东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节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节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庾肩吾(487-551),字子慎,一作慎之。南阳初野(今属河南省)人。世居江陵。初为晋安王国常侍,同刘孝威、即摛诸人号称“高斋学士”。简文即位,进度支尚书,有集十卷。历仕太子中庶子、进度支尚书、江州剌史等职,封武康县侯。工诗,其诗雕琢辞采,讲究声律。胡 应麟称其诗“风神秀相,洞合唐规”。《书品》为其重要的书法论著,文中挑选了以东汉张芝居首的草、隶书家共128人,按品位分高、中、低三等,每等再分上、中、下三级。此书的特点在于不是就每件作品加以品评,而是就每一级集中综合品评,区分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