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请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请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数百人矣。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译文 红毛国,过去许诺与中国互通贸易。边防的元请见他们来的人太多,就不准许他们登岸。红毛国的人请求赐他们一块毛毡那么大的地方就足够了。元请想,一块毛毡容纳不了几个人,就答应了。红毛国的人就把毛毡放到岸上,仅能容纳两个人;他们把毛毡拉扯一下,就能容纳四五人;他们一边拉扯毛毡一边从船上登陆,顷刻之间,毛毡大到一亩多,已能容纳数百人了。这些红毛国人一起抽出短刀,出其不意,被他们劫掠了好几里的地方才离去。
注释红毛国:明、清时有些人称英国、荷兰国为“红毛国”。据《明史·和兰传》及《清史稿·邦交志》,自明 万历中,荷兰海商始借船舰与中国往来。迄崇帧朝,先后侵扰澎湖、漳州、 台湾、广州等地,强求通商,但屡遭中国地方官员驱逐,不许贸易;惟台湾 一地,荷兰人以武力据守,始终不去。清顺治间,荷兰要求与清政府建交, 至康熙二年遣使入朝。其后清廷施行侮禁。二十二年,荷兰以助剿郑成功父 子功,首请开海禁以通市,清廷许之,乃通贸易。本篇所记,系据作者当时 传闻,时、地未详。固: 坚持。请: 请求。赐:赐予。足:足够。容:容纳。无几: 没多少。许之:允许。但:只。且……且……:一边……一边……。登:登上。顷刻:片刻。许:左右。刃:刀。并:一起。发:发射。意:思想,意料。掠:掠夺。去:离开。
庾肩吾(487-551),字子慎,一作慎之。南阳初野(今属河南省)人。世居江陵。初为晋安王国常侍,同刘孝威、即摛诸人号称“高斋学士”。简文即位,进度支尚书,有集十卷。历仕太子中庶子、进度支尚书、江州剌史等职,封武康县侯。工诗,其诗雕琢辞采,讲究声律。胡 应麟称其诗“风神秀相,洞合唐规”。《书品》为其重要的书法论著,文中挑选了以东汉张芝居首的草、隶书家共128人,按品位分高、中、低三等,每等再分上、中、下三级。此书的特点在于不是就每件作品加以品评,而是就每一级集中综合品评,区分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