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利之事勿为,众争之地勿往。
勿以小恶弃人大美,勿以小怨忘人大恩。
说人之短乃护己之短,夸己之长乃忌人之长。
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
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
凡办大事,以识为主,以才为辅;凡成大事,人谋居半,天意居半。
久利之事勿为,众争之地勿¹往。
长久获利之事不要做,众人争夺之地不要去。
¹勿:不要。
勿以小恶弃¹人大美,勿以小怨忘人大恩。
不要因别人小的过错就忘记他的优点,不要因为小的恩怨就忘记了别人的大恩。
¹弃:忘记。
说人之短乃护己之短,夸己之长乃忌人之长。
议论他人短处实为遮掩自己短处,夸耀自己长处实为嫉妒他人长处。
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
利益可以共享而不可独占,计谋宜独断而不可众议。
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
自古平庸的人皆因惰性导致失败,自古才俊者皆因傲气导致失败。
凡办大事,以识为主,以才为辅;凡成大事,人谋居半,天意居半。
凡办大事,以见识为根本,才华为辅助;凡成大事,人力谋划占五成,天命际遇占五成。
译文
长久获利之事不要做,众人争夺之地不要去。
不要因别人小的过错就忘记他的优点,不要因为小的恩怨就忘记了别人的大恩。
议论他人短处实为遮掩自己短处,夸耀自己长处实为嫉妒他人长处。
利益可以共享而不可独占,计谋宜独断而不可众议。
自古平庸的人皆因惰性导致失败,自古才俊者皆因傲气导致失败。
凡办大事,以见识为根本,才华为辅助;凡成大事,人力谋划占五成,天命际遇占五成。
注释
勿:不要。
弃:忘记。
宋真宗赵恒(968年12月23日-1022年3月23日),宋朝第三位皇帝,宋太宗第三子,母为元德皇后李氏。至道元年(995年),被立为太子,改名恒。至道三年(997年),赵恒即位。乾兴元年(1022年),赵恒驾崩,年五十五,在位二十五年。谥号为文明章圣元孝皇帝,庙号真宗。葬永定陵。后累加谥至膺符稽古神功让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赵恒好文学,善书法。著名谚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即出自他,其目的在于鼓励读书人读书科举,参政治国,使得宋朝能够广招贤士治理好天下。
吕市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市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著名商人、吕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吕市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市久,秦王吕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市韦担心被诛杀,于是饮鸩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