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返回目录
作者: 先秦 ·
士第五 原文
朗读
拼音
译注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 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 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作者: 先秦 · 孔子及其弟子
士是周代次于卿大夫的最末一等的爵位,有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又是低级官吏的名称,还是各种有才能者的通称。本章的“士”主要指贵族中的低级官员,文章主要阐述士的行孝内容。
士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必须为君、为卿大夫所用,故而士之孝的关键是以事父、事母的态度去事君、事上,主要是爱、敬、忠、顺这几条,这样才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守住家族中的祭祀。这些意见,还可以看作儒家德治中对基层统治者道德和行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