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经第四十八 原文
一、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故赏贤罚暴,誉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二、主道
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任过。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则毋道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下尽下,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三、起乱
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权籍不失,史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有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暱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医曰诡,诡曰易。易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僇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侥幸妄举之人起。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即乱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四、立道
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行参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则渎上,不怒则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参言以知其诚,易视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阴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謟。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衷。渐更以离通比。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五、类柄
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六、参言
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七、听法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八、主威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年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一、因情
一、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¹具矣。君执柄²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³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⁴,赏罚下共则威分⁵。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⁶。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故赏贤罚暴,誉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⁷。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想要治理好天下,就一定要遵循人的本性。人的普遍本性,都有喜欢和厌恶两种倾向,正因为如此,奖赏和惩罚这两种手段才能派上用场;奖赏和惩罚可以使用,国家的法令就能建立起来,治理国家的政策也就随之完善了。君主掌握着国家权力并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国家权力是决定生杀大权的根本,至高地位是制服天下众人的基础。废除什么、确立什么,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则,政权就会失去神圣性;要是和臣子共同掌握赏罚的权力,君主的威严就会被分散。因此,贤明的君主不会带着个人偏爱去听取意见,也不会抱着固有成见去谋划事情。如果听取意见时不加以验证,权力就会被奸臣分割;要是不能让大臣们尽心竭力为国家效力,君主就会被臣子所牵制。所以贤明的君主行使权力时,要像上天一样光明磊落;任用臣子时,要像鬼神一样神秘莫测。光明磊落,就不会遭到臣民的反对;神秘莫测,就不会陷入被动困窘的境地。君主运用自己的权势,管教严厉严格,即便臣民有抵触情绪,也不敢违背君主的命令;褒奖和贬斥的标准始终保持一致,不允许有随意非议的空间。奖赏贤能的人、惩罚作恶的人,是鼓励人们做好事的最佳方式;奖赏作恶的人、惩罚贤能的人,是诱导人们做坏事的极端做法——这两种情况,本质上都是奖赏与自己意见相同的人,惩罚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奖赏最好要丰厚一些,让民众能切实感受到好处;赞扬最好要恳切一些,让民众能感受到荣誉;惩罚最好要严厉一些,让民众能心生畏惧;贬斥最好要严肃一些,让民众能感到羞耻。之后,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制,禁止臣子私自实施奖惩,不让他们破坏赏功罚罪的既定制度。哪些人该赏、哪些人该罚,君主一定要清楚明了;只要清楚明了,治理国家的策略就会完备无缺。
本段论述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禁令可立。君主执生杀之柄、处胜众之势,令行禁止。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明主不怀爱留说,听言必参,用智尽力。其行制如天,用人如鬼,使民利之、荣之、畏之、耻之,然后一断于法。赏罚必知,则道尽于此。核心在于以人情为据确立赏罚机制,使君主操权柄而威势不分散。
二、主道
二、主道
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任过。下君¹尽己之能,中君²尽人之力,上君³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⁴,一听而公会。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⁵。自取一,则毋道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成败有征⁶,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⁷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⁸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⁹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下尽下,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单靠君主一个人的力量,不可能战胜天下众人;单靠君主一个人的智慧,也不可能通晓世间所有事物。君主与其依靠自身的智慧和力量,不如借助全国人的智慧和力量,这样才能抵得过众人的才智,胜过世间万物。如果君主遇到事情只靠自己猜测,即便猜对了,也会耗费自身大量精力;一旦猜错了,就要自己承担所有责任。下等的君主会耗尽自己的才能去治理国家,中等的君主会充分利用别人的力量去治理国家,而上等的君主则会善用所有人的智慧去治理国家。因此,遇到事情时,君主应该集中众人的智慧,逐一听取大臣们的议论,然后整合大家的意见做出决策。如果君主不逐一听取大臣们的议论,臣子后来发表的意见就可能和之前的观点相悖,这样君主就无法分辨臣子的愚笨与聪慧。如果君主不整合大家的意见,自己就会犹豫不决,一旦犹豫不决,事情就无法及时得到处理。君主有主见地采纳一种恰当合理的意见,就不会陷入臣子设置的圈套之中。所以,要让臣子主动提出建议,然后威严地责令他们去落实执行。因此,大臣们发表言论时,必须做好记录。那些出谋划策的人,等事情发生之后,君主就要检验他们的计策是否可行;那些贡献力量的人,等功效显现之后,君主就要分析事情的成败原因。事情的成败经过核实后,再根据结果对臣子进行奖赏或惩罚。事情成功了,君主就享有功劳;谋划失败了,臣子就要承担相应的罪责。作为君主,就连合符验身这种容易做到的事情都不必亲自去做,更何况是那些需要亲自动手操劳的事务呢?君主就连费神思考的事情都不必亲自去做,更何况是那些需要反复推测的事情呢?所以君主用人时,不任用那些意见和自己完全相同的人;如果臣子意见都一致,君主就要严厉地斥责他们。让臣子之间相互制约,共同为君主效力,这样君主就能保持神秘莫测的形象,臣子也会竭尽全力发挥自己的才智;臣子竭尽全力,就不会钻君主的空子,君主驾驭臣子的方法也就完备了。
本段论主道。力不敌众,智不尽物,故君主当用一国之力而非一人之智。下君尽己能,中君尽人力,上君尽人智。事至则结智,一听而公会,使群臣相互参验。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如合符不亲操,使人相用则神而臣尽。主道毕在于使臣下相互制约,君主超然其上,不取同而取异,以分权制衡之术统御群臣。
三、起乱
三、起乱
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¹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²;分势不贰³,庶适⁴不争;权籍不失,史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有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⁵,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⁶也。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暱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⁷,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⁸,曰镇⁹,曰固¹⁰。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¹¹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¹²。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医曰诡¹³,诡曰易。易功而赏¹⁴,见罪而罚,而诡乃止。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¹⁵,其患邻敌多资。僇辱之人近习¹⁶曰狎贼¹⁷,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侥幸妄举之人起。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此五患¹⁸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即乱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君主只有明白君臣之间的利益是不同的,才能称霸天下;如果认为君臣利益相同,就会被臣子所挟持;要是和臣子共同掌握国家大权,就会被臣子所杀害。因此,贤明的君主会仔细分辨公与私的界限,明确各自的利益所在,这样奸臣就没有可乘之机了。动乱的产生源于六种人:君主的母后、君主的妻妾、君主的子孙、君主的兄弟、朝中大臣和有名望的贤人。合理任用官员,严格监督臣下,太后就不敢肆意妄为;在礼仪上明确不同等级的界限,妻子和妾室的身份就不会混淆;不把权势分给庶子,庶子就不会和嫡子争夺继承权;君主不丧失自己的权位,兄弟就不敢侵犯君主的权力;臣民不被权贵豪门所控制,权臣就不敢蒙蔽君主;坚决执行禁令和奖赏,有名望的贤人就不敢暗中作乱。臣子有两种可以依靠的势力,一种是国外的势力,另一种是宫中的亲信。国外的势力是君主所忌惮的,宫中的亲信是君主所宠爱的。君主总是满足国外势力的要求,对宫中亲信的主张也总是言听计从,这正是乱臣贼子想要利用的地方。如果出现外国暗中在本国安插官吏的情况,君主就要追查并严惩那些与他们关系密切、接受贿赂的人,这样臣子就不敢借助国外势力作乱了。君主根据臣子的功劳来赏赐爵位和俸禄,对于没有功劳却请求爵位俸禄的人,连同替他请求的人一起治罪,这样君主身边的侍从就不会成为臣子作乱的依靠。国外势力无法借助,宫中亲信无法利用,那么内奸和外奸作乱的途径就都被堵住了。官吏逐级提拔,直到担任重要职务,这才是明智的用人方法。对于职位高、责任重的大臣,要用三种方法来控制他们:一是人质,二是安抚,三是稳固。厚待他们的亲戚和妻子并严加看管,这叫做人质;给予丰厚的爵位和俸禄并且严格兑现,这叫做安抚;检验他们的言论,监督他们的实际成效,这叫做稳固。贤能的人因为有人质作为抵押,就不敢轻举妄动;贪婪的人因为得到奖赏和安抚,就会消除野心;奸邪的人因为受到各种约束,就无计可施。如果对臣子的过错宽容而不加以制裁,臣子就会侵犯君主的权力;小的奸邪行为不及时铲除,最终必然会导致严厉的惩罚。可见,当臣子的罪名和罪行相符合时,就应该严厉处置。如果留下这些人会败坏事情,杀掉他们又会损害君主的名声,就可以通过饮食下毒的方式除掉他们,否则就把他们交给自己的仇敌去处置。这叫做清除隐藏的奸臣。蒙蔽君主就是诡诈,诡诈就是变化无常、反复不定。君主能够根据功劳给予奖赏,根据罪行实施惩罚,奸臣就不敢诡诈行事。君主不泄露自己对是非的判断,也不把臣子的谏言相互透露,奸臣随机应变的手段就无法使用。君主的父兄和有才能的人逃亡到国外,这叫做游祸,它的危害在于增加了敌人的力量。君主和受过刑罚的人关系亲近,这叫做狎贼,它的危害在于这些人心中的怨恨和耻辱会爆发出来,危害君主。君主隐藏自己的愤怒而不发作,掌握了臣子的罪行却不揭露,这叫做增乱,它的危害在于那些心怀侥幸心理、想要轻举妄动的人会趁机活动。君主同时重用两个大臣,让他们的权势相当,这叫做卷祸,它的危害在于权臣的势力会变得强大,最终可能发生劫杀君主的灾难。君主行事随便,不能保持神秘莫测的形象,这叫做弹威,它的危害在于可能会出现后妃用毒酒害死君主的动乱。这五种祸患,如果君主不能及时察觉,就会有被劫杀的危险。官吏的任免,如果由君主自己决定,国家就能治理得好;如果被国外势力控制,国家就会陷入混乱。因此,贤明的君主在国内注重追求实际成效,同时从国外获取利益,这样本国就能保持安定,而敌国就会陷入混乱。导致国家危乱的途径是:臣子被君主憎恶,就会借助国外势力,让君主像得了头晕病一样昏乱;臣子被君主宠爱,就会借助君主身边的亲信,让君主像吃了暗中下的毒药一样受害。
本段论君臣异利及乱之所生。知臣主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明主审公私之分、利害之地,奸无所乘。乱生六源: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针对各源提出防范措施。臣有二因:外畏内爱。明主以爵禄循功、请者俱罪,使内外无所因。又持三节:质、镇、固,以制大任之臣。末述五患:游祸、狎贼、增乱、卷祸、弹威,皆人主不知所致。强调内主废置、外利资之,以功论内则治。
四、立道
四、立道
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行参必拆,揆伍必怒¹。不拆则渎上,不怒则相和²。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³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参言以知其诚⁴,易视⁵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⁶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倒言⁷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阴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⁸以观奸动。明说⁹以诱避过,卑适¹⁰以观直謟。宣闻¹¹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¹²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¹³则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衷。渐更以离通比。下约以侵其上:相室¹⁴,约其廷臣¹⁵;廷臣,约其官属¹⁶;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¹⁷;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考察和检验臣子的方法是:通过严格的核查来获取实际成效,通过相互对照衡量来追究他们的过失。严格检验,就必须对臣子的言行进行细致剖析;相互衡量,就必须对臣子的过错进行严厉斥责。不进行剖析,坏人就会轻视君主;不加以斥责,臣子就会结成朋党、狼狈为奸。剖析的结果,要足以看出臣子功劳的多少;在对臣子严加责罚之前,不要把自己的意图泄露给众人。观察臣子的行为、听取臣子的意见,有一个通用的原则:如果发现臣子有紧密勾结的迹象,君主就奖赏那些与他们离心离德的人;如果臣子知道奸情却不告发,君主就把他和坏人处以同样的刑罚。对于臣子的言论,要汇集各方面的情况,一定要结合地利来衡量,参照天时来思考,运用事物的规律来验证,根据人的本性来分析。这四个方面都符合了,就能分辨是非对错了。分析臣子的言论,就能了解他们对君主是否忠诚;从不同角度观察臣子,就能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掌握亲眼看到的情况,就能发现臣子的反常行为。让每个人专门负责一项事务,让君主亲近宠信的臣子也有事情可做;反复强调规章制度,让出使远方的使者心生畏惧。列举过去的事情,来了解臣子的过往表现;把臣子留在身边,来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把臣子派到远方,来探查他们的行为举止。掌握表面现象,来探问隐藏的情况;运用诡使的方法,来杜绝臣子的轻慢行为;用正话反说的方式,来探明自己疑惑的事情;从反面进行考察,来发现隐藏的奸邪活动;设置谏官,来纠正大臣的独断专行;列举臣子的错误,来观察奸臣的动静。公开说明道理,引导臣子避免犯错;谦恭对待有才能的人,核查臣子是正直还是谄媚。宣布已经了解的事情,来揭露尚未发现的坏人坏事;促使坏人内部发生争斗,让他们自行瓦解。深入探究一件事情的真相,让众人有所警戒;故意泄露不同的想法,让坏人改变自己的企图。遇到类似的情况,要通过检验来查明真相;列举臣子的过失,要指出他们的根本问题。知道了臣子的罪过,就要对他们施以刑罚,来禁止他们私自滥用权力;暗中派遣使者随时巡查各地的官吏,来了解他们是否忠诚。逐步更换官吏,来瓦解相互勾结的奸党。君主和臣子约定,让他们告发自己的上级:针对相国,就和朝中大臣约定;针对朝中大臣,就和他们下属的官吏约定;针对军吏,就和士兵约定;针对派遣的使者,就和他们的随从约定;针对县令,就和他们任命的属吏约定;针对郎中,就和他们的侍从约定;针对后妃,就和宫女约定。这就叫做条达之道。如果把臣子的告密和要办理的事情泄露出去,君主考察臣子的方法就无法施行。
本段论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拆之使不渎上,怒之使不相和。观听之势在比周而赏异、诛毋谒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地、谋天、验物、参人,四征符乃可观。参言知诚,易视改泽,执见得非常。以下列举多种御下之术: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知前,即迩知内,疏置知外,握明问暗,诡使绝黩泄,倒言尝疑,论反得阴奸,设谏纲独为,举错观奸动,明说诱避过,卑适观直謟,宣闻通未见,作斗散朋党,深一警众,泄异易虑,似类合参,陈过明固,知辟罪止威,阴使循省衷,渐更离通比。下约上之法层层递进,条达之道务使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五、类柄
五、类柄
明主¹,其务在周密²。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³。故明主之言隔塞⁴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⁵、官⁶、连⁷、县而邻,谒过⁸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贤明君主最关键的事情,就是做事周全无遗漏、行事隐秘不外露。因此,如果君主表现出自己的喜好,臣子就会趁机擅自进行奖赏,从而窃取君主的恩德;如果君主表现出自己的愤怒,臣子就会趁机擅自实施惩罚,从而瓜分君主的威势。所以贤明的君主,言论要深藏不露,行事要严密不泄露。用一个人去察觉十个人的阴谋活动,这是治理下层臣民的方法;用十个人去察觉一个人的阴谋活动,这是揭露上层官员的方法。贤明的君主同时采用这两种方法,所以坏人就不会有遗漏。伍、闾、连、县各级组织的人,就像邻居一样互相监督;告发坏人的人就给予奖赏,不告发坏人的人就给予惩罚。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也都采用这种监督方式。因此,上到君主、下到百姓,贵者与贱者,在法律面前都会相互畏惧,在公共利益面前都会相互劝勉。人的本性是,既想要获得生存的实际好处,又想要获得好的名声。作为君主,既要拥有贤明智慧的名声,又要掌握赏罚的实际权力。名声和实际权力都能得到满足,那么最大的福分和善行就一定会流传后世、流芳千古。
本段论君主务在周密。喜怒不可外见,外见则德偿威分。明主之言隔塞不通,周密不现。以一得十为下道,以十得一为上道,明主兼行上下,使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谒过赏失过诛,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有生之实与生之名,君有贤知之名与赏罚之实,名实俱至则福善必闻。强调君主隐其情、密其术,以法为纽带构建相互制约的等级秩序。
六、参言
六、参言
听不参¹,则无以责下²;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³言之疑,辩者⁴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⁵而待合参⁶,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⁷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⁸不留朝。任事者⁹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¹⁰,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¹¹,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¹²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君主听取臣子的言论却不加以检验,就无法对臣下提出严格要求;不考察言论是否有用,臣子就会用邪说迎合君主的心意。言语这东西,重复的次数多了,就容易让人相信是真的。对于本来不真实的事情,听十个人说,自己就会产生疑惑;听一百个人说,自己就会倾向于相信;听一千个人说,自己就会确信不疑。口才笨拙的人说的话,容易让人产生怀疑;善于辩论的人说的话,容易让人信服。奸臣危害君主,主要依靠人多势众;他们凭借巧妙的辩说获得君主的信任,用类似的事例来掩饰自己的奸私之心。君主如果不盛怒斥责他们,而是等待检验核实,就必然会助长臣子的奸邪行为。懂得治国道理的君主,在听取臣子言论时,会监督言论的实际作用,考核言论带来的成效。根据成效来确定奖赏和惩罚,所以没有用处的辩说就不会出现在朝廷之上。担任公职、处理事务的人,如果智慧不足以胜任自己的职位,就应该罢免他的官职。对于说话夸大其词、不符合实际、浮夸不实的人,要追根究底,这样就能发现坏人并严厉斥责他们。没有正当理由却言行不一,就是欺骗君主;臣子欺骗君主,就要治罪。对臣子的言论,一定要采取相应的验证措施;对臣子的主张,一定要要求带来实际效用,这样朋党的观点就不敢向君主陈述了。听取言论的方法是,总是让臣子坦诚地谈论自己的想法,君主就能从中了解到奸情;总是让臣子广泛地发表议论,君主就能从中采纳恰当的意见。如果君主不够明智,坏人就会趁机钻空子。贤明君主听取言论的原则是,对于让自己高兴的话,就要求臣子兑现承诺;对于让自己恼怒的话,就追究言论背后的根源;等到事情有了发展变化之后,再下最终的结论,以便获取臣子是诽谤还是赞扬、是为公众还是为私利的真实证据。臣子采用几种不同的说法来玩弄智巧,诱使君主自己从中选择一种意见,从而逃避自己的罪责;所以让臣子同时进献几种不同的说法是不可行的。君主所采纳的意见,不能让臣子在一种意见之外再附加另一种意见,企图设置“可能”“或许”的模糊圈套;而应该让臣子的谏言和后来的事实相符合,根据这一点来准确判断谏言的诚实与欺诈。贤明君主所采用的策略是,绝对不允许臣子发表模棱两可的言论,一定要让他们明确选择一种观点;绝对不允许臣子擅自行动,一定要根据他们的言论来考核实际功效,这样奸臣的作乱之路就被堵住了。
本段论听言必参。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用则邪说当上。言以多信,十人从则疑,百人然则信,千人不可解。奸臣借众资、籍辩信以饰私。明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不称则放官,说大夸则穷端,无故不当为诬。言必有报,说必责用,朋党之言不上闻。明主于己喜怒之后察纳构,得毁誉公私之征。臣不得两谏、不得擅行,必合其参,则奸无道进。核心在于以功用验证言论,杜绝空谈。
七、听法
七、听法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则征多¹;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言程²,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³,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官吏的权势过大,是因为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度;法度无法发挥作用,是因为君主昏庸无能。君主昏庸、没有明确的章程,官吏就会胡作非为;官吏胡作非为,结果就是俸禄会无限增加;俸禄无限增加,向民众征收的租税就会增多;租税征收过多,官吏就会变得更加富裕。官吏富裕、权势又大,这都是由混乱的政事造成的。贤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总是选用有办事能力的人,赞扬忠于职守的人,奖赏有功劳的人。大臣推荐的人如果符合标准,君主就会赏识他们,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会得到奖赏;推荐的人不符合标准,君主就会发怒,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会受到惩罚。这样一来,进言推荐人才的人,就不敢偏袒自己的父兄,反而愿意推荐有才能的仇人。君主给予臣子的权势,要足以让他们执行法令;给予的俸禄,要足以让他们办好公事,从而让臣子没有机会谋取私利。所以民众虽然辛苦劳作,但不会觉得官府的赋税繁重。不要让担任职务的人权势过大,要让他们得到的宠赏只体现在爵位上;不要让当官的人谋取私利,要让他们的利益只体现在俸禄上。这样一来,臣民就会尊重爵位、看重俸禄。爵位和俸禄是君主用来奖赏臣民的,臣民重视君主用来奖赏的爵位和俸禄,国家就能治理得好。刑罚混乱无序,赏赐的名号有误,奖赏和赞扬不符合实际,就会让臣民产生怀疑,因为臣民对赞扬和赏赐同样重视。对受到奖赏的人有非议,就无法鼓励人们立功;对受到惩罚的人有赞扬,就无法禁止奸邪行为。贤明君主的做法是,受到奖赏的人,一定是因为对国家有功劳;受到赞扬的人,一定是因为为君主效力。奖赏和赞扬保持一致,贬斥和惩罚同时施行;这样一来,民众即使受到奖赏,也不会过于骄傲自满,因为他们知道这是自己应得的;受到重罚的人,一定会有坏名声,所以民众会心生畏惧。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行为的,臣民害怕刑罚,国家就能治理得好。
本段论听法。官重源于无法,法息源于上暗。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奉重征多而富,官之富重乃乱功所生。明主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言程当则利,不当则害,使人不私父兄而进仇雠。任事者毋重,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利必在禄。刑之烦、名之缪、赏誉不当则民疑。明主赏必出公利,名必在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民畏重罚之恶名。罚所以禁,民畏禁则国治。强调爵禄为赏罚之具,法度清明则官不敢擅。
八、主威
八、主威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¹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²,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³。法之年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君主如果表彰臣子的个人品德,就会分散自己的威势;如果听信所谓的仁慈说教,就会破坏国家的法律制度。臣民因为有法律制度的约束而畏惧君主,君主却降低自己的权势去对待臣子,结果臣子就会敢于肆意触犯法令,把轻视君主当作一种荣耀。这样一来,君主的威势就会被分散。臣民因为有法律制度的约束而难以违抗君主,君主却听信仁慈说教去扰乱法制的推行,结果臣民就会公开追求君主的施舍,热衷于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的腐败风气。这样一来,国家的法令就会被败坏。尊崇臣子的私人行为而分散君主的威势,推行行贿受贿而动摇国家的法制;君主如果听之任之,就会扰乱法律;如果加以制止,就会受到诽谤,最终导致君主的地位被轻视,国家的法制被败坏。这就形成了所谓没有法度的国家。贤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不允许臣子依靠个人品德获得荣誉,不允许臣子凭借私家利益获得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制度。在法律制度规定之外,即使有人拥有别人难以具备的品德,也不能给予表彰;这样一来,臣民就不会因为谋取私利而获得名声。制定法度来统一民众的思想和行为,用赏罚分明、言出必行来调动民众的积极性,用明确的褒贬标准来鼓励好事、禁止坏事。名号、赏罚、法令,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大臣有所作为,关键在于尊崇君主;民众有了功劳,关键在于有利于君主。这样的国家,就叫做有法度的国家。
本段论主威。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上以势卑下,下肆很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上以法挠慈仁,下明爱施而务赇纹,法令隳。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乱治,不听谤主,故君轻位、法乱官,是为无常之国。明主使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必出官法。法之外虽有难行不以显,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是为有道之国。核心在于杜绝私义私行,一切以官法为准。
本章赏析
《八经》是韩非子对其法治思想体系化的集中论述,全篇从八个维度阐明了治国之纲。因情篇提出治天下必因人情有好恶,从而确立赏罚可用、禁令可立,君主执生杀之柄以处势,使民利之、荣之、畏之、耻之,一行其法则道尽。主道篇强调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上君尽人之智,事至则结智公会,事成君收其功,规败臣任其罪,使人相用则君主神而臣下尽。
起乱篇揭示臣主异利之理,乱生六源在于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明主以质、镇、固三节制大任之臣,并防范五患。立道篇详述参伍之术,行参揆伍、拆怒相和,以地、天、物、人四征验证,再辅以倒言、诡使、作斗等数十种御下手段,构成条达之道。
类柄篇主张君主务在周密,喜怒不形,以十得一为上道,使上下贵贱相畏以法。参言篇强调听言必参、督用课功,无用之辩不留朝,言必有报、说必责用,臣不得两谏、必合其参。听法篇指出官重因无法、法息因上暗,明主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赏必出公利、名必在为上,使民畏罚而国治。主威篇警告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功名必出官法,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名号、赏罚、法令三者相合,方为有道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