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陔有兰,言采其英。谁无父母,可忘所生。菽水承欢,怡色柔声。
匪我之享,惟德其馨。
南陔有兰,言采其芳。我瞻我依,父母在堂。槃匜滫瀡,非敬奚将。
淑慎尔正,则笃其庆。
翩翩者乌,反哺于慈。人不如鸟,具体何为。椎牛罔及,鸡豚逮时。
孝思不匮,歌以永之。
宋应星(公元1587—约1666年),中国明末科学家,字长庚,汉族江右民系,奉新(今属江西)人。万历四十三年(1615)举于乡。崇祯七年(1634)任江西分宜教谕,十一年为福建汀州推官,十四年为安徽亳州知州。明亡后弃官归里,终老于乡。在当时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生产技术达到新水平的条件下,他在江西分宜教谕任内著成《天工开物》一书。宋应星的著作还有《野议》、《论气》、《谈天》、《思怜诗》、《画音归正》、《卮言十种》等,但今已佚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