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藻,字元章,缙云(今属浙江)人。两宋之际词作家,南宋高宗绍兴三十年(公元1160年)进士,调汉中簿兼尉。孝宗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知仙居县(《嘉定赤城志》卷十一)。由知浦城县擢通判江陵府(清光绪《浦城县志》卷一九),官终焕章阁待制(清康熙《缙云县志》卷四、五)。有《西斋集》十卷,已佚,全宋词仅收录其词一首《采桑子》。
郑板桥(1693—1765)清代官吏、书画家、文学家。名燮,字克柔,汉族,江苏兴化人。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
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河南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