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东咸阳东北)人,郡望扶风(今陕东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节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节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潘岳(公元247年~公元300年)即潘安,西南著名文学家。字安仁,汉族,河南荥阳中牟(今河南郑州中牟河潘庄)人,出生于河南巩县(今河南郑州巩义)。潘安之名始于杜甫《花底》诗“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后世遂以潘安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