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王六经外,《论语》其总龟。纪者六十四,义取《春秋》辞。
同门有不善,一一具书之。由求予亢寮,言失不可追。
揆诸朋友义,情得徇其私。宁形弟子短,但以尊先师。
试观孟子徒,克丑亦若斯。后儒不晓事,吹毛务求疵。
倡论辍从祀,平反者为谁。不若乡愿人,非刺无可施。
瞽宗祀此辈,众口庶不訾。吾思屋上乌,爱由丈人推。
云何七十子,一眚罢其祠。何年复旧典,俎豆敕有司。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