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邪第十九 原文
凿龟数策,兆曰“大吉”,而以攻燕者,赵也。凿龟数筴,兆曰“大吉”,而以攻赵者,燕也。剧辛之事燕,无功而社稷危;邹衍之事燕,无功而国道绝。赵代先得意于燕,后得意于齐,国乱节高。自以为与秦提衡,非赵龟神而燕龟欺也。赵又尝凿龟数筴而北伐燕,将劫燕以逆秦,兆曰“大吉”。始攻大梁而秦出上党矣,兵至厘而六城拔矣;至阳城,秦拔鄴矣;庞援揄兵而南,则鄣尽矣。臣故曰:赵龟虽无远见于燕,且宜近见于秦。秦以其“大吉“,辟地有实,救燕有有名。赵以其“大吉”,地削兵辱,主不得意而死。又非秦龟神而赵龟欺也。初时者,魏数年东乡攻尽陶、卫,数年西乡以失其国,此非丰隆、五行、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非数年在西也,又非天缺、弧逆、刑星、荧惑、奎台非数年在东也。故曰:龟筴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越王勾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宦于吴;反国弃龟,明法亲民以报吴,则夫差为擒。故恃鬼神者慢于法,恃诸侯者危其国。曹恃齐而不听宋,齐攻荆而宋灭曹。邢恃吴而不听齐,越伐吴而齐灭邢。许恃荆而不听魏,荆攻宋而魏灭许。郑恃魏而不听韩,魏攻荆而韩灭郑。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主慢而听秦、魏,恃齐、荆为用,而小国愈亡。故恃人不足以广壤,而韩不见也。荆为攻魏而加兵许、鄢,齐攻任、扈而削魏,不足以存郑,而韩弗知也。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恃外以灭其社稷者也。
臣故曰: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无地无民,尧、舜不能以王,三代不能以强。人主又以过予,人臣又以徒取。舍法律而言先王以明古之功者,上任之以国。臣故曰:是原古之功,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主以是过予,而臣以此徒取矣。主过予,则臣偷幸;臣徒取,则功不尊。无功者受赏,则财匮而民望;财匮而民望,则民不尽力矣。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
故曰: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荆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荆师败,恭王伤。酣战,而司马子反渴而求饮,其友竖谷阳奉卮酒而进之。子反曰:“去之,此酒也。”竖谷阳曰:“非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为人嗜酒,甘之,不能绝之于口,醉而卧。恭王欲复战而谋事,使人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恭王驾而往视之,入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寡人目亲伤。所恃者司马,司马又如此,是亡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寡人无与复战矣。”罢师而去之,斩子反以为大戮。故曰:竖谷阳之进酒也,非以端恶子反也,实心以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此行小忠而贼大忠者也。故曰:小忠,大忠之贼也。若使小忠主法,则必将赦罪,赦罪以相爱,是与下安矣,然而妨害于治民者也。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满,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亡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有功。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释法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取赏于下,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故民无尽力事主之心,而务为交于上。民好上交,则货财上流,而巧说者用。若是,则有功者愈少。奸臣愈进而材臣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道。此废法禁、后功劳、举名誉、听请谒之失也。凡败法之人,必设诈托物以来亲,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故人臣称伊尹、管仲之功,则背法饰智有资;称比干、子胥之忠而见杀,则疾强谏有辞。夫上称贤明,不称暴乱,不可以取类,若是者禁。君子立法以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是邪以智,过法立智。如是者禁,主之道也。
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义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故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无亲。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至夫临难必死,尽智竭力,为法为之。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刑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
凿龟数策¹,兆²曰“大吉”,而以攻燕者,赵也。凿龟数筴,兆曰“大吉”,而以攻赵者,燕也。剧辛³之事燕,无功而社稷危;邹衍⁴之事燕,无功而国道绝。赵代先得意于燕,后得意于齐,国乱节高。自以为与秦提衡⁵,非赵龟神而燕龟欺也。赵又尝凿龟数筴而北伐燕,将劫⁶燕以逆⁷秦,兆曰“大吉”。始攻大梁⁸而秦出上党⁹矣,兵至厘¹⁰而六城拔矣;至阳城¹¹,秦拔鄴¹²矣;庞援¹³揄兵¹⁴而南,则鄣¹⁵尽矣。臣故曰:赵龟虽无远见于燕,且宜近见于秦。秦以其“大吉“,辟地有实,救燕有有名。赵以其“大吉”,地削兵辱,主不得意而死。又非秦龟神而赵龟欺也。初时者,魏数年东乡攻尽陶、卫,数年西乡以失其国,此非丰隆、五行、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¹⁶非数年在西也,又非天缺、弧逆、刑星、荧惑、奎台¹⁷非数年在东也。故曰:龟筴¹⁸鬼神不足举胜¹⁹,左右背乡²⁰不足以专战²¹。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人们通过烧灼龟甲、演算蓍草来进行占卜,占卜结果显示“大吉”,赵国便借着这个兆头攻打了燕国;同样是烧灼龟甲、演算蓍草得到“大吉”的兆象,燕国也以此为依据出兵攻打了赵国。剧辛在燕国效力,不仅没有立下任何功劳,反而让燕国陷入了危险的境地;邹衍在燕国任职,同样毫无功绩,还致使燕国的国运走向衰败。赵国先是打败了燕国,之后又战胜了齐国,即便国内已经出现混乱,却依旧骄傲自满,自认为自身实力已经能和秦国不相上下。这并不是因为赵国的占卜灵验,而燕国的占卜虚假。赵国还曾通过占卜决定向北讨伐燕国,计划挟持燕国来对抗秦国,当时的占卜结果也显示“大吉”。可就在赵国军队刚刚开始进攻大梁的时候,秦国的军队就从上党出兵了;当赵军推进到厘地时,本国的六座城池已经被秦国攻占;赵军进军到阳城时,秦国又拿下了赵国的邺地;等到庞援率领军队向南赶来救援,鄣地一带又被秦军全部占领。所以我说,赵国的占卜即便没能预见攻打燕国的隐患,也应该能预料到秦国将会攻打赵国。秦国凭借自己占卜得到的“大吉”,既开拓了疆土获得了实际利益,又通过救援燕国赢得了美名;而赵国凭借自己的“大吉”,却落得领土缩减、士兵受辱的下场,赵王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去世了。这同样不是因为秦国的占卜灵验,而赵国的占卜骗人。当初,魏国在几年间向东进军,彻底攻占了陶、卫两地,可在另几年向西攻打秦国时,却损失了大量国土。这并不是因为丰隆、五行、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等吉星连续几年都位于西方,也不是因为天缺、弧逆、刑星、荧惑、奎台等凶星连续几年都处在东方。由此可见,占卜和鬼神之说不足以推断战争的胜负,星体的方位变化也不能决定战争的结果。既然如此,却还要依靠这些东西来决定国家大事,没有比这更愚蠢的做法了。
此段以赵燕两国占卜大吉却战败为例,直指龟筮鬼神不足凭恃。赵燕均依兆而行,一败于燕,一败于赵,说明龟兆的吉凶与战果毫无对应关系。秦亦占得大吉,却开疆拓土,可见胜负关键不在鬼神,而在国家实力与政治决策。韩非通过同一占卜结果导致相反结局的对比,彻底否定迷信卜筮的可靠性,指出依赖鬼神是最大的愚昧,为后文强调法治埋下伏笔。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¹,加事于明法²。彼法明,则忠臣劝³;罚必⁴,则邪臣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⁵比周⁶以隐正道⁷行私曲⁸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越王勾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宦⁹于吴;反国弃龟,明法亲民以报吴,则夫差为擒。故恃鬼神者慢于法,恃诸侯者危其国。曹¹⁰恃齐而不听宋,齐攻荆而宋灭曹。邢¹¹恃吴而不听齐,越伐吴而齐灭邢。许¹²恃荆而不听魏,荆攻宋而魏灭许。郑恃魏而不听韩,魏攻荆而韩灭郑。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主慢而听秦、魏,恃齐、荆为用,而小国愈亡。故恃人不足以广壤,而韩不见也。荆为攻魏而加兵许、鄢¹³,齐攻任、扈而削魏,不足以存郑,而韩弗知也。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恃外以灭其社稷者也。
古代的贤明君主,总是致力于亲近百姓,同时着力严明国家法度。法度严明之后,忠臣就会受到鼓励;刑罚执行坚决,奸臣就会停止作恶。忠臣得到鼓励、奸臣停止作恶,从而实现国土拓展、君主地位尊崇的,秦国就是这样的例子;而群臣结党营私、背离正道,进而导致国土丧失、君主地位卑微的,崤山以东的六国就是如此。混乱弱小的国家终将衰亡,这是人事发展的普遍规律;安定强盛的国家能够称霸天下,这是自古以来就不变的法则。越王勾践曾经依靠贵重龟甲占卜出的吉兆,出兵和吴国交战,结果不仅没有取得胜利,自己还成了俘虏,在吴国服劳役;他返回越国后,抛弃了龟甲占卜,严明法度、亲近百姓,立志向吴国复仇,最终成功擒获了吴王夫差。所以,依靠鬼神保佑的君主,就会忽视法治;依靠其他国家援助的君主,就会危害自己的国家。曹国依靠齐国的势力,不肯服从宋国,当齐国攻打楚国的时候,宋国就趁机灭亡了曹国;邢国依仗吴国的力量,不服从齐国,当越国讨伐吴国的时候,齐国就灭掉了邢国;许国依靠楚国,不肯听从魏国,当楚国攻打宋国的时候,魏国就消灭了许国;郑国依仗魏国,不服从韩国,当魏国攻打楚国的时候,韩国就吞并了郑国。如今韩国本身就很弱小,却还要依靠大国,君主忽视法治,一味顺从秦国和魏国,把依靠齐国和楚国当作维持国家存续的手段,这只会让本就弱小的韩国更加接近灭亡。所以说,依靠别人是不足以开拓疆土的,可韩国却看不到这一点。楚国为了攻打魏国,出兵攻打许、郡两地;齐国攻打任、扈两地,侵占魏国的领土,这些做法都不足以保全韩国,可韩国却没有认清这一事实。这些都是不通过严明法令来治理自己的国家,反而依靠外国势力,最终导致国家灭亡的例子。
此段通过历史对比阐明明法亲民的重要性。秦因法明罚必而强,山东六国因朋党比周而弱,勾践弃龟行法终灭吴,这些例证构成鲜明对照。韩非进一步列举曹、邢、许、郑等小国恃大国而亡的教训,指出依赖外援必然导致社稷倾覆。本段核心在于揭示治国之道在于内立法度、亲民务本,而非求助于鬼神或他国,体现了法家自强自立的政治主张。
臣故曰:明于治之数¹,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²,民虽寡,强。赏罚无度³,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无地无民,尧、舜不能以王,三代不能以强。人主又以过予⁴,人臣又以徒取⁵。舍法律而言先王以明古之功者,上任之以国。臣故曰:是原古之功⁶,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主以是过予,而臣以此徒取矣。主过予,则臣偷幸;臣徒取,则功不尊。无功者受赏,则财匮⁷而民望⁸;财匮而民望,则民不尽力矣。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⁹,有刑不足以禁¹⁰,则国虽大,必危。
所以我认为,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治理方法,即便国家疆域狭小,也能实现富足;只要赏罚谨慎且守信,即便百姓人数不多,国家也能变得强大。如果赏罚没有明确的标准,即便国家疆域辽阔,兵力也会变得衰弱,此时的土地不再是自己的土地,百姓也不再是自己的百姓。没有土地和百姓,即便是尧舜这样的贤君,也无法称王天下;即便是夏、商、周三代,也无法变得强盛。君主如果因此过度行赏,臣子就会白白获得赏赐。对于那些无视法律、只空谈古代明君功绩的人,君主却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他们。所以我说,这是指望能建立古代明君那样的功绩,却用古代的赏赐标准来奖赏现在只会空谈的人。君主过度行赏,臣子就会心存侥幸、苟且偷生;臣子白白获得赏赐,功劳就不再显得珍贵。没有功劳的人得到赏赐,国家的财力就会变得匮乏,百姓也会心生怨恨;财力匮乏、百姓怨恨,民众就不会再为君主尽力。因此,行赏不当就会失去民心,用刑不当百姓就不会再畏惧君主。有赏赐却不能勉励人们立功,有刑罚却不能禁止邪恶行为,那么即便国家再大,也一定会陷入危险之中。
本段正面论述赏罚制度对国家兴衰的决定作用。韩非强调,治国之术在于赏罚敬信,即便国小民寡亦能富强;赏罚无度则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他批评君主过予、臣子徒取的弊政,指出无功受赏导致财匮民望,刑赏失当则劝禁失效。本段从赏罚的实效性切入,揭示制度执行若偏离公正原则,即便大国亦难免危亡,凸显了法家重制度、轻人情的核心理念。
故曰:小知¹不可使谋事,小忠²不可使主法³。荆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⁴,荆师败,恭王伤。酣战,而司马子反⁵渴而求饮,其友竖谷阳⁶奉卮酒⁷而进之。子反曰:“去之,此酒也。”竖谷阳曰:“非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为人嗜酒⁸,甘之⁹,不能绝之于口,醉而卧。恭王欲复战而谋事,使人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¹⁰。恭王驾而往视之,入幄¹¹中,闻酒臭¹²而还,曰:“今日之战,寡人目亲伤。所恃者司马,司马又如此,是亡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寡人无与复战矣。”罢师而去之,斩子反以为大戮¹³。故曰:竖谷阳之进酒也,非以端恶¹⁴子反也,实心以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此行小忠而贼¹⁵大忠者也。故曰:小忠,大忠之贼也。若使小忠主法,则必将赦罪¹⁶,赦罪以相爱¹⁷,是与下安矣,然而妨害于治民¹⁸者也。
所以说,有小聪明的人,不能让他们负责谋划国家大事;只懂小忠小义的人,不能让他们掌管国家法令。楚恭王和晋厉王在鄢陵展开交战,楚军战败,楚恭王也受了伤。战斗正进行到最激烈的时候,司马官子反口渴想要喝水,他的亲信侍仆谷阳捧着一卮酒递了过去。子反说:“拿走,这是酒。”谷阳却说:“这不是酒。”子反便接过来喝了起来。子原本就喜欢喝酒,觉得这酒味道甘甜,便停不下来,最终喝醉睡着了。楚恭王想要重新开战,找子反商议军事,派人去叫他,子反却借口自己有心病推辞了。楚恭王亲自乘车去看望他,走进营帐后,闻到了浓重的酒气,便转身返回,说:“今天的战斗,我自己的眼睛也受了伤,我所依靠的就是司马官,可司马官却醉成了这个样子,这是不顾楚国的神灵,也不关心我的百姓啊。我不能再和敌人继续开战了。”于是楚恭王率领军队撤离了鄢陵,并下令将司马子反处死。所以说,侍仆谷阳递酒,并不是本来就憎恨子反,而是真心爱护子反,可最终却恰恰因为这份爱护害了他。这就是行小忠而损害大忠的道理,因此说,小忠是对大忠的危害。如果让行小忠的人掌管法制,他们必然会赦免罪犯、加以庇护,这样虽然能和下面的人相安无事,却会妨害对百姓的治理。
此段通过竖谷阳进酒杀子反的史例,辨析小忠与大忠的利害冲突。竖谷阳出于私爱而进酒,看似忠爱实则害死司马子反,导致荆国战败。韩非由此提出小忠乃大忠之贼的深刻论断,指出若使怀有小忠者主法,必以私恩赦罪,看似与下相安,实则妨害治民。本段精微剖析了私人情感与公共法治的根本对立,强调执法必须超越私情,防止以小忠掩大恶。
当魏之方明《立辟》¹、从宪令²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³,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⁴,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⁵、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⁶齐、燕;及《国律》满⁷,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⁸、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⁹,南尽中山¹⁰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¹¹,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¹²,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¹³,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亡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昔者舜使吏决鸿水¹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¹⁵后至而禹斩之。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¹⁶,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¹⁷而知圆,万全之道¹⁸也。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有功¹⁹。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释法禁而听请谒²⁰群臣卖官于上²¹,取赏于下²²,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故民无尽力事主之心,而务为交于上。民好上交,则货财上流²³,而巧说者²⁴用。若是,则有功者愈少。奸臣愈进而材臣²⁵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道。此废法禁、后功劳、举名誉、听请谒之失也。凡败法之人,必设诈托物以来亲,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²⁶。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故人臣称伊尹、管仲之功,则背法饰智有资;称比干²⁷、子胥之忠而见杀,则疾强谏有辞。夫上称贤明,不称暴乱,不可以取类,若是者禁。君子立法以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是邪以智,过法立智。如是者禁,主之道也。
当魏国大力严明法令、完善法制体系时,坚持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罚,国力强盛到足以整顿天下秩序,威势辐射到周边的诸侯各国;可等到法令逐渐松弛,赏赐变得混乱无序,国家就一天天走向衰弱。当赵国着力严明国家法律、加强军队建设时,人口众多、兵力强盛,攻占了齐国和燕国的大片土地;可等到国家法律松弛,执政者变得软弱无能,国家也逐渐衰弱下去。当燕国致力于严明法度、重视政府决策时,向东将齐国的土地纳入自己的郡县管辖,向南彻底占领了中山国的全部国土;可等到法度被抛弃,政府的决策不再得到执行,君主身边的亲信相互争斗,君主又一味听从臣子的意见,于是兵力不断削弱,领土不断缩减,国家最终被邻国所控制。所以说,法度严明的国家就会强大,轻视法度的国家就会弱小。强弱之间的对比如此明显,可当代的君主却不推行严明的法制,国家陷入危亡境地也是理所当然的。俗语说:“家里有固定的产业,即便遇到荒年也不会挨饿;国家有固定的法制,即便面临危险也不会衰亡。”舍弃固定的法制而随心所欲,臣子就会粉饰自己的才智;臣子粉饰自己的才智,法律禁令就无法推行。这样一来,随心所欲的做法就会盛行,以法治国的原则就会被废弃。治理国家的原则,就是舍弃那些危害法令的行为,这样就不会被虚假的才智所迷惑,也不会被虚名所欺骗。过去舜派遣官吏治理洪水,有官员没有等到命令就抢先立功,舜便把他处死了;禹在会稽山上接受诸侯国君的朝见,防风氏迟到,禹就将他斩杀了。由此可见,提前执行命令的人要被处死,拖延执行命令的人也要被处死,古代的君主最重视的就是依法办事。所以,镜子保持清澈不受干扰,美丑就能清晰显现;衡器保持平正不受动摇,轻重就能准确衡量。摇动镜子就无法保持明亮,摇动衡器就无法保持平正,这说的就是“法制”的重要性。因此,古代的贤明君主把“道”当作行为准则,把“法”当作治国根本。法制严明,君主的地位就会尊贵;法制混乱,君主的地位就会丧失。凡是有才智的人,有依据就会行动,没有依据就会停止。所以才智只是偏狭的道理,不能传授给别人;道和法才是万全之策,而才智往往存在偏差。悬挂衡器才能知道物体的轻重是否平衡,设置圆规才能判断图形是否圆形,这就是万全的方法。明君能让百姓用道来约束自己,所以花费的力气少却能取得成效;丢掉规矩而仅凭技巧,放弃法治而仅凭才智,这是让人迷惑混乱的做法。昏君让百姓用智巧来粉饰自己,是因为不懂得“道”的道理,所以付出了辛劳却没有成效。放弃法令而听从私人请托,群臣在朝堂上出卖官爵,在民间谋取私利,这样一来,利益就会集中到权臣手中,而国家的权势就会落到群臣手里。因此,百姓不再有尽力侍奉君主的心意,而是致力于结交大臣。百姓喜欢结交大臣,财货就会向上流入大臣手中,那些花言巧语的人就会被任用。如果形成这样的局面,立下功劳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奸臣不断得到提拔任用,有才能的大臣却被排挤斥退,君主就会感到迷惑,不知道该做什么;百姓聚集在一起,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这都是废弃法令、轻视功劳、看重名声、听从请托所带来的过错。凡是败坏法制的人,一定会设下骗局,假借各种事情来亲近君主,还喜欢谈论天下少见的奇事,这就是暴君昏主被迷惑、贤能辅佐之臣被侵害的原因。所以,臣子称颂伊尹、管仲的功劳,就有了违法弄权、炫耀才智的依据;称颂比干、伍子胥因忠贞而被杀,就有了急切强谏、冒犯君主的借口。前者是称颂君主贤明,后者是指责君主暴乱,这两种情况不能类推,像这样的言论应该加以禁止。君主立法时认为正确的事情,现在臣子却大多标榜个人智巧来否定国法,这就是用智巧来纵容奸邪,诋毁法制、炫耀自己的小聪明。像这样的行为应该禁止,这是君主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
本段以魏、赵、燕三国由盛转衰的历程,论证明法者强、慢法者弱的规律。三国皆因立法行令而强盛,又因法度废弛、私意横行而削弱。韩非进而批判舍法任智、听请谒、重名誉的弊政,指出奸臣以诈术惑主、以伊尹管仲之功饰智、以比干子胥之忠饰谏,皆在破坏法制。本段强调治国当以道为常、以法为本,去害法者,使智能循法而行,否则劳而无功,威权下移。
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¹。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²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³,人臣之私义⁴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⁵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⁶,安身利家⁷,人臣之私心也。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故君臣异心⁸,君以计畜臣⁹,臣以计事君¹⁰,君臣之交,计也。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无亲。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至夫临难必死,尽智竭力¹¹,为法为之。故先王明赏¹²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刑赏不察¹³,则民无功而求得¹⁴,有罪而幸免¹⁵,则兵弱主卑。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¹⁶,先王知之矣。
贤明君主治理国家的原则,必须明确公与私的界限,严明法律制度,摒弃私人恩惠。有命令就必须执行,有禁令就必须制止,这是君主的公义;一心想要实现自己的私利,在朋友之间取得信任,既不能用赏赐来鼓励,也不能用刑罚来阻止,这是臣子的私义。私义在国家中盛行,国家就会陷入混乱;公义在国家中盛行,国家就会安定太平,所以公与私之间的界限必须分明。臣子既有私心,也有公义。修身廉洁、办事公正,做官不谋私利,这是臣子的公义;败坏品行、放纵私欲,只为自身和家庭谋利,这是臣子的私心。明君在位时,臣子就会摒弃私心、践行公义;昏君在位时,臣子就会抛弃公义、追逐私心。所以君臣之间并不是一条心,君主依靠算计来蓄养臣子,臣子依靠算计来侍奉君主,君臣之间的交往本质上就是相互算计。危害自身却对国家有利的事情,臣子是不会做的;危害国家却对臣子有利的事情,君主是不会做的。臣子的本心是,只要危害到自身,就谈不上什么利益;君主的本心是,只要危害到国家,就谈不上什么亲近。君臣关系是靠算计结合在一起的。至于臣子遇到危难时必定拼死效力,竭尽自己的才智和力量,这是由法度所决定的。所以古代的贤明君主明确规定赏赐来勉励臣子,严格制定刑罚来约束臣子。赏罚分明,百姓就愿意拼死效力;百姓拼死效力,国家的兵力就会强盛,君主的地位就会尊贵。赏罚不分明,百姓就会没有功劳却谋求利益,有了罪过却侥幸逃脱惩罚,最终导致兵力弱小,君主地位卑微。所以古代的贤明君主和贤臣,都会竭尽全力、尽心尽责地治理国家。因此说,公与私的界限不能不明确,法律禁令不能不严格审查,古代的贤明君主都明白这个道理。
此段总论公私之分的根本原则。韩非明确指出,令行禁止是君主的公义,徇私信友是人臣的私义,公义行则治,私义行则乱。君臣以计合,非以情合,唯有明赏严刑才能使民尽死、兵强主尊。若刑赏不察,则无功求赏、有罪幸免,必然导致兵弱主卑。本段将公私之辨提升到治国根本的高度,强调明主必明法制、去私恩,以制度规范君臣关系,体现了法家政治哲学的核心。
本章赏析
《饰邪》全篇贯穿着韩非对迷信权谋与恃外求存的双重否定,最终归结于明法亲民这一法家核心主张。文章开篇以赵燕两国凿龟占筮而大吉却战败的史实为切入点,又以秦亦占大吉而得地,形成强烈反差,彻底剥除了鬼神卜筮的决定性意义。韩非并非单纯反对占卜,而是揭示龟兆的吉凶与结果之间毫无必然联系,胜负之数完全取决于国家实力与政治清明与否。
继而文章转入正面立论,通过勾践弃龟而灭吴、秦因法明而强、山东六国因朋党而弱等一系列历史对比,论证明法禁、行赏罚才是治国之本。韩非特别强调,小国恃大国、诸侯恃鬼神皆是亡国之道,曹、邢、许、郑等国的覆灭便是明证。他进一步指出,赏罚若失其度,则无功者受赏、有罪者幸免,最终必然导致财匮民望、兵弱主卑。
在批判性分析层面,韩非以竖谷阳进酒杀子反为例,精辟辨析小忠与大忠之别,揭示私人情感与公共法治的根本对立。又通过魏、赵、燕三国由盛转衰的历程,论证明法者强、慢法者弱的规律,批判舍法任智、听请谒、重名誉的弊政。全篇最终收束于公私之分的根本原则,指出令行禁止是君主之公义,徇私信友是臣下之私义,公义行则治,私义行则乱,明主必明法制、去私恩,以制度规范君臣关系。韩非彻底摒弃鬼神迷信与外交依赖,将国家兴衰完全归于法治的建立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