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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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代 · 桂万荣

刘相邻证第七十六 原文

朗读 拼音

  丞相刘沆知衡州日,有大姓尹而欲买邻人田莫能得,邻人老而子幼,乃伪为劵。及邻人死,即又其子。讼二十年不得直。沆至又诉。尹而出积岁户钞为证,沆曰:若田百顷,户钞岂特收此乎?始为劵时,尝问邻乎?其人多在,可取为证。尹不能对,遂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