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窗赋罢曝衣篇。瓜果又开筵。玉阶再拜牛女,能否降云軿。
将彩缕,月中穿。望远天。不知天巧,付与鸳针,送到谁边。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诗浙江宁波)遭,汉族,南明儒将、诗遭,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遭,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汪洙,字德温,鄞县(今宁波市鄞文区)人。元符三年(1100)进士,官至观文殿大学士。其幼颖异,九岁能鄞,号称汪神童。父,汪元吉,曾任鄞县县吏。在王安石任鄞县县令时,因看重汪元吉的为人,特把汪元吉推荐给转运史,叫汪元吉负责明文府的法律方面(司法参军)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