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 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 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 犹为不孝也。”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¹则致²其敬,养³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⁴,丧⁵则致其 哀,祭⁶则致其严⁷。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⁸不骄,为下⁹不乱¹⁰,在丑¹¹ 不争¹²。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¹³。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¹⁴之养, 犹¹⁵为不孝也。”
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父母生病,要带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祀,要严肃对待,做到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的人势必会招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的人免不了遭受刑法,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尽心奉养,也还是个不孝之人。”
¹居:平日家居。
²致:尽,极。这里指竭尽全力去做到对父母的恭敬。
³养:赡养,奉养,指进饮食、衣着等。
⁴忧:忧虑,担心。
⁵丧:逝世。
⁶祭:供奉神灵的活动或仪式。此处指在三年服丧期满之后供奉逝世的父母祖先。
⁷严:崇敬,庄重,肃穆。
⁸居上:身居高位,主要指为诸侯国君。
⁹为下:指为人臣下。
¹⁰乱:反叛,作乱,犯上。
¹¹在丑:指处于低贱的地位,如奴仆隶役。
¹²争:忿争。
¹³兵:兵器,在此指用兵器相杀戮。
¹⁴三牲:指猪、牛、羊。古人宴会或祭祀时用三牲,称为太牢,是最高等级的供奉。
¹⁵犹:依然,仍然。
本段讲述的是平时生活中的孝行,居致敬、养致乐、病致忧、丧致哀、祭致严五项,这是孔子指出顺的道理;居上骄、为下乱、在丑争,这是孔子指出逆的道理。圣人教人力行孝道,免除刑罚,其用心之苦,也是十分深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