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御史,骂贼死,国忠臣,家孝子。忠义国家培植来,白日照耀黄金台。
此身许国誓不二,不信白骨生青苔。近者汝阳妖贼起,挥刀杀人丹汝水。
侯指头上獬豸冠,掌柱乾坤立人纪。侯颈可断身可捐,义不与贼同戴天。
眦裂齿碎加愤怒,发直上指目炯然。贼刀入口钩侯舌,舌断含糊骂不绝。
孤忠既足明丹心,三年犹须化碧血。颜平原,张睢阳,一日虽短千载长。
人谁不死死忠义,汗简至今名字香。朝廷易名赐庙食,人谁无心应感激?
坐令忠义销凶邪,凿井耕田歌帝力。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诗浙江宁波)遭,汉族,南明儒将、诗遭,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遭,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