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失其国家,身死为于天下僇,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³无法仪¹。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²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⁴,为圆以规⁵,直以绳⁶,衡以水,正以县⁷。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⁸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⁹依¹⁰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¹¹也。
墨子说:天底下办事的人,不能没有法则;没有法则而能把事情做好,是从来没有的事。即使士人作了将相,他也必须有法度。即使从事于各种行业的工匠,也都有法度。工匠们用矩划成方形,用圆规划圆形,用绳墨划成直线,用悬锤定好偏正,(用水平器制好平面)。不论是巧匠还是一般工匠,都要以这五者为法则。巧匠能切合五者的标准,一般工匠虽做不到这样水平,但仿效五者去做,还是要胜过自身的能力。所以工匠们制造物件时,都有法则可循。现在大的如治天下,其次如治大国,却没有法则,这是不如工匠们能明辨事理。
¹仪:指典范,表率。法仪就是指法度的典范。
²百工:各种行业。
³以:用。
⁴矩:直角尺,古代画方形用的工具。
⁵规:圆规,古代用来画圆形用的工具。
⁶绳:绳墨,木工用来画直线用的工具。
⁷县:通“悬”,以绳悬重物,用以测定垂直度的工具。
⁸中:符合。
⁹放:通“仿”,仿效,模仿。
¹⁰依:遵照。
¹¹辩:通“辨”,分明,事实清楚。
作者认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则或规律,无论是治理国家大事还是从事手工艺等小事,没有法则就不可能把事情做好。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¹皆法其父母,奚若²?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³,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行呢?假若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何如?天下做父母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假若以自己从学的师长为法何如?天下做师长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师长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假若以自己的国君为法则何如?天下做国君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国君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所以父母、师长和国君三者,都不可以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
¹当:通“倘”,倘若,假如。
²奚若:如何,怎么样。
³学:指自己的师长。
此段探讨并否定了以父母、师长、国君作为治理国家法则的可行性,指出这些角色中仁爱者少,因此不能作为普遍遵循的治理准则。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¹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²,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³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⁴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行呢?最好是以天为法则。天的运行广大无私,它的恩施深厚而不自居,它的光耀永远不衰,所以圣王以它为法则。既然以天为法则,行动作事就必须依天而行。天所希望的就去做,天所不希望的就应停止。那么天希望什么不希望什么呢?天肯定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怎么知道天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呢?这是因为天对人是全爱和全利的缘故。怎么知道天对人是全爱和全利呢?因为人类都为天所有,天全部供给他们吃的。
¹行:道。
²不德:不认为自己有功劳。
³度:取法。
⁴贼:残害。
此段指出治理国家的法则应以天为准则,因为天具有广大无私、恩施深厚、光耀不衰的特性,且天希望人相爱相利,反对相互厌恶和残害。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⁵。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¹牛羊,豢²犬猪,洁为酒醴³粢盛⁴,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现在天下不论大国小国,都是天的国家。人不论长幼贵贱,都是天的臣民。因此人无不喂牛羊、养猪狗,洁净地准备好酒食祭品,用来诚敬事天。这难道不是全部地拥有和供给人食物?天既然全部地拥有和供给人食物,为何能说天不要人相爱相利呢?所以说:“爱人利人的人,天必定给他降福;相互厌恶和残害人的人,天必定给他降祸。所以说:杀害无辜的人,会得到不祥后果。为何说人若相互残杀,天就降祸于他呢?这是因为知道天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
¹刍:用草料饲养牲口。
²豢:以谷物喂养牲口。
³醴:甜酒。
⁴粢盛:古代盛在祭器内供祭祀的谷物。
⁵也:通“邪”。
作者认为天是全人类的共同所有者与供养者,因此人类应该遵循天的意愿,相爱相利,共同和谐共处;同时,天会对人类的行为进行评判和奖惩,以确保人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¹事之。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²天侮鬼。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³失其国家,身死为于天下僇,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
以前的圣王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对天下百姓全都爱护,带领他们崇敬上天,侍奉鬼神。他们给人带来的利益多,所以天降福给他们,使他们立为天子。天下的诸侯,都恭敬地服事他们。暴虐的君王桀、纣、周幽王、周厉王,对于天下的百姓全部厌恶、憎恨,带领他们咒骂上天,侮辱鬼神。他们残害的人多,所以天降祸给他们,使他们丧失了国家,身死还要受辱于天下。后代子孙责骂他们,至今不休。所以做坏事而得祸的,桀、纣、周幽王、周厉王即是这类;爱人利人而得福的,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即是这类。爱人利人而得福的是有的,厌恶人残害人而得祸的,也是有的!
¹宾:敬。
²诟:辱骂。
³遂:通“坠”。
此段通过对比圣王与暴君的行为及其后果,强调爱人利人得福、厌恶人残害人得祸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