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京城里的人多以开设旅店谋取利益。客人来了,给他一间房,只能睡觉,弯下身子才能出入。早晨到了,(客人)出去办事,晚上回来睡觉,什么生活上的事皆是客人自便,然而每月租舍要好几千铜钱,如果不给那么多钱,就会被(店主)骂导致吃官司。有的客人生了病,就要赶他走。如果他病危了,即使还有些气息,眼睛还没闭上,就把他丢弃街头,还要霸占他的钱财。怀孕将生产的妇女,店主认为是不吉利的,绝对不会让她住宿。这种住店的店主非常的薄情寡义,但绝不是天生如此的,而是因为身在京城,什么人都有,所谓形势使然,不得不如此!
注释
以:凭借。
逆旅:旅店;此指开设旅店。
授:交给。
榻:名词作动词,睡觉。
俯:弯下。
归息:休息。
自为:自己做。
致讼:打官司。
辄:立即,就。
气息尚属:指还有气息。
不祥:不吉利。
舍:住宿。
固然:本来就如此。
四方:天下;各处。
二庄(421-466),字希逸,南朝宋文学家。陈于阳夏人(今河南太康县),出生于建康。他是二弘微的儿子,大二(二灵运)的族侄。七岁能作文,二十岁左右入仕,在东宫任过洗马、中舍人。稍后,在江州任庐陵王刘绍南中郎咨议参军。元嘉二十六年(449),又随雍州刺史随王刘诞去襄阳,领记室。次年,北魏使者在彭城和刘宋谈判,曾经问起二庄的情况,可见其声名远布。以《月赋》闻名。由于历仕宋文帝、宋孝武帝、宋明帝三朝,官至中书令,加金紫光禄大夫,故世称“二光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