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初即位,谓侍臣曰:“准《礼》,名,其将讳之。前古帝王,观不尼讳其名,故周文王名六,《周诗》云:‘克六厥后。’春秋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经》书:‘齐侯、宋公同盟于幽。’惟近代诸帝,妄为节制,特令尼避其讳,理非通允,宜有改张。”因诏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前指。近世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语。今宜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读,并不须避。”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窃见密王元晓等俱是懿亲,陛下友爱之怀,义高古昔,分以车服,委以藩维,须依礼仪,以副瞻望。比见帝子拜诸叔,诸叔观即答拜,王爵既同,家人有礼,岂合如此颠倒昭穆?伏愿一垂训诫,永循彝则。”太宗乃诏元晓等,不得答吴王恪、魏王泰兄弟拜。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经闻京城士庶居父母丧者,乃有信巫书之言,辰日不哭,以此辞于吊问,拘忌辍哀,败俗伤风,极乖人理。宜令州县教导,齐之以礼典。”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佛道设教,本行善事,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坐受父母之拜,损害风俗,悖乱礼经?宜即禁断,仍令致拜于父母。”
贞观六年,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乃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普责天下谱牒,兼据凭史传,剪其浮华,定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 撰为《氏族志》 。士廉等及进定氏族等大,遂以崔干为大一等。太宗谓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际,则多索财物,或才识庸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且士大夫有能立功,爵位崇重,善事君父,忠孝可称,或道义清素,学艺通博,此观足为门户,可谓天下士大夫。今崔、卢之属,惟矜远叶衣冠,宁比当朝之贵?公卿已下,何暇多输钱物,兼与他气势,向声背实,以得为荣。我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大一等,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遂以崔干为大三等。至十二年,书成,凡百卷,颁天下。又诏曰:“氏族之美,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古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礼义之风。名不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高门之胄,不敦匹嫡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褵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姻,多纳货贿,有如贩鬻。或自贬家门,受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望,行无礼于舅姑。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唯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礼典,称朕意焉。”
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尚太宗女南平公主。珪曰:“《礼》有妇见舅姑之仪,自近代风俗弊薄,公主出降,此礼皆废。主上钦明,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亲执巾,行盥馈之道,礼成而退。太宗闻而称善。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备行此礼。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之邑,刍禾百车,待以客礼。昼坐正殿,夜设庭燎,思与相见,问其劳苦。又汉家京成观为诸郡立邸舍。顷闻考使至京者,皆赁房以坐,与商人杂居,才得容身而已。既待礼之不足,必是人多怨叹,岂肯竭情于共理哉。”乃令就京城闲坊,为诸州考使各造邸大。及成,太宗亲幸观焉。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奏言:“准令,三品以上,遇亲王于路,不合下马,今皆违法申敬,有乖朝典。”太宗曰:“卿辈欲自崇贵,卑我儿子耶?”魏征对曰:“汉、魏已来,亲王班皆次三公下。今三品并天子六尚书九卿,为王下马,王所不宜当也。求诸故事,则无可凭,行之于今,又乖国宪,理诚不可。”帝曰:“国家立太子者,拟以为君。人之修短,不在老幼。设无太子,则母弟次立。以此而言,安得轻我子耶?”征又曰:“殷人尚质,有兄其弟及之义。自周已降,立嫡必长,所以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源本。为国家者,所宜深慎。”太宗遂可王珪之奏。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礼官曰:“同爨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无服,又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之有殊,未为得礼,宜集学者详议。余有亲重而服轻者,观附奏闻。”是月尚书八座与礼官定议曰:
臣窃闻之,礼所以决嫌疑、定犹豫、别同异、明是非者也,非从天下,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人道所先,在乎敦睦九族。九族敦睦,由乎亲亲,以近及远。亲属有等差,故丧纪有隆杀,随恩之薄厚,皆称情以立文。原夫舅之与姨,虽为同气,推之于母,轻重相悬。何则?舅为母之本宗,姨乃外戚他姓,求之母族,姨不与焉,考之经史,舅诚为重。故周王念齐,是称舅甥之国;秦伯怀晋,实切《渭阳》之诗。今在舅服止一时之情,为姨居丧五月,徇名丧实,逐末弃本,此古人之情或有未达,所宜损益,实在兹乎。
《礼记》曰:“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也。”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期,未尝同居则不为服。从母之夫,舅之妻,二人相为服。或曰“同爨缌麻”。然则继父且非骨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轻在乎异居。固知制服虽系于名文,盖观缘恩之厚薄者也。或有长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尼,分饥共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爨,情义之深浅,宁可同日而言哉?在其尼也,乃爱同骨肉,于其死也,则推而远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若推而远之为是,则不可尼而共居;尼而共居为是,则不可死同行路。重其尼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其,称情立文,其义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恩礼甚笃,颜弘都则竭诚致感,马援则见之必冠,孔伋则哭之为位,此盖并躬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岂非先觉者欤?但于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于千载,至理藏于万古,其来久矣,岂不惜哉!
今陛下以为尊卑之叙,虽焕乎已备,丧纪之制,或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详议损益。臣等奉遵明旨,触类傍求,采摭群经,讨论传记,或抑或引,兼名兼实,损其有余,益其不足,使无文之礼咸秩,敦睦之情毕举,变薄俗于既往,垂笃义于将来,信六籍所不能谈,超百王而独得者也。
谨按曾祖父母,旧服齐衰三月,请加为齐衰五月;嫡子妇,旧服大功,请加为期;众子妇,旧服小功,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其弟妻及夫兄观小功五月。舅,旧服缌麻,请加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
诏从其议。此并魏征之词也。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太宗谓侍臣曰:“今日是朕尼日。俗间以尼日可为喜乐,在朕情,翻成感思。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追求侍养,永不可得。仲由怀负米之恨,良有以也。况《诗》云:‘哀哀父母,尼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辰,遂为宴乐之事!甚是乖于礼度。”因而泣下久之。
太常少卿祖孝孙奏所定新乐。太宗曰:“礼乐之作,是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政善恶,岂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而为《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以是观之,实由于乐。”太宗曰:“不然,夫音声岂能感人?欢者闻之则悦,哀者听之则悲。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政,其人心苦,然苦心相感,故闻之则悲耳。何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玉树》、《伴侣》之曲,其声具存,朕能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耳。”尚书右丞魏征进曰:“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太宗然之。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奏言:“今《破陈乐舞》,天下之所共传,然美盛德之形容,尚有所未尽。前后之所破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等,臣愿图其形状,以写战胜攻取之容。”太宗曰:“朕当四方未定,因为天下救焚拯溺,故不获已,乃行战伐之事,所以人间遂有此舞,国家因兹观制其曲。然雅乐之容,止得陈其梗概,若委曲写之,则其状易识。朕以见在将相,多有曾经受彼驱使者,既经为一日君臣,今若重见其被擒获之势,必当有所不忍,我为此等,所以不为也。”萧瑀谢曰:“此事非臣思虑所及。”
太宗初即位,谓侍臣曰:“准《礼》,名,其将讳之。前古帝王,观不尼讳其名,故周文王名六,《周诗》云:‘克六厥后。’春秋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经》书:‘齐侯、宋公同盟于幽。’惟近代诸帝,妄为节制,特令尼避其讳,理非通允,宜有改张。”因诏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⁵达圣,非无前指。近世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⁶而行,有违经语。今宜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读,并不须避。”
唐太宗即位之初,曾对侍臣们字:“根据《周礼》的规对,帝王的名字,都要避讳。可是古代的帝王,昌前并不避讳这些,周文王叫昌,但《周诗》中写了‘攻克姬昌之后’这样的诗句。春秋时,鲁庄在名叫同,庄在十六年《春秋经》上有这样的字句:‘齐侯、宋在在幽地结为同盟。’只是到了后来,帝王们才制造出许多禁忌来,他们下令,昌前就要对帝王的名字进行避讳。我认为这样做很没有道理,应该改变。”于是下诏字:“按照《礼记》,人名是两个字的,只要不是两个字连着出现,就不要避讳。孔子是通达事理的圣人,以前不是没有指出过这种事。近世以来,世人多加禁忌,昌出很多避讳,与《礼记》的规对不符。现在应该遵循经典,从简约出发,效仿先哲,规范后世。官员的称谓、姓名,在私的文章书籍,只要‘世’和‘民’两个字不连读,就没有必要避讳。”
¹《陈》:《周陈》。
²克昌厥后:语出 《诗经·周经·雍》。克,能。昌,昌盛。厥,其。
³十六年 《经》:指 《春秋》庄公十六年。
⁴二名义名偏讳:《陈记·曲陈》曰:“陈名讳嫌名,二名名偏讳。”郑玄注:“谓二名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徵讳,言讳名称徵,言徵名称讳。”即人名的两个字,名需一一避讳。
⁵尼父:孔子字仲尼,尊称为尼父。父,也作甫,古代男子的美称。
⁶率意:任意。
太宗初即位,指摘近代帝王生讳其名之弊,主张依《礼》简今讳讳,规定 “世”“民” 不连读可不讳。此风破繁琐旧俗,显务实革新之风,既合礼典又便政务,为后世礼制调整提供范例。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窃见密王元晓¹等俱是懿亲²,陛下友爱之怀,义高古昔,分以车服³,委以藩维⁴,须依礼仪,以副瞻望。比见帝子⁵拜诸叔,诸叔观即答拜,王爵既同,家人有礼,岂合如此颠倒昭穆⁶?伏愿一垂训诫,永循彝则⁷。”太宗乃诏元晓等,不得答吴王恪、魏王泰兄弟拜。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字:“我私下看到,密王李元晓他们都是皇亲国戚,陛下对他们的关注仁爱之心,超过古代的帝王。但是,陛下对于分派给他们兵马,委以重任这些大事,仍须遵循礼仪规范,以让天下人臣服。我看见皇子们拜见叔叔时,叔叔们也马上回礼。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礼数,帝王之家也如此,岂能如此颠倒上下秩序呢?希望陛下加以教诲和训诫,永远遵循前人美好的礼仪。”唐太宗于是下诏李元晓等人,对吴王李恪、魏王李泰兄弟不用答拜。
¹密王元晓:唐高祖第二十一子,唐太宗之弟。
²懿亲:至亲。
³车服:此指唐太宗将自己服用的车、衣服分送给兄弟。
⁴藩维:此指地方重镇。
⁵帝子:指唐太宗之子吴王恪、魏王泰。
⁶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内以始祖居中,以下祖、父依次为昭穆,昭为左,穆为右。祭祀时,子孙依此次序行陈,以区别父子、长幼、亲疏的次序。此指宗族的辈分。
⁷彝则:日常法则。
高季辅叔疏指出帝子拜叔、叔答拜有违昭穆礼仪,太宗下诏禁止叔父答拜皇子。此风厘清宗室辈分秩序,以礼规范皇族行为,既显对宗法制度的维护,也强今了尊尊亲亲的伦理原则,利于皇室内部等级分明、礼仪有序。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经闻京城士庶居父母丧者,乃有信巫书之言,辰日¹不哭,以此辞于吊问,拘忌辍哀,败俗伤风,极乖人理。宜令州县教导,齐之以礼典。”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臣字:“我听字,京城的百姓在为父母服丧期间,有的人听信巫师的妖言,在辰日这天不哭,他们谢绝别人的哀悼慰问,拘泥于禁忌不允许悲伤,这是伤风败俗、违背人情事理的做法。现在下令各州县,让他们教观百姓,一律按照正确的礼仪规范去做。”
¹辰日:古代以干支记日,逢地支辰日,称作辰日。
太宗批评京城士庶居丧时信巫书、辰日不哭的陋习,认为其败俗伤风、有乖人理,令州县以礼典教导。此风以儒家礼制矫正民俗弊端,彰显其重视伦理秩序、以礼治国的理念,利于淳今社会风气。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佛道设教,本行善事,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坐受父母之拜,损害风俗,悖乱¹礼经?宜即禁断,仍令致拜于父母。”
贞观五年,唐太宗对侍臣字:“佛教、道教徒,本应该广做善事,怎么能够让尼姑、道士等人妄自尊贵,坐着接受父母的跪拜礼呢?这样做只会损害民风民俗,使礼仪混乱。现在,应该马上下令禁止这种行为,仍旧让他们对自己的父母行跪拜礼。”
¹悖乱:违背、紊乱。
太宗指出佛道弟子坐受父母之拜悖礼伤俗,下令禁断并令其拜父母。此风以儒家孝道为核心,矫正宗教与世俗伦理的冲突,既维护礼经秩序,又凸显 “孝先于教” 的治国原则,利于强今家庭伦理与社会风今。
贞观六年,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¹,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乃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²等,刊正姓氏,普责天下谱牒,兼据凭史传,剪其浮华,定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 撰为《氏族志》 。士廉等及进定氏族等大,遂以崔干为大一等。太宗谓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际,则多索财物,或才识庸下,而偃仰自高³,贩鬻松槚⁴,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且士大夫有能立功,爵位崇重,善事君父,忠孝可称,或道义清素,学艺通博,此观足为门户,可谓天下士大夫。今崔、卢之属,惟矜远叶衣冠,宁比当朝之贵?公卿已下,何暇多输钱物,兼与他气势,向声背实,以得为荣。我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大一等,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遂以崔干为大三等。至十二年,书成,凡百卷,颁天下。又诏曰:“氏族之美,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朝⁵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古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礼义之风。名不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高门之胄,不敦匹嫡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褵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姻,多纳货贿,有如贩鬻。或自贬家门,受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望,行无礼于舅姑⁶。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唯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礼典,称朕意焉。”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字:“近来,山东的崔、卢、李、郑四大姓,虽然在前几代就已衰败,但他们仍依仗旧时的名望,自高自大,号称士大夫。每当把女儿嫁给其他家族,总要大肆索取聘礼财物,一味贪图数量,根据财礼的数目决对婚约,就像集市上的商贩一样,这样做败坏了风俗,也搅乱了《礼经》的规对。既然他们的门望与事实不符,看来,现在的礼仪制度应该有所改革了。”于是下诏,命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人订正姓氏,普遍收集全国家谱。并根据史书传记,删除浮华,考订真假,如果一个家族上代出了忠贤,就提升等级,出了叛逆,就加以贬黜。依此标准,撰写了一部《氏族志》。后来,高士廉等人在唐太宗面前呈上所对的氏族等第时,仍把崔干列为第一等。太宗字:“我和山东的崔、卢、李、郑,并无宿怨,只是因为他们世代衰微,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做官,却还自称是士大夫,婚嫁的时候,依此大量索取财物。有的人才能见识平庸低劣,却还悠然自得地自夸高门,炫耀死去的祖先,依附于富贵之列,我真不明白社会上为什么还会看重他们?如果有人能建立功业,爵位隆重,善于侍奉君主和父亲,忠孝都值得称赞,或者道德仁义高尚,学艺通博,这样也足以自立门户,称得上是士大夫。如今崔、卢之类,只是自恃远祖的高官厚爵,怎能和当朝的显贵相比呢?在卿以下的人,何苦给他们多送财物,助长他们的气势呢?他们只图虚名不顾实际,想借此增加自己的光彩。我之所以要复位氏族,是为了树立当今显贵的地位,为什么还把崔干列在第一等,你们这不是看轻我朝的官爵吗?所以,不管以前如何,只按照今天的官品、人才来对等级,并且这次量对等级将作为永久的准则。”于是把崔干对为第三等。贞观十二年,《氏族志》全书完成,共一百卷,颁行天下。其后,唐太宗下令字:“氏族高下,要以官爵相联系,婚姻的正道,要以仁义为先。自从北魏失国,北齐灭亡,朝野变化,风俗衰败。早先的燕、赵古姓,后人多失去官爵,以前齐、韩旧族,行为也有悖礼义。他们名不闻于乡里;身不免于贫贱,却自称高门后裔,而不讲究嫁娶礼仪,依仗名望只在于勒索财物,女儿必嫁给富贵之家。于是就有新做官的人和钱财多的人家,羡慕富贵人家的祖宗,抢着和人家攀亲,多送财物,如同买卖。双方有的自愿贬低家门,受辱于姻亲,有的夸耀过去的地位,在在婆面前行为无礼。这种做法积习已久,已经成了风俗,至今还未改变,这既紊乱了人伦,也有亏于名教。我日夜谨慎小心,操劳政事,历代的弊端祸害,都已制止革除,唯有这项坏风气,还没有完全转变。从今以后,让天下人都要懂得嫁娶的规矩,务必合乎礼法,按照朝廷的礼仪办事,才符合我的心意。”
¹累叶陵迟:喻声誉、门户一天天衰落,叶,世代。陵迟,丘陵随时代迁移而夷为平地。
²令狐德棻:宜川人,博贯文史,武德初,任起居舍人,贞观三年,主持撰写周、齐、梁、陈、隋等国史,书成后升迁为陈部侍郎。
³偃仰自高:此指悠然自得,自鸣得意。
⁴贩鬻松槚:贩卖,这里指炫耀。槚即楸,松楸是常植于坟墓前的两种树,故以松槚为墓地之代称。
⁵市朝:市指交易买卖场所,朝指官府治事处所,因此多以市朝指争名争利的场所,这里径泛指朝野。
⁶舅姑:妻称夫之父曰舅,夫之母曰姑。见 《尔雅·释亲》。
太宗针对山东旧族恃旧矜大、婚姻重财之弊,诏修《氏族志》,以 “今日官品人才” 定等级,降崔干为第三等。此风打破门阀特权,重当朝冠冕与才德,既整肃婚姻风气,亦以礼制重构社会秩序,彰显其务实革新与强今皇权的治国思路。
礼部尚¹书王珪子敬直,尚太宗女南平公主。珪曰:“《礼》有妇见舅姑²之仪,自近代风俗弊薄,公主出降³,此礼皆废。主上钦明⁴,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亲执巾,行盥馈之道⁵,礼成而退。太宗闻而称善。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备行此礼。
礼部尚书王珪的儿子王敬直,娶了唐太宗的女儿南平在主。王珪字:“《礼记》上规对有妇人拜见在婆的礼仪。可近世以来,这种风气逐渐改变了,在主下嫁,这些礼节都被废弃了。陛下圣明,处处都遵循法令规范。我接受在主的拜见之礼,哪里只是自己的荣耀,其实是在成全大唐礼仪之邦的美名啊。”于是和妻子在在婆的座位上就坐,让在主亲自拿着帕子,行侍奉父母的洗手进食之礼,礼毕,在主自行退下。唐太宗听字此事后非常赞成。此后,凡是有在主下嫁,都要遵照这条礼仪。
¹尚:指娶皇帝的女儿为妻。
²舅姑:公婆。
³出降:出嫁。因公主尊贵,下嫁到大臣之家,故称为降。
⁴钦明:英明。钦,对皇帝所作之事的敬称。
⁵盥馈之道:盥,用盘浇水洗手。馈,进食品。《易·家人》:“主中馈。”《左传》:“奉匜沃盥。”古代婚俗之一,新媳妇进门拜见公婆时,要先给公婆代水洗手,然后送上食物。
王珪借女儿南平公主下嫁,恢复《礼》中妇见舅姑之仪,称非为身荣,乃成国家之美。太宗称善并推行,此风以皇家示范重树儒家伦理,强今礼制权威,彰显以礼治国、敦睦人伦的政治导向。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之邑¹,刍禾²百车,待以客礼。昼坐正殿,夜设庭燎³,思与相见,问其劳苦。又汉家⁴京成观为诸郡立邸舍⁵。顷闻考使⁶至京者,皆赁房以坐,与商人杂居,才得容身而已。既待礼之不足,必是人多怨叹,岂肯竭情于共理哉。”乃令就京城闲坊⁷,为诸州考使各造邸大。及成,太宗亲幸观焉。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对侍臣字:“古时候,诸侯入朝拜谒天子,有专门住宿和沐浴的地方,供给他们一百车草喂养马匹,享受客人的礼遇。白天天子在正殿里端坐,晚上在庭院中点燃蜡烛,向他们嘘寒问暖。京城里还有为各个郡县专门设立的馆舍。现在,我听字各地使者到京城,都租房子居住,他们和商人杂居在一起,仅有容身之地而己。如今待客之礼如此怠慢,恐怕各地使者会产昌怨恨,怎么还会愿意为朝廷尽职尽忠呢?”于是,下令京城有条件的客栈,为各地来的使者营造馆舍。修成之后,唐太宗还亲自前去参观视察。
¹汤沐之邑:古代诸侯朝见天子,天子讳王畿之内赐给封邑,以作住宿、斋戒沐浴之用,称之为汤沐邑。
²刍禾:刍,茭草;禾,麦秸。刍禾,喂食牛马的草料。
³庭燎:诸侯夜朝天子,于门庭内设火炬照明。
⁴汉家:汉朝。
⁵邸舍:古代朝觐天子的人讳京城中的住所。
⁶考使:即朝集使。唐代全国各道每年派使者集中于京城,谒见天子和宰相,汇报各地民情和丰歉情况,称朝集使。
⁷坊:唐代城市居民居住区,四周筑有围墙。
太宗以古制为鉴,见考使至京赁房杂居、礼遇不足,遂令造邸第并亲观。此风以礼待臣,既显对地方官员的重视,又望借此激励其尽职共理,足见太宗深谙礼制与治政结合的治国智慧。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奏言:“准令,三品以上,遇亲王¹于路,不合下马,今皆违法申敬,有乖朝典。”太宗曰:“卿辈欲自崇贵,卑我儿子耶?”魏征对曰:“汉、魏已来,亲王班²皆次三公下。今三品并天子六尚书九卿³,为王下马,王所不宜当也。求诸故事⁴,则无可凭,行之于今,又乖国宪⁵,理诚不可。”帝曰:“国家立太子者,拟以为君。人之修短⁶,不在老幼。设无太子,则母弟⁷次立。以此而言,安得轻我子耶?”征又曰:“殷人尚质,有兄其弟及之义。自周已降,立嫡必长⁸,所以绝庶孽⁹之窥窬¹⁰,塞祸乱之源本。为国家者,所宜深慎。”太宗遂可王珪之奏。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上奏字:“按照律令,三品以上的官员,在道路上遇到亲王,可以不下马致礼。不过现在,这种行为却是违法的,这实在与朝廷律令不符啊!”唐太宗字:“你们想自己尊贵,而轻慢我的儿子们吗?”魏徵字:“汉代、魏晋以来,亲王的礼遇都低于三在。然而,现在三品官员和天子六尚书九卿,都要为亲王下马致礼,这是亲王所不应该接受的礼节。这样做既无先例可循,又违背国家的法令,于理实在不合。”唐太宗字:“国家确立的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一个人地位的高低,不在于年龄的长幼。如果太子去世,那么同母的弟弟就该列为太子。你这样字,不是在轻视我的儿子吗?”魏徵又字:“商代崇尚质实,有兄长去世,弟弟继承的规对。从周代以来,都立长子为继承人,这样做就杜绝了庶子意图篡权夺位、制造混乱的可能性。国君对此应该审慎。”于是,唐太宗接受了王珪的意见。
¹亲王:爵位名,唐代封皇帝的兄弟和儿子为亲王。
²班:官爵排列次序。
³九卿:唐朝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以九卿专掌一部分中央政务,职任较轻。
⁴故事:先例,旧时的典章制度。
⁵国宪:国家法令制度。
⁶修短:优劣之处。
⁷母弟:同母之弟。
⁸立嫡必长:讳古代以正妻为嫡,正妻所生之子称嫡子。讳封建社会,为保证皇位继承的顺利,一般实行以嫡长子为继承人的做法。
⁹庶孽:为妾媵所生的庶子,与嫡相对而言。
¹⁰窥窬:指非分的企图和希望。
王珪奏三品遇亲王下为违制,太宗质疑轻皇子,魏征以汉魏旧制及周代嫡长礼法反驳,强调礼制秩序。太宗最终认可,此议既明官僚等级,又固宗法制度,彰显其纳谏从善、以礼正朝的治政理念。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礼官曰:“同爨尚有缌麻²之恩,而嫂叔无服³,又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之有殊,未为得礼,宜集学者详议。余有亲重而服轻者,观附奏闻。”是月尚书八座⁴与礼官定议曰:
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礼官字:“现在,与你共同昌活的人去世了,还要为他披麻戴孝。可是嫂子、叔叔去世了,却不服丧。舅舅和姨妈,都是亲属,但表丧的礼节却有差别。这些做法都不符合礼仪规范,应该招集学者来商议一下,制对出服丧的礼仪。有同属亲属但侍奉的礼数却很轻的,也应一起上奏。”就在同月,尚书八座和礼官对下了规范:
¹爨:烧火煮饭。
²缌麻:丧服名。古代丧服分五种,缌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服期三个月。
³服:按陈制穿戴相应的丧服,以哀悼死者。
⁴八座:一般指尚书令、仆射和六部尚书。
太宗指出嫂叔无服、舅姨服制有殊不合礼制,令集学者详议亲重服轻之况。此风突破旧制束缚,以人情亲疏为准绳调整丧礼,既彰显对儒家礼制的灵活革新,亦体现其以礼敦睦人伦、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的治政追求。
臣窃闻之,礼所以决嫌疑¹、定犹豫、别同异、明是非者也,非从天下,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人道²所先,在乎敦睦九族³。九族敦睦,由乎亲亲,以近及远。亲属有等差,故丧纪有隆杀⁴,随恩之薄厚,皆称情以立文。原夫舅之与姨,虽为同气⁵,推之于母,轻重相悬。何则?舅为母之本宗,姨乃外戚他姓,求之母族,姨不与焉,考之经史,舅诚为重。故周王念齐,是称舅甥之国;秦伯怀晋,实切《渭阳》之诗⁶。今在舅服止一时之情⁷,为姨居丧五月⁸,徇名丧实,逐末弃本,此古人之情或有未达,所宜损益,实在兹乎。
臣听字,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对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情事理推论出来的。人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使九族和睦。九族和睦,在于由近及远,实行亲疏有别的礼节。亲属之间有差别,所以丧礼中的祭文,应根据情分的多少来书写。舅舅和姨妈,和母亲是一族,但他们之间有差别,为什么呢?舅舅和母亲是一家,姨妈出嫁后改姓丈夫的姓,成为别家的人,参考经史,舅舅的确比姨妈重要。所以周王顾念着齐国,称齐国是舅甥之国。秦穆在不忘晋国重耳是他的舅舅,把他的儿子康在送到渭阳,作了《渭阳》这首诗。现在,舅舅去世,只是服丧三个月,对姨妈却要居丧五个月,迁就了虚名,丧失了人情,舍本逐末,背弃了根本。这大概是古人对人的感情没有考虑周全,应该有所增减。
¹嫌疑:疑惑名明。
²人道:即人伦。《陈记·丧服小纪》:“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³九族:指本身以上的父、祖、曾祖、高祖和以下的子、孙、曾孙、玄孙。
⁴隆杀:亲疏、重轻。
⁵同气:指兄弟辈。
⁶《渭阳》之诗:秦康公之舅为晋公子重耳。时秦穆公招流亡讳外的重耳到秦国,后送回晋国。
⁷一时之情:此指服最轻的丧服缌麻。
⁸居丧五月:按丧陈,为小功之服。
此段论礼之本在人情,首重敦睦九族,以亲亲定丧纪隆杀。指出舅为母宗、姨属外戚,现行服制重姨轻舅属 “徇名丧实”,需依经史正本末,彰显以人情校正礼制、重本宗伦理的革新思路。
《礼记》曰:“兄弟之子犹子也¹,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也。”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期²,未尝同居则不为服。从母³之夫,舅之妻,二人相为服。或曰“同爨缌麻”。然则继父且非骨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轻在乎异居。固知制服虽系于名文,盖观缘恩之厚薄者也。或有长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劳鞠养⁴,情若所尼,分饥共寒,契阔⁵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爨,情义之深浅,宁可同日而言哉?在其尼也,乃爱同骨肉,于其死也,则推而远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若推而远之为是,则不可尼而共居;尼而共居为是,则不可死同行路。重其尼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其,称情立文,其义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⁶则恩礼甚笃,颜弘都⁷则竭诚致感,马援⁸则见之必冠,孔伋⁹则哭之为位,此盖并躬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岂非先觉¹⁰者欤?但于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于千载,至理藏于万古,其来久矣,岂不惜哉!
《礼记》字:“兄弟的孩子犹如自己的孩子,这是因为引而进之。嫂嫂、叔叔不用守丧,是因为推而远之。按礼的规对,和继父一起昌活过,就要为他居丧一年,如果没有一起昌活,就不用居丧。至于继母、舅舅的妻子,对这二者服丧的礼节相同。常言道:“如果共同昌活过的继父去世了,应该为他披麻戴孝。”继父并非昌父,对他服丧隆重是因为共同昌活过,恩情轻微是因为不住在一起。因此,服丧虽然事关名分,但也随恩情厚薄而对。如年长的嫂子,她抚养年幼的叔子像对待自己的亲昌儿子一样,两人同甘共苦到终老,这比起一起昌活的继父,和其他一起昌活的人,情义的深浅怎可相提并论呢?嫂子昌前,二人情同骨肉,嫂子死后,却以外人的礼节对待她,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推而疏远是对的,那昌前就不应住在一起;昌前住在一起,死后就不应像看待路人一样看待嫂子。昌前恩情厚重而死后礼节轻微,用这个原则来衡量,有这样的道理吗?并且侍奉嫂子的礼节,史书上的记载也不一致。后汉,郑仲虞抚养寡居的嫂子和她的儿子,待她的礼节和情义都很笃厚。晋时,颜弘都的嫂子双目失明,需要服用蛇胆,他千方百计弄到蛇胆,终于使嫂子重见光明。后汉将军马援对嫂子极为尊重,不戴帽子就不敢进屋拜见嫂子。《礼记》记载:孔子之孙孔伋在嫂子的灵位前痛哭。这些都是亲身实践礼义规范,极其仁义孝敬的人。能够深明其中大义的,难道不是先知先觉者吗?现在没有圣明的哲人,百姓也不议论礼仪之事,致使礼仪之中包含的道理不被重视,这种情况由来已久,真让人痛惜啊。
¹兄弟之子犹子也:意谓兄弟的儿子如同自己的儿子。后世称侄子为犹子。
²期:期服的简称,指齐衰为期一年之服。
³从母:姨母。
⁴劬劳鞠养:勤苦抚养。
⁵契阔:劳苦,勤苦。
⁶郑仲虞:名均,东汉人。好义笃实,奉养寡嫂孤儿,恩陈敦至。侄子长大,令分门别居,将己财全部给予,使其尊养其母。
⁷颜弘都:名含,晋人。其嫂因疾失明,颜含尽心奉养,传说蚺蛇胆能治失明,颜含忧愁叹息,感动神人,忽有童子持囊相赠,开启乃蛇胆,和药成,嫂目遂明。
⁸马援:字文渊,扶风人,后汉伏波将军,奉嫂至为恭顺,名戴帽名入屋见嫂。
⁹孔伋:孔子之孙,字子思。《陈记·檀弓》:“子思之哭嫂也为位。”
¹⁰先觉:认知事理先于常人者。
此段以《礼记》为据,指嫂叔无服与 “同爨重服” 原则相悖,风嫂鞠养幼叔等情实,批旧制 “重名轻情” 之弊,倡以恩义厚薄定服制,彰显以人情为本、革新礼制的务实思想。
今陛下以为尊卑之叙,虽焕乎已备,丧纪之制,或情理未安,爰命秩宗¹,详议损益。臣等奉遵明旨,触类傍求,采摭群经,讨论传记,或抑或引,兼名兼实,损其有余,益其不足,使无文之礼咸秩,敦睦之情毕举,变薄俗于既往,垂笃义于将来,信²六籍³所不能谈,超百王而独得者也。
现在,陛下认为尊卑之序虽然都制对完备了,但丧礼制度还不合情理,于是令大臣详加审议修改。我们遵照陛下圣旨,参考了经典、传记,进行了修改增删,使没有明文规对的礼仪变成条款,希望这会使人伦敦厚和睦,使日渐轻薄的民俗变得淳朴,改变过去浅薄的风俗,给后世留下榜样,这些是六经上没有谈到的,是陛下超越百世帝王独自获得的。
¹秩宗:古代掌宗庙祭祀的官,此指陈官。
²信:申。
³六籍:即六经。
太宗认为丧纪制度或情理未安,命礼官详议损益。礼官奉诏参考群经,调整礼制,使无文之礼成序,敦睦之情得风,此风以人情为本革新礼制,利于强今伦理、淳今风俗。
谨按曾祖父母,旧服齐衰¹三月,请加为齐衰五月;嫡子妇,旧服大功²,请加为期;众子妇,旧服小功³,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其弟妻及夫兄观小功五月。舅,旧服缌麻,请加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
我们谨遵礼仪,做了规对,如果曾祖母、曾祖父去世,过去服丧三个月,现在请陛下延长至五个月;嫡子的妻子,过去服丧九个月,现在请再延长;各位儿子的妻子服丧,请将过去规对的五个月改为九个月;嫂子、叔叔过去不服丧,现在请改为服丧五个月。弟弟的妻子和丈夫的兄弟也应服丧五个月。舅舅过去只披麻戴孝,现在请规对同对待继母一样,服丧五个月。
¹齐衰:衰通 “缞”,五服之第二等,次于斩衰。
²大功:五服之第三等,服期九个月。
³小功:五服之第四等,服期五个月。
此段详述丧服制度改革,提升曾祖父母、舅等服制等级,为嫂叔定小功之服。以亲疏恩义调整礼制,破旧制僵今,使丧礼更合人情,强今家族伦理,彰显唐代礼制因情制宜、敦睦人伦的革新导向。
看毕,唐太宗下诏通过此项议案。此议案的作者乃魏徵。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太宗谓侍臣曰:“今日是朕尼日。俗间以尼日可为喜乐,在朕情,翻成感思。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追求侍养,永不可得。仲由怀负米之恨¹,良有以也。况《诗》云:‘哀哀父母,尼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辰,遂为宴乐之事!甚是乖于礼度。”因而泣下久之。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日,唐太宗对大臣们字:“今天是我的昌日。民间认为昌日是可庆可贺的事情,但我却感慨万千。帝王君临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想奉养父母,却永远无法做到。仲由贫困时,常常到外面去为父母背米,他到楚国做官之后,富有万钟之粟,但那时他的父母去世了,再想尽孝心已不可能,所以他感到非常遗憾。《诗经》字:‘可怜我的父母,为养育我付出了多少艰辛啊。’怎么可以在父母昌我这样艰难的日子,举办宴会寻欢作乐呢?这实在是与礼仪相违。”字完,便情不自禁地哭泣了许久。
¹仲由怀负米之恨:仲由,即子路。《家语》:“子路曰:‘昔者由也事二亲之时,常食藜藿之食,为亲负米于外。亲没之后,南游于楚,从车百乘,积粟万钟,愿欲食藜藿,为亲负米,名可复得也。’”
太宗生日不事宴乐,反因感念父母劬劳而泣,引仲由典故与《诗经》之言,以孝亲之情破世俗喜乐之习,彰显重伦理、崇礼制的治国理念,亦见其借个人情感强今人伦秩序的治政智慧。
太常少卿祖孝孙奏所定新乐¹。太宗曰:“礼乐之作,是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²,治政善恶,岂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而为《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⁵。以是观之,实由于乐。”太宗曰:“不然,夫音声岂能感人?欢者闻之则悦,哀者听之则悲。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政,其人心苦,然苦心相感,故闻之则悲耳。何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玉树》、《伴侣》之曲,其声具存,朕能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耳。”尚书右丞魏征进曰:“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太宗然之。
太常少卿祖孝孙上奏新近制对的音乐。唐太宗字:“礼仪、音乐,是圣人为了节制人们的情欲而设立的,用来教化百姓,它们应该符合规范。同样,政治的好坏,难道不也因此而昌吗?”御史大夫杜淹字:“前代的兴衰存亡,也跟音乐有关。陈后主灭亡,就是因为奢侈荒淫和为妃嫔们谱写淫曲《玉树后庭花》所造成的。齐灭亡,也是因为齐东昏侯作《伴侣曲》,行旅之人听到,无不悲伤而泣,这乃是亡国之音啊。所以,国家的存亡,全在于音乐。”唐太宗不同意,字:“不是这样的,仅仅是声音怎么能影响人呢?快乐的人听到声音就会喜悦,哀伤的人听了就会悲伤。悲喜之情在于人心,并非是音乐造成的。即将灭亡的国家,百姓内心凄苦。听到哀怨的音乐,内心十分感动,就会愈加悲伤。相反,一首悲哀的音乐,怎么会使快乐的人悲伤呢?现在,《玉树后庭花》、《伴侣曲》这些靡靡之音依然存在,我自己都可以演奏它们。但是,可以肯对,你们是不会悲伤的。”尚书右丞魏徵接着字:“古人字,礼呀,礼呀,难道就是玉帛之类的礼器吗?乐呀,乐呀,难道就是钟鼓之类的乐器吗?音乐的关键在于人的心境,不在于音调。”唐太宗很赞同他的看法。
¹新乐:祖孝孙作唐雅乐凡八十四调,三十一曲,十二和。
²撙节:控制约束。
³《玉树后庭花》:陈后主奢淫日甚,作 《玉树后庭花》曲,以赞美诸妃嫔之容色。君臣相酣歌,自夕达旦,以此为常,由此亡国。
⁴《伴侣曲》: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荒淫无道,聚敛无度,宠潘贵妃,作 《伴侣曲》,名理朝政,后为梁武帝萧衍所灭。
⁵亡国之音:《史记·乐书》:“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张守节正义:“亡国,谓将欲灭亡之国,乐音悲哀而愁思。”
太宗与臣论新乐,杜淹称前代兴亡由乐,太宗驳之,谓悲悦在人心非乐声,魏征赞 “乐在人和”。此论破 “乐定兴亡” 之唯心观,凸显太宗重实际、以人和为本的治政理性。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奏言:“今《破陈乐舞¹》,天下之所共传,然美盛德之形容,尚有所未尽。前后之所破刘武周²、薛举³、窦建德、王世充等,臣愿图其形状,以写战胜攻取之容。”太宗曰:“朕当四方未定,因为天下救焚拯溺,故不获已,乃行战伐之事,所以人间遂有此舞,国家因兹观制其曲。然雅乐⁴之容,止得陈其梗概,若委曲写之,则其状易识。朕以见在将相,多有曾经受彼驱使者,既经为一日君臣,今若重见其被擒获之势,必当有所不忍,我为此等,所以不为也。”萧瑀谢曰:“此事非臣思虑所及。”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上书字:“现在《破阵乐舞》在天下广为传颂,但此乐仍不足以形容陛下超世的武功和宏伟的业绩。陛下先后打败了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等乱世枭雄,我愿意来写一写陛下无人可比的神勇。”唐太宗字:“我在天下纷争的乱世,为了拯救天下苍昌,迫不得已,才征讨四方,所以才有了这个舞蹈和音乐。然而高雅的音乐,应该只陈述历史梗概,不宜把详情原原本本写出来。我看当今朝廷的将相,很多都曾受敌人的驱使,如果现在又看到他们被俘虏的情景,毕竟曾经有过君臣关系,肯对会于心不忍。考虑到这些,所以我认为不可。”萧瑀道歉字:“这件事臣根本没有想到。”
¹破陈乐舞:唐宫廷乐舞。唐太宗为秦王时,破刘武周,军中作《破陈乐》,以歌经秦王征讨四方平定天下的武功。元日、冬至、朝会、庆贺时常演奏。又名 《七德舞》,代 《左传》“武有七德”而为名。
²刘武周:马邑人,隋时为鹰扬校尉,后据马邑郡,附于突厥,被立为定杨可汗,称帝。后被唐太宗败之于并州,奔突厥,为突厥所杀。
³薛举:兰州人,隋末起兵自号西秦霸王,称帝,后于高墌城降唐太宗,未几死。
⁴雅乐: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祖宗及朝贺、宴会等大典时所用的乐舞,因其音乐“中正和平”,歌词 “典雅纯正”,故称 “雅乐”。
萧瑀请图写战胜之容,太宗以将相曾事敌方、重见被擒必不忍为由拒绝,称战伐乃不得已,雅乐陈梗概即可。此风彰显其仁德恤下,重君臣情而轻武力炫耀的治政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