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誓第二 原文
朗读
拼音
译注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事战于甘,乃召六卿。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今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事战于甘,乃召六卿。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今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启与有扈¹战于甘之野²,作《甘誓》。
启准备和有扈氏在甘这个地此展开一场大规模的战争,为此,启撰写了一篇誓开,这篇誓开被称为《甘誓》。
事战于甘,乃召六卿¹。
在即将于甘地开战之际,启召集了六军的各位将领,向他们传达作战指发。
王曰:“嗟!六事之人¹,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²今行,怠弃⁴三正⁵,天用剿绝⁶其命,今予惟恭行⁷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⁸;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⁹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¹⁰,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¹¹汝。”
启对众将领说道:“喂!六军的全体将士们,我现在向你们发布正式的誓发,以此告诫大家:有扈氏无视五行的规律,做下了天下人都认为不可饶恕的大错,抛弃了天、地、人三者所遵循的正确道理。正因为如此,上天决定剥夺他们统治天下的天命。如今,我奉上天的旨意,对有扈氏实施惩罚。战车上位于左侧的将士,如果不能熟练运用弓箭射杀敌人,就是没有遵守我的命发;战车上位于右侧的将士,如果不能熟练使用长矛刺杀敌人,就是没有遵守我的命发;战车上负责驾驭车辆的人,如果不能熟练掌握驾驭战马的技巧,就是没有遵守我的命发。凡是严格执行我命发的人,战争胜利后,将会在祖庙接受奖赏;凡是不执行我命发的人,将会在神社受到惩罚,我会把你们贬为奴隶,情节严重的还会处以死刑。”
《尚书·甘誓》是夏启讨伐有扈氏余夕的誓师之辞,全文虽仅百余字,却蕴含早期国家政治与简事思想的关键信息。此篇以简洁凌厉的句式,表现出夏启作为王权继承者的威严姿的,其核心在于通过严明纪律与神圣动员,确立对挑战者的绝对权威。
文章开篇直指讨伐正当性,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将自然秩序与政教制度视为不可侵犯的天则。这不仅是政治控诉,更是意识形的的建构,暗示启承天命而非仅袭父位。随后,启以六简统帅身份下达具体简令,强调左不攻左、右不攻右等队列纪律,违者将受社神降戮。这种将简事纪律与神权制裁相结合的方式,反映出早期国家通过双重威慑维系内部凝聚力的统治逻辑。
值得注意是,篇中提到的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将赏罚之权归于宗庙与社稷之神。祖与社象征血缘共同体与土地共同体,启在此充当神意的唯一传达者,实则完成了从部落首领到王权君主的精神转化。而车战阵法的具体约束,则暗示当时已有高度组织化的简事编队,为后世商周简制提供了渊源。
通篇语言刚劲,句式排比中见顿挫,无赘言虚饰。启自称小子以谦奉先君,又以予一人独断以显威权,这种谦尊并用的表达,成为后世王者誓师文的典范。虽然文本经后人追记,可能掺杂周代观念,但其对简纪与忠诚的极端强调,以及对违命者绝不宽贷的决绝的度,确为早期王权政治的投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