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怪见溪童出门望,雀声先我到山家。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策马踏溪,搅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我挥洒着衣袖,迎面吹来的微风还夹杂着飘落的花瓣。山家:居住在山区的隐士之家。醉袖:醉人的衣袖。
怪见溪童出门望,雀声先我到山家。看到已经站在溪旁的孩童,甚使人惊奇,原来是他听到鹊声而早早出门迎接了。怪见:很奇怪地看到。溪童:站在溪旁的孩童。鹊声:喜鹊的鸣叫声。
译文策马踏溪,搅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我挥洒着衣袖,迎面吹来的微风还夹杂着飘落的花瓣。看到已经站在溪旁的孩童,甚使人惊奇,原来是他听到鹊声而早早出门迎接了。
注释山家:居住在山区的隐士之家。醉袖:醉人的衣袖。怪见:很奇怪地看到。溪童:站在溪旁的孩童。鹊声:喜鹊的鸣叫声。
这首诗前两句描写赶路情形,反映了山间的优美景致和诗人的潇洒神态;后两句表现了诗人的心理活动,渲染出到达“山家”时的欢乐气氛。这首小诗纯用白描,灵动有致,清新隽永。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是写途中所见。骑马过溪,踏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点明了溪水的明澈,霞影的明丽。迎风向前,落花堕于衣袖之上,可见春花满山。“落花”亦点明季节。“醉袖”中之“醉”,有为春光所陶醉之意。马匹、溪水、明霞、落花,构成一幅美妙的“暮春山行图”。诗人来此并非为赏风景,而是访问山家。然而笔触所至,风景自现。
“怪见溪童出门望,鹊声先我到山家。”诗人来到山居人家门口,见儿童早已出门探望,甚使诗人惊奇。“怪”字为末句伏笔。原来是因为“鹊声先我到山家”。这两句先“果”后“因”,巧作安排,末句点明溪童出望的原因,则见“怪”不怪了。重点突出了末句的鹊声。“喜鹊叫,客人到”。故而山家的儿童闻鹊声而早已出门迎接了。山鹊报喜,幼童迎望,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刘长卿(约726 — 约786),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县尉,因事下狱,贬南巴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权德舆,唐代文学家。字载之。天水略阳(今甘肃秦安)人。后徙润州丹徒(今江苏镇江)。德宗时,召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迁起居舍人、知制诰,进中书舍人。宪宗时,拜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徙刑部尚书,复以检校吏部尚书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卒谥文,后人称为权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