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一第三十六 原文
一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问之,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或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凡对问者,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所问高大,而对以卑狭,则明主弗受也。今文公问“以少遇众”,而对曰“后必无复”,此非所以应也。且文公不知一时之权,又不知万世之利。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且文公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谓“不厌诈伪”者,不谓诈其民,谓诈其敌也。敌者,所伐之国也,后虽无复,何伤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则所以胜楚破军者,舅犯之谋也;以其善言耶?则雍季乃道其“后之无复”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则以兼之矣。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诈伪”者,军旅之计也。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战胜,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雍季无一焉而先赏。“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赏也。
二
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甽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盾之说也。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赏,弗中程者诛。'令朝至暮变,暮至朝变,十日而海内毕矣,奚待期年?舜犹不以此说尧令从己,乃躬亲,不亦无术乎?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
三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夫人唯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以治内。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闻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伪不长,盖虚不久。'愿君久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尸不葬。
或曰: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竖刁、易牙者,以不爱其身,适君之欲也。曰:“不爱其身,安能爱君?”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曰“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是君去忠臣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数于桓公也,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论,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无度矣。
四
襄子围于晋阳中,出围,赏有功者五人,高赫为赏首。张孟谈曰:“晋阳之事,赫无大功,今为赏首,何也?”襄子曰:“晋阳之事,寡人国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无有不骄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礼,是以先之。仲尼闻之曰:“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或曰:仲尼不知善赏矣。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群臣不敢失礼。上设其法,而下无奸诈之心。如此,则可谓善赏罚矣。使襄子于晋阳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无国,晋阳无君也,尚谁与守哉?今襄子于晋阳也,知氏灌之,曰灶生龟,而民无反心,是君臣亲也。襄子有君臣亲之泽,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犹有骄侮之臣,是襄子失罚也。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则赏。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赏之,是失赏也。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今襄子不诛骄侮之臣,而赏无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赏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赏。
五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或曰: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子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行,不陈人臣之谏,而行人主之诛,举琴而亲其体,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礼也。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过,举琴而亲其体,虽严父不加于子,而师旷行之于君,此大逆之术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不可谓两明,此为两过。故曰:平公失君道,师旷亦失臣礼矣。
六
齐桓公时,有处士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见。桓公曰:“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万乘之主;万乘之主不好仁义,亦无以下布衣之士。”于是五往乃得见之。
或曰:桓公不知仁义。夫仁义者,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故伊尹以中国为乱,道为宰于汤;百里奚以秦为乱,道虏于穆公。皆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辞卑辱,故谓之仁义。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下匹夫之士,将欲忧齐国,而小臣不行,见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谓仁义。仁义者,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内,执会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之众,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谓仁义。仁义不在焉,桓公又从而礼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隐也,宜刑;若无智能而虚骄矜桓公,是诬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则戮。桓公不能领臣主之理而礼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轻上侮君之俗教于齐国也,非所以为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义。
七
靡笄之役,韩献子将斩人。郄献子闻之,驾往救之。比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仆曰:“曩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乎?”
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谤也。韩子之所斩也,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且韩子之所斩若罪人,郄子奚分焉?斩若非罪人,则已斩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韩子之谤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斩人之谤,而又生徇之谤。是子言分谤也?昔者纣为炮烙,崇侯、恶来又曰斩涉者之胫也,奚分于纣之谤?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韩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也;今郄子俱弗得,则民绝望于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谤也,益谤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韩子为非也;不道其所以为非,而劝之“以徇”,是使韩子不知其过也。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
八
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
或曰:今使臧获奉君令诏卿相,莫敢不听,非卿相卑而臧获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缘桓公,是无君也,国无君不可以为治。若负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获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国、仲父之尊而后行哉?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过誉。
九
韩宣王问于樛留:“吾欲两用公仲、公叔,其可乎?”樛留对曰:“昔魏两用楼、翟而亡西河,楚两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事而外市,则国必忧矣。”
或曰:“昔者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成汤两用伊尹、仲虺。夫两用臣者国之忧,则是桓公不霸,成汤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齿,而手死乎东庙;主父一用李兑,减食而死。主有术,两用不为患;无术,两用则争事而外市,一则专制而劫弑。今留无术以规上,使其主去两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忧,则必有身死减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之知言也。
一
一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¹问之,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舅犯曰:“臣闻之,繁礼²君子,不厌³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⁴。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⁵,偷取⁶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⁷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时之权⁸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晋文公准备和楚国军队展开交战,他召集舅犯过来询问:“我打算和楚军开战,但敌军人数众多,而我们的兵力却很薄弱,应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舅犯回答道:“我听说,注重礼仪的君子,不会嫌弃忠信的行为太多;而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时,也不会嫌弃使用欺诈的手段太多。你只要用欺诈敌军的方法就可以了。”晋文公送走舅犯之后,又把雍季召来问道:“我准备和楚军打仗,敌军多我军少,该如何处理才好?”雍季回答说:“如果焚烧树林来打猎,虽然能暂时捕获更多的野兽,但之后这片树林里就再也没有野兽可猎了;要是用欺诈的手段对待百姓,即便能获得一时的利益,老百姓也不会再上当第二次。”晋文公说:“你说得对。”随后便送走了雍季。晋文公采用了舅犯的计策与楚军交战,最终打败了楚军。战争胜利归来后,他论功行赏、分封爵位,却先赏赐了雍季,再赏赐舅犯。大臣们纷纷提出疑问:“城濮之战的胜利,依靠的是舅犯的计谋啊。我们采用了他的计策,却把他的赏赐放在后面,这样做合适吗?”晋文公解释说:“这不是你们能明白的道理。舅犯的主张只是权宜之计,而雍季的主张才是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孔子听说这件事后评价道:“晋文公能够成为诸侯霸主,是完全应当的!他既懂得运用权宜之计,又明白长远利益的重要性。”
晋文公战前咨询舅犯和雍季,舅犯主张对敌使用诈术,雍季以焚林猎兽为喻反对诈术,认为只能取一时之利。文公采纳舅犯策略获胜,行赏时却将雍季置于首位,理由是舅犯之谋为一时权宜,雍季之言关乎万世利益。孔子对此表示赞赏。此段展现了政治决策中短期实效与长远道德的张力,文公的赏罚标准并非单纯依据贡献,而是基于价值导向,具有示范意义。
或曰:雍季之对,不当¹文公之问。凡对问者,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所问高大,而对以卑狭,则明主²弗受³也。今文公问“以少遇众⁴”,而对曰“后必无复”,此非所以应也。且文公不知一时之权,又不知万世之利。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⁵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⁶今日之死不及,安暇⁷待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且文公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谓“不厌诈伪”者,不谓诈其民,谓诈其敌也。敌者,所伐之国也,后虽无复,何伤⁸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则所以胜楚破军者,舅犯之谋也;以其善言耶?则雍季乃道其“后之无复”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则以兼之矣。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诈伪”者,军旅之计也。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战胜,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⁹,雍季无一焉而先赏。“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赏也。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雍季的回答并没有针对晋文公提出的问题。大凡回答别人的问题,都要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做出相应的回应。如果对方提出的问题比较宏大,却用狭隘的道理去解答,英明的君主是不会接受的。如今晋文公问的是“如何以少敌众”,雍季的回答却只是“以后百姓不会再上当”,这并不是针对问题本身给出的答案。更何况,晋文公其实既不懂得权宜之计,也不明白长远利益的真正含义。打仗如果能取得胜利,国家就会安全,君主的地位就能稳固,兵力会变得强盛,威势也能确立起来,即便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也不会有比这次胜利更大的收益了,又何必担心长远利益不会到来呢?可如果打仗失败了,国家就会面临危亡,兵力会被削弱,君主也会身死名灭,就连免除眼前的灾难都来不及,哪里还有时间去等待长远利益呢?想要获得长远利益,关键就在于今天能打败敌军;而今天要取得胜利,就必须对敌军使用欺诈的手段;对敌军使用欺诈手段,归根结底也是为了实现国家的长远利益。所以说,雍季的回答并没有针对晋文公的提问。再者,晋文公也没有真正理解舅犯的话。舅犯所说的“不嫌欺诈多”,并不是指欺诈百姓,而是指欺诈敌军。敌军是我们要讨伐的国家,即便他们以后不再上当,对我们又有什么损害呢?晋文公之所以先赏赐雍季,是因为雍季有功劳吗?可实际上,用来打败楚军、取得胜利的,是舅犯的计谋。是因为雍季说得有道理吗?可雍季说“以后百姓不会再上当”,这恰恰说明他并没有提出什么正确的意见。反观舅犯,既有功劳又有正确的见解。舅犯说:“注重礼仪的君子,不会嫌弃忠信的行为太多。”忠诚,是用来爱护下属的;信义,是用来不欺骗百姓的。既然已经做到了爱护下属、不欺骗百姓,还有比这更正确的话吗?但他之所以坚决主张使用欺诈手段,是因为这是战争中需要用到的计谋。舅犯既有正确的言论,又有战胜敌军的功劳,结果却被排在了雍季后面,而雍季没有任何功劳,却能先得到赏赐。孔子说“晋文公称霸是应当的”,这恰恰说明孔子并不懂得如何正确地进行奖赏。
韩非子反驳孔子评价,认为雍季答非所问,文公不明权宜与长远的关系。他指出战胜本身就是最大的长远利益,而取胜依赖对敌诈术,雍季的空洞告诫无助于解决以少胜多的现实问题。同时批评文公赏罚失当:舅犯既有忠信善言又有胜战之功,却后于无功的雍季。韩非子强调君主应重实效与法度,否定儒家的道德优先论,凸显了法家功利主义与儒家德治观的尖锐对立。
二
二
历山¹之农者侵畔²,舜往耕焉,期年。甽亩正³。河滨⁴之渔者争坻⁵,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⁶。东夷⁷之陶者⁸器苦窳⁹,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¹⁰。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¹¹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历山一带的农民经常相互侵占田界,舜就来到那里耕种田地。一年之后,农民们各自的田界都恢复了原来的样子。黄河边的渔夫常常争夺水中的高地,舜便到那里打鱼,一年之后,渔夫们都养成了礼让年长之人的习惯。东夷地区的陶工制作的陶器质量粗糙低劣,舜又来到那里制作陶器,一年之后,当地陶工们制作的陶器都变得十分坚固。孔子赞叹道:“种田、打鱼和制陶,都不是舜的职责,但舜却主动去做这些事,为的是纠正当地败坏的风气。舜真是仁厚啊!竟然能亲自吃苦耐劳,从而让百姓都听从他的教导。所以说,圣人的道德能够感化百姓啊!”
舜亲自到历山、河滨、东夷解决农耕、渔猎、制陶中的争端与质量问题,一年后风气好转。孔子赞叹舜以身体力行的方式感化民众,体现了圣人的德化力量。此段通过具体事例强调身教重于言教,认为君主的道德示范能够从根本上挽救社会败坏的习俗,是儒家德治理想的生动呈现。
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奈何¹?圣人明察²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³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⁴盾⁵与矛者,誉⁶之曰:‘盾之坚⁷,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⁸,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盾之说也。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⁹者赏,弗中程者诛¹⁰。'令朝至暮变,暮至朝变,十日而海内毕矣,奚待期年?舜犹不以此说尧令从己,乃躬亲¹¹,不亦无术乎?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¹²庸主之所易,道¹³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
有人问儒家学者:“在那个时候,尧在哪里呢?”儒家学者回答说:“尧正在做天子。”那人又问:“既然是这样,那么孔子说尧是圣人,该怎么解释呢?圣人处在君主的位置上,能够明察一切,会让天下没有败坏的风气。如果种田的、打鱼的没有争执,制作的陶器也不粗糙,舜又何必用道德去感化他们呢?舜去纠正败坏的风气,恰恰证明尧有过失。认为舜贤德,就是否定尧的明察;认为尧是圣人,就是否定舜的德化作用——这两种说法不可能同时成立。楚国有一个卖矛和盾的人,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最坚固,没有任何东西能刺穿它。’接着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最锋利,没有任何东西是它刺不穿的。’有人问他:‘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会怎么样呢?’这个卖矛和盾的人就无法回答了。无法被刺穿的盾和没有什么刺不穿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如今尧和舜不能同时被称赞,和上面说的矛与盾不能同时存在,是同一个道理。再者,舜纠正败坏的风气,一年才能纠正一个过错,三年才能纠正三个过错。像舜这样的人数量有限,人的寿命也有限,而天下的过错却永远没有停止的时候;用有限的寿命去应对无穷无尽的过错,能够纠正的过错就少之又少了。赏罚制度能够让天下人都必须遵守,君主下达命令说:‘符合法令规定的就奖赏,不符合法令规定的就处罚。’如果法令早上颁布,过错到傍晚就能得到纠正;法令傍晚颁布,过错到第二天早上就能得到纠正;最多十天时间,全国的过错就能全部纠正完毕,何必还要等上一年呢?舜没有用这个道理去劝说尧,让天下人听从尧的命令,反而亲自去操劳,这难道不是没有掌握正确的统治方法吗?况且,那种自己受苦来感化百姓的做法,即便是尧、舜这样的圣人也难以做到;而凭借君主的权势去纠正臣民过错的做法,即便是平庸的君主也容易做到。想要治理好天下,却放弃平庸君主都能轻易成功的方法,去遵循尧、舜都难以实行的做法,不能说他懂得治国的道理。”
韩非子以矛盾之说批判儒家对尧舜的双重赞誉。若尧作为天子明察善治,天下本不应有败坏之事,舜的救败恰恰证明尧有过失。同时指出舜亲力亲为效率低下,以有限生命无法应对无穷过失,而依靠赏罚法令可使天下十日之内大治。他认为放弃易行的法治而效仿尧舜难行的德化,是不懂为政之道。此段集中体现了法家对儒家德治的彻底否定。
三
三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愿君去¹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惟人肉未尝,易牙烝²其子首³而进之。夫人唯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⁴以治内⁵。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闻开方事君⁶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伪不长⁷,盖虚不久。'愿君久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尸不葬。
管仲生病了,齐桓公亲自前去探望他,并且询问道:“你生病了,如果不幸去世,有什么话要嘱咐我吗?”管仲回答说:“就算你不问我,我本来也打算告诉你这些话。希望你能赶走竖刁,除掉易牙,远离卫公子开方。易牙负责你的饮食,你什么都吃过,唯独没有吃过人肉,易牙就把自己儿子的头蒸熟了献给你。人之常情,没有不疼爱自己儿子的,现在易牙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爱,又怎么会真心爱你呢?你天生嫉妒心强,又喜好女色,竖刁就自己实施了宫刑,以便能够管理宫中的宫女。人之常情,没有不珍惜自己身体的,竖刁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又怎么会真心爱你呢?卫公子开方侍奉你已经十五年了,齐国和卫国之间的路程用不了几天,可开方却丢下自己的母亲,长期做官不回家,他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爱,又怎么会真心爱你呢?我听说:‘弄虚作假的人不会长久,掩盖虚假的人也不能持久。’希望你能远离这三个人。”管仲去世之后,齐桓公没有按照他的话去做。等到齐桓公去世后,尸体腐烂生蛆,蛆虫爬到宫门外,他的尸体也没能得到安葬。
管仲临终劝桓公远离竖刁、易牙、卫公子开方,理由是他们违背人性常情:易牙杀子、竖刁自宫、开方弃母,连至亲自身都不爱,不可能忠于君主。管仲强调虚伪不能长久。桓公未采纳,最终死后不得安葬。此段通过极端事例警示君主辨识忠奸的标准在于观察其行为是否符合人之常情,反常的谄媚背后必有祸心。
或曰: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竖刁、易牙者,以不爱其身,适君之欲也。曰:“不爱其身,安能爱君?”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曰“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是君去忠臣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¹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²,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³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数于桓公也,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⁴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⁵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论,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无度矣。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管仲用来当面劝告齐桓公的话,并不是懂得法度的人该说的话。他要除掉竖刁、易牙的理由,是因为这两个人不看重自己的身体,却去迎合君主的欲望。管仲说“连自己都不爱,又怎么会爱君主”,那么那些为君主拼死效力的大臣,管仲就不会任用了。他会说“连自己的性命都不爱惜、愿意拼死出力的人,怎么会爱君主”。这其实是要君主除掉忠臣啊。况且,用“不爱自己”来推断“不爱君主”,那么也可以用“管仲不能为公子纠而死”来推断“管仲不能为齐桓公而死”,这样一来,管仲也属于应该被除掉的人了。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不是这样的,他会设置百姓所希望得到的东西,来鼓励他们立功,所以制定爵位和俸禄来激励臣民;设置百姓所厌恶的东西,来禁止奸邪行为,所以建立刑罚来威慑臣民。奖赏守信用,刑罚要坚决,这样君主就能选拔出有功的臣子,而奸邪之人就不会被任用,即便有竖刁这样的人,又能对君主造成什么危害呢?况且,臣子拼命出力是为了换取君主的爵位和俸禄,君主设置爵位和俸禄是为了换取臣子的拼命效力。君臣之间,并不是父子那样的亲属关系,而是基于利益的计算。君主有正确的治国原则,臣子就会尽力办事,奸邪之事也不会发生;君主没有正确的治国原则,臣子就会对上蒙蔽君主,对下谋取私利。管仲没有向齐桓公阐明这种治国的法术,只是让他赶走竖刁三个人,可赶走一个竖刁,还会有另一个竖刁出现,这并不是杜绝奸邪的根本方法。再者,齐桓公去世后蛆虫爬出门外仍不能安葬,原因是臣子的权力太大了。臣子权力过大的结果,就是会挟持君主。一旦有了挟持君主的奸臣,君主的命令就无法下达,群臣的情况也无法上达给君主。一个人的力量就能隔断君臣之间的联系,让君主听不到正确的意见、不了解祸福安危,所以才会有死后不能安葬的祸患。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一个人不兼任多个职位,一个职位不兼管其他事情;地位低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的人推荐,大臣不必通过君主的近侍引见;百官都能逐级向上汇报情况,群臣就像车轮的辐条聚集到车轴中心一样归附君主;受到奖赏的人,君主能清楚知道他的功劳;受到惩罚的人,君主能明确知道他的罪过。君主事先清楚了解群臣的功过,然后再进行赏罚,就不会被蒙蔽,又怎么会有死后不能安葬的祸患呢?管仲没有向齐桓公讲明这个道理,只是让他赶走三个人,所以说管仲并不懂得法度。
韩非子批评管仲的主张不合法治之道。他认为君臣之间是交易关系:臣子贡献死力以换取爵禄,君主不必要求臣子具备私人的爱。只要赏罚分明、法令畅通,即便有竖刁之类的人也无法危害君主。桓公的真正祸根在于臣下擅权、君臣信息隔绝,而非三子本身。管仲未能阐明制度建设的根本,只是要求去除个别奸臣,是无术的表现。此段展现了法家对人性自利的承认和以制度防范奸恶的思路。
四
四
襄子围于晋阳中,出围,赏有功者五人,高赫¹为赏首²。张孟谈曰:“晋阳之事,赫无大功,今为赏首,何也?”襄子曰:“晋阳之事,寡人国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无有不骄侮之意³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礼,是以先之。仲尼闻之曰:“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赵襄子被敌军围困在晋阳城中,晋阳的围困解除之后,他奖赏了五位有功的大臣,高赫是第一个受到奖赏的人。张孟谈疑惑地问道:“晋阳之战中,高赫并没有立下什么大功劳,现在却成为第一个受到奖赏的人,这是为什么呢?”赵襄子回答说:“晋阳之战期间,我的国家陷入危急,宗庙也濒临覆灭。我的大臣们,没有一个不对我表现出骄傲轻慢的态度,只有高赫始终没有违背君臣之间的礼节,所以我先奖赏他。”孔子听说这件事后说:“赵襄子真是善于奖赏啊!他奖赏一个人,就能让天下所有做臣子的,没有一个人敢违背君臣礼节。”
赵襄子被围晋阳解围后,赏赐五人,高赫居首。张孟谈质疑高赫无大功,襄子解释当时群臣多有不敬之意,唯有高赫始终守礼,因此优先奖赏。孔子称赞此举能警醒天下为臣者。此段突出礼在危难时刻的稀缺价值,襄子以赏礼代替赏功,意在强化君臣秩序,体现了儒家对礼治的重视。
或曰:仲尼不知善赏矣。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¹,群臣不敢失礼。上设其法,而下无奸诈之心。如此,则可谓善赏罚矣。使²襄子于晋阳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无国,晋阳无君也,尚谁与守哉?今襄子于晋阳也,知氏灌之,曰灶生龟,而民无反心,是君臣亲也。襄子有君臣亲之泽,操令行禁止³之法,而犹有骄侮之臣,是襄子失罚也。为人臣者,乘事⁴而有功则赏。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赏之,是失赏也。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今襄子不诛骄侮之臣,而赏无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赏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赏。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孔子并不懂得什么是善于奖赏。善于赏罚的君主,能让百官不敢超越自己的职权,群臣不敢违背礼节。君主制定法令,臣子就不会有奸诈的心思。这样,才能算是善于赏罚。假如赵襄子被围困在晋阳的时候,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那就等于赵襄子失去了国家,晋阳也没有了君主,还有谁会替他守卫城池呢?如今赵襄子在晋阳被围困,智伯引河水灌城,城中的石臼、锅灶都被水淹没,成了乌龟出没的地方,可百姓却没有背叛他,这说明君臣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赵襄子既有让君臣关系密切的恩泽,又掌握着令行禁止的法令,即便这样,仍然有大臣对他骄傲轻慢,这说明赵襄子在惩罚方面有失当之处。做臣子的,谋划事情立了功就应该受到奖赏。现在高赫仅仅是没有对赵襄子骄傲轻慢,赵襄子就奖赏他,这是奖赏不当。英明的君主,不会把奖赏授予没有功劳的人,也不会把惩罚施加给没有罪过的人。如今赵襄子不惩罚那些骄傲轻慢的大臣,反而奖赏没有功劳的高赫,从哪里能看出他善于奖赏呢?所以说,孔子并不懂得什么是善于奖赏。
韩非子批评孔子不懂善赏。他认为真正的善赏罚是依法行事,无功不受赏。襄子在国家危难时仍有骄侮之臣,说明他失罚;不诛罚失礼者,反而赏赐仅仅守礼的高赫,是失赏。明主应当使法令行、禁必止,赏罚只基于功罪。襄子的做法混淆了赏罚标准,毫无善赏可言。此段再次强调法家以功利为核心的赏罚原则,反对将道德姿态纳入奖励体系。
五
五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¹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²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³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⁴!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晋平公和大臣们一起喝酒,喝得十分尽兴,于是感慨地说:“没有什么比做君主更快乐的事情了,只有君主的话,没有人敢违背。”师旷在旁边陪坐,听到这话后,拿起琴就朝晋平公撞了过去。晋平公赶紧拉开衣襟躲避,琴撞到墙上摔碎了。晋平公问道:“太师,你撞谁呢?”师旷回答说:“现在旁边有个小人在说话,所以我撞他。”晋平公说:“那个小人就是我啊。”师旷说:“呀!这可不是君主应该说的话。”身边的侍从请求惩罚师旷,晋平公却说:“免了他的罪吧,把这件事当作我的鉴戒。”
晋平公感叹做君主乐在无人违抗命令,师旷以琴撞之,指责此言非人君当说。平公未加罪,反而以此自戒。此段通过戏剧性冲突揭示君主权力独断的危险,师旷以激烈方式谏诤,平公最终包容,展现了君臣之间某种特殊的制衡与反省机制。
或曰: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子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行,不陈人臣之谏,而行人主之诛,举琴而亲其体,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礼也。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过,举琴而亲其体,虽严父不加于子,而师旷行之于君,此大逆之术¹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迹²不可明³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不可谓两明⁴,此为两过。故曰:平公失君道,师旷亦失臣礼矣。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晋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师旷失去了做臣子的礼节。认为对方的行为不对,就对他进行惩罚,这是君主对待臣子的正确做法;认为对方的行为不对,就陈述自己的意见,如果善意的劝告对方仍然不听,就离开他,这是臣子对待君主的正确态度。如今师旷认为晋平公的行为不对,没有陈述臣子应有的忠告,反而使用只有君主才能使用的惩罚方式,拿起琴去撞晋平公的身体,这是颠倒了君臣之间的位置,因此失去了做臣子的礼节。做臣子的,君主有过失就进行规劝,规劝不听就放弃自己的爵位和俸禄,等待君主醒悟,这是臣子应有的礼义。现在师旷认为晋平公的行为不对,就拿起琴去撞他,即便是严厉的父亲,也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可师旷却用这种方式对待君主,这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臣子做出大逆不道的事情,晋平公反而高兴地接受,这是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所以,晋平公的言行不能宣扬,它会让君主在接受劝告时犯错误,却还察觉不到自己的错误;师旷的行为也不能宣扬,它会让奸臣借用极谏的美名,来掩饰自己杀害君主的行径。这两种做法都不能宣扬,也就是说,晋平公和师旷双方都犯了错误。所以说:晋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师旷失去了做臣子的礼节。
韩非子认为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臣子谏君当陈说善言,不听则可退身,而不应使用人主才有的惩罚手段,举琴撞君是大逆不道。平公不仅不追究反而听之,助长了臣下借极谏之名行弑君之实的危险风气。两人皆有过错,不能称为明。此段严格区分君臣之位,强调臣子必须恪守谏诤的礼义界限,反对以任何名义逾越等级秩序。
六
六
齐桓公时,有处士¹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见。桓公曰:“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²万乘之主³;万乘之主不好仁义,亦无以下布衣之士。”于是五往乃得见之。
齐桓公在位的时候,有一个没有做官的读书人,名叫小臣稷。齐桓公去了三次,都没有见到他。齐桓公说:“我听说,平民百姓如果不看轻爵位和俸禄,就没有轻视大国君主的资本;大国君主如果不喜爱仁义,就没有谦卑地对待平民百姓的度量。”于是,齐桓公又去了两次,总共去了五次,才见到了小臣稷。
齐桓公亲自拜访隐士小臣稷,三次不得见。桓公认为布衣之士不轻爵禄,万乘之主不好仁义,则双方无法相交,于是坚持五次拜访终得相见。此段展现桓公礼贤下士的诚意,并隐含君主若想招揽贤才,自身须先崇尚仁义,体现了早期政治中对道德感召力的重视。
或曰:桓公不知仁义。夫仁义者,忧¹天下之害,趋²一国之患,不避卑辱³谓之仁义。故伊尹以中国为乱,道为宰于汤;百里奚以秦为乱,道虏于穆公。皆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辞卑辱,故谓之仁义。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下匹夫之士,将欲忧齐国,而小臣不行,见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谓仁义。仁义者,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内,执会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⁴之众,而逆⁵君上之欲⁶,故不可谓仁义。仁义不在焉,桓公又从而礼之⁷。使小臣有智能⁸而遁⁹桓公,是隐¹⁰也,宜刑¹¹;若无智能而虚骄矜¹²桓公,是诬¹³也,宜戮¹⁴。小臣之行,非刑则戮。桓公不能领¹⁵臣主之理¹⁶而礼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轻上侮君¹⁷之俗¹⁸教于齐国也,非所以为治¹⁹也。故曰:桓公不知仁义。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齐桓公并不懂得什么是仁义。所谓仁义,是为了忧虑天下的灾祸,奔赴国家的危难,而不顾及自己卑微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这才能叫做仁义。所以,伊尹因为中原各国混乱,通过做厨师的方式向成汤献策,从而得到任用;百里奚因为秦国混乱,通过做俘虏的方式向秦穆公献策,从而得到任用。他们都是为了忧虑天下的灾祸,奔赴国家的危难,所以才不顾及自己卑微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因此才被称为仁义之人。如今齐桓公凭借大国君主的权势和地位,谦卑地去拜见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名义上是为了忧虑齐国的政事,可小臣稷却不愿意出来做官,这说明小臣稷忘记了百姓。忘记百姓的人,不能叫做仁义之人。所谓仁义,是不违背做臣子的礼节,不颠倒君臣之间的位置。因此,在国境之内,拿着鸟兽作为贡品朝见君主的人,叫做臣子;臣子的下属官吏,按照不同的职务掌管政事的人,叫做百姓。现在小臣稷属于百姓之列,却违背君主的意愿,因此不能叫做仁义;仁义并不在小臣稷身上,可齐桓公却还礼遇他。假如小臣稷有智慧和才能,却故意躲避齐桓公,那就是逃避责任,应当对他施加刑罚;假如小臣稷没有智慧和才能,却无缘无故地在齐桓公面前傲慢自大,那就是欺骗君主,应当把他杀掉。小臣稷的行为,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就是应该被处死。齐桓公不去整顿君臣之间的关系,反而去礼遇那些该罚该杀的人,这是齐桓公在用轻视和侮辱君主的风气来教化齐国百姓,这种做法不能作为治国的方法。所以说:齐桓公并不懂得仁义。
韩非子批评桓公不懂仁义。他认为真正的仁义是忧国忧民、不避卑辱,如伊尹、百里奚主动为君主效力。小臣稷拒绝出仕,既不顾齐国忧患,又违背臣子之礼,属于忘民逆君,根本不配称仁义。桓公反而礼遇这种该受刑戮的人,等于在齐国倡导轻慢君主的风气。此段以法家标准重新定义仁义为实际贡献而非虚骄隐居,强调臣子必须服从君权、履行职分。
七
七
靡笄之役¹,韩献子将斩人。郄献子闻之,驾往²救之。比至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⁴?”其仆⁵曰:“曩⁶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⁷乎?”
晋齐两国在靡笄山展开交战,晋国的中军司马韩厥要斩杀一个人。主帅郤克听说这件事后,驾车赶去想要救下那个人。可等他赶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被斩杀了。郤克于是说:“为什么不把他的尸体巡行示众呢?”郤克的侍仆问道:“先前你不是想要救他吗?”郤克回答说:“我怎么敢不替韩厥分担别人的非议呢?”
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¹也,非分谤³也。韩子之所斩也,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且韩子之所斩若罪人,郄子奚分²焉?斩若非罪人,则已斩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韩子之谤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斩人之谤,而又生徇之谤。是子言分谤也?昔者纣为炮烙⁴,崇侯、恶来又曰斩涉者之胫⁵也,奚分于纣之谤?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⁶,韩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也;今郄子俱弗得,则民绝望于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谤也,益谤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韩子为非也;不道其所以为非,而劝之“以徇”,是使韩子不知其过也。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郤克的话,不能不加以考察,它并不是在分担非议。韩厥要斩杀的如果是有罪的人,就不应该去救;救有罪的人,是法令败坏的根源;法令败坏,国家就会陷入混乱。如果那个人不是有罪的人,郤克就不应该劝说韩厥把他的尸体巡行示众;劝说韩厥把无辜者的尸体巡行示众,会让无辜的人受到更大的冤枉;双重的冤枉,正是百姓产生怨恨的根源;百姓心怀怨恨,国家就会面临危险。郤克的话,要么会让国家陷入危险,要么会让国家陷入混乱,不能不仔细考察。况且,韩厥要斩杀的如果是有罪的人,郤克要分担什么非议呢?如果要斩杀的不是有罪的人,那么韩厥已经把人杀了,郤克才赶到,此时韩厥的非议已经形成,而郤克是后来才到的。郤克说要把尸体巡行示众,不仅不能分担韩厥斩杀他人的非议,还会产生巡行示众的新非议,这就是郤克所说的分担非议。过去商纣王发明了炮格这种酷刑,崇侯、恶来又建议斩杀涉水的人,他们哪里是在分担对商纣王的非议呢?况且,百姓对君主依法办事的期望非常强烈,假如韩厥没有做到依法办事,百姓就会希望郤克能做到;现在郤克也没有做到,那么百姓就会对朝廷感到绝望。所以说:郤克的话不是在分担别人对韩厥的非议,而是在增加非议。再者,郤克赶去救人,是认为韩厥做错了;可他没有向韩厥讲清楚做错的原因,反而劝说韩厥把尸体巡行示众,这是让韩厥不知道自己的过错。让下面的百姓对朝廷感到绝望,又让韩厥不知道自己的过失,我不知道郤克是怎么分担非议的。
韩非子深入剖析郄献子的行为并非分谤而是增谤。若死者有罪则不可救,救之破坏法制;若无罪则已错杀,再示众更是双重冤屈。无论哪种情况,郄献子的建议只会加重民众怨恨。他未能指明韩献子的错误,反而提出错误做法,使民众对君主绝望。韩非子以逻辑推理否定郄献子分谤之说,强调法治必须是非分明,不可用模糊手段掩盖过错。
八
八
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¹。”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²。”于是立以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³,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
齐桓公解开了管仲身上的捆绑,任命他为宰相。管仲说:“我已经得到了你的宠信,但我的地位还很低微。”齐桓公说:“我把你的地位提升到高氏、国氏这两大贵族之上。”管仲又说:“我的地位已经尊贵了,但我还很贫穷。”齐桓公说:“我让你拥有俸禄丰厚的家业。”管仲接着说:“我已经富裕了,但我和你的关系还很疏远。”于是,齐桓公就把管仲立为仲父。霄略评价说:“管仲认为,地位低下的人不能治理地位尊贵的人,所以请求把自己的地位提升到高氏、国氏之上;认为贫穷的人不能治理富裕的人,所以请求拥有俸禄丰厚的家业;认为和君主关系疏远的人不能治理和君主关系亲密的人,所以得到了仲父的称号。管仲并不是贪心不足,而是为了更方便地治理国家。”
管仲被桓公释放并任命为相后,先后请求地位高于高、国二氏,获得三归之家的财富,最后被立为仲父。霄略解释管仲并非贪心,而是认为卑贱无法治国,贫穷无法治富,疏远无法治亲,这些请求都是为了便利治国。此段展现管仲务实且善于争取必要权力资源的政治智慧。
或曰:今使臧获奉君令诏卿相,莫敢不听,非卿相卑而臧获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缘¹桓公,是无君也,国无君不可以为治²。若负³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获之所以信也,奚待⁴高、国、仲父之尊而后行哉?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⁵乎民萌。今管仲不务⁶尊主明法⁷,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过誉。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假如让奴仆奉君主的命令去告知卿相,没有谁敢于不听从,这并不是因为卿相的地位低下而奴仆的地位尊贵,而是因为君主的命令下达了,没有人敢于违抗。假如管仲治理国家却不遵循齐桓公的旨意,就等于没有君主,国家没有君主就无法进行治理。如果凭借齐桓公的威势,下达齐桓公的命令,即便只是奴仆,也能让别人信服,何必一定要等到拥有高氏、国氏那样的地位,或者仲父那样的称号,才能开展工作呢?如今,行事、都巫这样的小官,下达征兵、征税的命令,既不回避尊贵的人,也不欺侮卑贱的人。所以,只要依法办事,即便只是宦官,也能让卿相信从;如果不依法办事,即便身居高位,在百姓面前也会理亏。现在管仲不致力于尊敬君主、彰明法度,反而一味追求增加自己的宠信和爵禄,这要么是管仲贪图富贵,要么是他糊涂无知,不懂得治国的法术。所以说:管仲有错误的行为,霄略也有错误的赞美。
韩非子反驳霄略的辩护,认为只要管仲凭借桓公的权威和法令,即使身份卑贱也能令行禁止,如同奴仆奉君命可使卿相服从。管仲不致力于尊明君法,反而追求个人爵禄富贵,要么是贪欲,要么是不懂权术。此段强调法家核心原则:君主集权、以法为治,臣子的地位高低不取决于自身封赏,而取决于是否依法行使君主赋予的权力。
九
九
韩宣王问于樛留:“吾欲两用公仲、公叔,其可乎?”樛留对曰:“昔¹魏两用楼、翟而亡西河,楚两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事而外市²,则国必忧矣。”
韩宣王向樛留询问:“我想同时重用公仲和公叔,这样做可以吗?”樛留回答说:“过去魏国同时重用楼鼻和翟强,结果丧失了黄河以西的领土;楚国同时重用昭氏和景氏这两大宗族,结果丧失了鄢、郢这两个地方。现在你如果同时重用公仲和公叔,他们一定会在国内争夺权势,在国外勾结敌国,国家必定会面临忧患。”
韩宣王询问可否同时重用公仲、公叔二人,樛留以魏国两用楼、翟而失西河,楚国两用昭、景而失鄢、郢为例,认为两用必然导致争权、勾结外国,给国家带来忧患。此段反映了古代政治中关于权力分散与集中之辩,樛留主张君主应避免内部权力斗争而采用单一辅臣。
或曰:“昔者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成汤两用伊尹、仲虺。夫两用臣者国之忧,则是桓公不霸,成汤不王也。湣王¹一用淖齿,而手死乎东庙;主父一用李兑,减食而死。主有术²,两用不为患³;无术,两用则争事而外市,一则专制而劫弑。今留无术以规上,使其主去两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忧,则必有身死减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之知言也。
有人对此发表看法:过去齐桓公同时重用管仲和鲍叔牙,成汤同时重用伊尹和仲虺。如果同时重用两位大臣就会给国家带来忧患,那么齐桓公就不能成为霸主,成汤也不能成为帝王。齐湣王只重用淖齿一个人,结果自己被淖齿杀死在东庙;赵武灵王只重用李兑一个人,结果自己被李兑围困饿死。君主如果掌握了治国的法术,同时重用两个人也不会带来忧患;君主如果没有掌握治国的法术,同时重用两个人就会导致他们在国内争夺权势、在国外勾结敌国,只重用一个人就会导致大臣专权,进而劫持、杀害君主。现在樛留不能用治国的法术去劝说韩宣王,反而让韩宣王不要同时重用两个人,只重用一个人。这种做法,即便没有丧失西河、鄢、郢那样的忧患,也一定会有杀身、饿死的灾祸。也就是说,樛留没有好的见解,无法向君主做出恰当的进言。
韩非子反驳樛留,指出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而成霸业,成汤两用伊尹、仲虺而称王,两用并非必然导致祸患。湣王专用淖齿、主父专用李兑反而身死。关键在于君主是否有术:有术则两用无害,无术则一用或两用都会出问题。樛留未能教君主以术驾驭臣下,只知劝其去两用一,无论哪种选择都难逃祸患。此段凸显法家重术的思想,认为制度与权谋比单纯的人事安排更重要。
本章赏析
《韩非子·难一》是韩非集中驳论文章中的首篇,全文围绕法家核心政治理念,以辩难形式批驳儒家德治学说,系统阐发了法术势结合的治国主张。成书于战国诸侯割据之际,韩非意在为君主提供切实可用的统治方略,而非空谈道德教化。
全文由九则论辩故事构成,每一则都先引既有历史传说或言论,再设论辩层层剖析,揭示其逻辑矛盾。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舜躬亲化民一事:儒者称颂舜亲赴历山耕种、河滨捕鱼、东夷制陶,以德感化民众,孔子叹为圣人之德化。韩非却驳斥说,若尧果真是明察之君,天下本不应有弊端,何需舜去补救?以此直击儒家同时尊尧舜为圣人的逻辑漏洞。其结论“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以楚人鬻楯与矛的寓言形象揭示了思维必须遵循矛盾律的基本原理。这一批判直接颠覆了儒家理想化的人治模式——既然个别圣贤躬亲化民效率低下,天下弊端无穷而圣贤寿数有限,治理就应放弃人治幻想,转向制度化的赏罚与处势之法。
在对晋文公赏赐舅犯、雍季一事的辨析中,韩非又展现了犀利务实的功利主义立场。晋文公采纳舅犯的诈敌之策赢得了城濮之战,归后却先赏雍季后赏舅犯,理由是雍季之言关乎万世之利。韩非的驳论指出,雍季所谓“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的回答根本不切合晋文公“以少遇众”的提问——战败则国亡身死,哪还有万世之利可言?今日之胜在于诈敌,胜利本身才是万世之利的基础。孔子赞赏晋文公“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韩非却直言仲尼不知善赏,因为舅犯既有善言又有战功,雍季无一处之功却先受重赏。这一章揭示了儒家重道义轻实效的价值取向,与法家尚功利、重实效的统治逻辑形成了鲜明对立。
纵观全篇,韩非的论辩风格凌厉而缜密,常以假托某人的设问切入,层层推进,最终归结到法术势不可偏废的核心主张。他反对君主以身为苦、躬亲细务,主张凭借明法、审势、用术来驾驭臣民;既揭破儒家德化理论的实践困境,也敲响了君主权力下移的危险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