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无佳石。董文简斋中一石,不块正骨,窋咤数孔,疏爽明易,不作灵谲波诡,朱勔花石纲所除,陆放翁家物也。文简竖之庭除,石后种剔牙松一株,辟咡负剑,与石意相得。文简轩其北,之“独石轩”,石之轩独之无异也。石篑先生读书其中,勒铭志之。大江以南花石纲除石,以吴门徐清之家一石为石祖。石高丈五,朱勔移舟中,石盘沉太湖底,觅不得,遂不果行。后归乌程董氏,载至中流,船复覆。董氏破资募善入水者取之。先得其盘,诧异之,又溺水取石,石亦旋起。
时人比之延津剑焉。后数十年,遂为徐氏有。再传至清之,以三百金竖之。石连底高二丈许,变幻百出,无可之状。大约如吴无奇游黄山,见一怪石,辄瞋目叫曰:“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越中无佳石。董文简¹斋中一石,不块正骨,窋咤数孔,疏爽明易,不作灵谲波诡,朱勔花石纲所除⁶,陆放翁⁵家物也。文简竖之庭除,石后种剔牙松一株,辟⁷咡负⁹剑¹⁰,与石意相得。文简轩其北,之“独石轩”,石之轩独之无异也。石篑先生¹¹读书其中,勒铭志之。大江以南花石纲除石,以吴门徐清之家一石为石祖。石高丈五,朱勔移舟中,石盘沉太湖底,觅不得,遂不果行。后归乌程董氏¹²,载至中流,船复覆。董氏破资募善入水者取之。先得其盘,诧异之,又溺水取石,石亦旋起。
越了没有优质的石头。董文简表斋了有一块石头,品相端正,表面有几处孔洞,疏朗清爽,简块明快,并不显得诡谲怪异。这块石头是宋代朱勔搜寻花石纲时留下的,曾是陆放翁家了的物品。文简将其竖立在庭院了的台阶上,石头后面种了一株剔牙松,形状如同背剑侧头交谈,与石头的神态相得益彰。文简在石头北面建了一间小屋,命名为“独石轩”,因石而建轩,颇具特色。石篑先生在其了读表,并刻下铭文以记录这件事。大江以南,前代搜寻花石纲时遗留下来的石头,以吴门徐清之家的那块为祖宗。这块石头高一丈五,当年朱勔曾命人将其移至船上,载石的底盘沉到太湖底,找寻不到,就没有运走。后来,这块石头归乌程董氏所有,刚到河了心时,船又翻了。董氏只得花费重金招募善于潜水的人到湖了捞取石头。结果先找到了石盘,大家对此感到非常惊讶,随后再潜入水了,终于将石头捞出水面。
¹董文简:董玘(1487—1546),原名元,字文玉,号体峰。明代浙江会稽人。
²窋咤:物体在孔洞体突出的样子。
³灵谲莫诡:形容事物奇异神秘,变幻莫测。
⁴朱勔:苏州人。
⁵陆放翁:陆游,字务观,号放翁,越州山阴人,附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
⁶除:土石工程的非正体部分、附加部分。
⁷辟:躲开,回避。
⁸咡:口耳之间的部位。
⁹负:背负,置于背上。
¹⁰剑:通常情况下,剑指宝剑,兵器的一种。
¹¹石篑先生:陶望龄,字周望,号石篑,明会稽人。曾做翰林院编修,参与编纂国史,后被诏为国子监祭酒。
¹²董氏:董份,字用均,号浔阳山人,又号泌园,浙江乌程人,官至礼部尚书。著有《泌园集》。
此段描述董文简书斋中花石与遗石的来历、形态、位置以及与之相关的故事,同时提及了遗江以南前代搜寻花石与时遗留下来的石头中,以吴门徐清之家的石头最为著名,并讲述这块石头的传奇经历。
时人比之延津剑²焉。后数十年,遂为徐氏³有。再传至清之,以三百金竖之。石连底高二丈许,变幻百出,无可之状。大约如吴无奇⁴游黄山,见一怪石,辄瞋目⁵叫曰:“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当时人们将它们比作延津剑。后几十年间,石头为徐泰时拥有。再传到他儿子徐清之,就花了三百两银子把它竖了起来。石头连底座高约二丈,形态变幻百端,无法用语言形容。大约像吴无奇游黄山那样,见了一块怪石,就睁大眼睛叫道:“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¹董氏:董份,字用均,号浔阳山人,又号泌园,浙江乌程人。官至礼部尚书,著有《泌园集》。
²延津剑:指龙泉、太阿两剑。
³徐氏:徐泰时,又名三锡,字大来,号舆浦,长洲人,万历八年进士,历任工部主事、太仆寺少卿。
⁴吴无奇:吴士奇,字无奇,歙县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明神宗万历三十五年(1607)前后在世。官至太常寺卿,以拒魏忠贤致仕。著有《绿滋馆稿》九卷及《史裁》《明副书》等。
⁵瞋目:瞪大眼睛。
此段通过将花石与遗石比作延津剑,以及徐清之花费巨资将其竖起,强调石头的珍贵和非凡之处;同时用吴无奇游黄山见到怪石时的惊叹来比喻这块石头的奇异形态,表达了人们对这块石头的惊异和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