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列表 - 所属合集:社会的诗词
谢自然诗
童騃无所识,但闻有神仙。
轻生学其术,乃在金泉山。
繁华荣慕绝,父母慈爱捐。
凝心感魑魅,慌惚难具言。
一朝坐空室,云雾生其间。
如聆笙竽韵,来自冥冥天。
白日变幽晦,萧萧风景寒。
檐楹暂明灭,五色光属联。
观者徒倾骇,踯躅讵敢前。
须臾自轻举,飘若风中烟。
茫茫八纮大,影响无由缘。
里胥上其事,郡守惊且叹。
驱车领官吏,甿俗争相先。
入门无所见,冠屦同蜕蝉。
皆云神仙事,灼灼信可传。
余闻古夏后,象物知神奸。
山林民可入,魍魉莫逢旃。
逶迤不复振,后世恣欺谩。
幽明纷杂乱,人鬼更相残。
秦皇虽笃好,汉武洪其源。
自从二主来,此祸竞连连。
木石生怪变,狐狸骋妖患。
莫能尽性命,安得更长延。
人生处万类,知识最为贤?
奈何不自信,反欲从物迁。
往者不可悔,孤魂抱深冤,
来者犹可诫,余言岂空文。
人生有常理,男女各有伦。
寒衣及饥食,在纺绩耕耘。
下以保子孙,上以奉君亲。
苟异于此道,皆为弃其身。
噫乎彼寒女,永托异物群。
感伤遂成诗,昧者宜书绅。
与朱鄂州书
轼启。近递中奉书,必达。比日春寒,起居何似。昨日武昌寄居王殿直天麟见过,偶说一事,闻乏酸辛,为食不下。念非吾康叔之贤,莫足告语,故专遣此人。俗人区区,了眼前事,救过不暇,岂有余力及此度外事乎?天麟言: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初生,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有神山乡百姓石揆者,连杀两子,去岁夏中,其妻一产四子,楚毒不可堪忍,母子皆毙,报应如此,而愚人不知创艾。天麟每闻其侧近有此,辄驰救之,量与衣服饮食,全活者非一。既旬日,有无子息人欲乞其手者,辄亦不肯。以此知其父子之爱,天性故在,特牵于习俗耳。
准律,故杀子孙,徒二年。此长吏所得按举。愿公明以告诸邑令佐,使召诸保正,告以法律,谕以祸福,约以必行,使归转以相语,仍录条粉壁晓示,且立赏召人告官,赏钱以犯人及邻保家财充,若客户则及其地主。妇人怀孕,经涉岁月,邻保地主,无不知者。若后杀之,其势足相举觉,容而不告,使出赏固宜。若依律行遣数人,此风使革。公更使令佐各以至意诱谕地主豪户,若实贫甚不能举子者,薄有以周之。人非木石,亦必乐从。但得初生数日不杀,后虽劝之使杀,亦不肯矣。自今以往,缘公而得活者,岂可胜计哉。
佛言杀生之罪,以杀胎卵为最重。六畜犹尔,而况于人。俗谓小儿病为无辜,此真可谓无辜矣。悼耄杀人犹不死,况无罪而杀之乎?公能生之于万死中,其阴德十倍于雪活壮夫也。昔王濬为巴郡太守,巴人生子皆不举。濬严其科条,宽其徭役,所活数千人。及后伐吴,所活着皆堪为兵。其父母戒之曰:“王府君生汝,汝必死之。”古之循吏,如此类者非一。居今之世,而有古循吏之风者,非公而谁。此事特未知耳。
轼向在密州,遇饥年,民多弃子,因盘量劝诱米,得出剩数百石别储之,专以收养弃儿,月给六斗。比期年,养者与儿,皆有父母之爱,遂不失所,所活亦数十人。此等事,在公如反手耳。恃深契,故不自外。不罪!不罪!此外,惟为民自重。不宣。轼再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