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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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先秦 ·
五刑第十一 原文
朗读
拼音
译注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 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作者: 先秦 · 孔子及其弟子
五刑,先秦时期指刻面、割鼻、断足、阉割、斩首五种刑罚,这里泛指各种刑罚。上一章论什么是孝顺的行为,本章承接前文,接着论什么是不孝的行为。
孔子指出最大的罪行是不孝。大不孝有三,一是胁迫君主,二是诽谤圣人,三是非议别人的孝行。认为,这三不孝,是天下一切祸乱的根源。本来,不孝是指在家庭中具体对待自己父母的行为。这里却将其推广至社会的主要方面,包括对待国君、对待圣人言论和对待他人孝行的看法。从而突出了孝道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定中的作用。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所谓要君无上、非圣无法,就是无论国君如何都不许人们对其有所不满乃至反抗,无论圣人的言论如何都不许人们对其提出不同意见,这就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成为人们的精神枷锁,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