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译文
五亩大的住宅场地,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了。鸡、猪、狗的畜养,不要耽误它们的繁殖时机,七十岁的人就可以吃肉食了。百亩大的田地,不要耽误它的耕作时节,数口之家就可以不受饥饿了。认真地兴办学校教育,把尊敬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反复讲给百姓听,须发花白的老人就不用在道路上背着或顶着东西。
注释
五亩:先秦时五亩约合21世纪一亩二分多。树:种植。衣帛:穿上丝织品的衣服。衣,用作动词,穿。豚:小猪。彘:猪。畜:畜养,饲养。无:通“毋”,不要。百亩之田:古代实行井田制,一个男劳动力可分得耕田一百亩。夺:失,违背。谨:谨慎,这里指认真从事。庠序:古代的乡学。教:教化。申:反复陈述。孝悌:敬爱父母和兄长。义:道理。颁白:头发花白。颁,通“斑”。负戴:负,背负着东西。戴,头顶着东西。
赏析
孟子向梁惠王表明了自己治民的理想,具体地说,就是让民拥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鸡豚狗彘之畜”。不仅如此,孟子还非常重视教化,提出了“谨庠序”的主张,他的最高理想是黎民“衣帛食肉”,“不饥不寒”。
寡人之于国也
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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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弟子录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