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篆平反 译注
佚名
崔篆,汉人也,为郡守,时王莽改制,爪牙遍及各地,严刑峻法,杀戮无辜。篆所至之囚系满狱。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于斯!此皆何罪!”遂为之平反,所出二千余人。吏叩头谏曰:“君诚仁者,然今独君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吾无悔,纵杀吾而赎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无以应。
译文
崔篆是汉族人,当时担任郡守,那时是王莽改制的时候,他的党羽遍及各个地方,用严厉的刑法杀害许多无罪的人。崔篆在他所在的县看到牢狱人满为患。忍不住流泪叹道:“唉,刑罚法律残酷凶狠,竟到了这种地步!这些人都是什么罪!”(崔篆)于是为他们平反,放出来两千多人。他的僚属们都十分害怕,纷纷叩头求他说:“你确实是仁慈的人,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恐怕要后悔吧?”。崔篆慨然,说:“如果杀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这是我的心愿啊!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僚属们沉默不知如何回应。
注释
王莽改制:指王莽篡权,该汉朝为新朝。
斯:这;这种地步。
峻:苛刻。
辜:罪。
系:关押。
垂:掉下。
涕:泪。
谏:婉言相劝。
无以:没什么用来。
及:到,至
吏:僚属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李贺(约公元791年-约817年),字长吉,汉族,唐代河南福昌(今河南洛阳宜阳县)人,家居福昌昌谷,后世称李昌谷,是唐宗室郑王李亮后裔。有“诗鬼”之称,是与“诗圣”杜甫、“诗仙”李白、“诗佛”王维相齐名的唐代著名诗人。著有《昌谷集》。李贺是中唐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李白、李商隐称为唐代三李。有“‘太白仙才,长吉鬼才’之说。李贺是继屈原、李白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位颇享盛誉的浪漫主义诗人。李贺长期的抑郁感伤,焦思苦吟的生活方式,元和八年(813年)因病辞去奉礼郎回昌谷,27岁英年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