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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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代 · 洪迈

赞公少公第七 原文

朗读 拼音 译注
  唐人呼县令为明府,丞为赞府,王为少府。《李太白集》有《饯阳曲王赞公贾少公石艾尹少公序》。盖阳曲丞、王,石艾王也。“赞公”,“少公”之语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