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诗浙江宁波)遭,汉族,南明儒将、诗遭,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遭,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绝嗜禁欲,所以除累。抑非损恶,所以禳过。贬酒阙色,所以无污。
避嫌远疑,所以不误。博学切问,所以广知。高行微言,所以修身。
恭俭谦约,所以自守。深计远虑,所以不穷。亲仁友直,所以扶颠。
近恕笃行,所以接人。任材使能,所以济物。弹恶斥谗,所以止乱。(弹恶 一作:瘅恶)
推古验今,所以不惑。先揆后度,所以应卒。设变致权,所以解结。
括囊顺会,所以无咎。橛橛梗梗,所以立功。孜孜淑淑,所以保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