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帝纪第六 原文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弃市,勿复磔。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甲戌晦,日有蚀之。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崩。
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
夏,蝗。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
二月癸酉,葬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孝景皇帝,是汉文帝的太子。他的母亲是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驾崩。丁未日,太子登上皇帝之位,尊奉皇太后薄氏为太皇太后,尊奉皇后为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¹于西方。
九月,有彗星在西方出现。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¹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²,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³,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⁴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⁵,不受献,罪人不帑⁶,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⁷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景帝元年冬天十月,皇上下诏书说:“我听说古时候,把有功的君主称为祖,把有德的君主称为宗,为他们制定礼乐也各有根据。歌是用来赞颂德行的,舞是用来彰显功绩的。用美酒祭祀高帝庙时,要表演《武德》《文始》《五行》等乐舞。祭祀孝惠帝庙时,要表演《文始》《五行》等乐舞。孝文皇帝治理天下,开放各处关卡桥梁,让百姓无论远近往来都没有区别;废除了议论朝政的罪名,废止残害身体的肉刑,赏赐老人,抚恤孤儿和独居之人,使百姓都能安稳生活;他还减少自己的嗜好与欲望,不接受诸侯的进献,惩罚罪犯不牵连家人,不冤枉无辜之人,不谋求私利;废除宫刑,让宫中的嫔妃出宫返家,着重强调不能灭绝别人的后嗣。我不够聪慧,没能完全知晓孝文皇帝的德行。这些事都是前代帝王没能做到的,而孝文皇帝却亲自践行了。他深厚的圣德堪比天地,恩泽遍及天下,无人不享有他的福泽。他的圣明如同日月,可他宗庙中的乐舞却与之不相配,我对此深感忧虑。应当为孝文皇帝的宗庙演奏《昭德》舞,来彰显他的美德。这样一来,祖宗的功德就能流传万代、永无穷尽,我也才能安心满意。请丞相、列侯、中二千石以上官员及礼官们制定相关礼仪,上报朝廷。”丞相申屠嘉等奏道:“陛下心中时刻不忘孝道,特意创作《昭德》之舞来彰显孝文皇帝的崇高德行,这是我们这些臣子远远不及的。我们慎重建议:论功劳没有谁能超过高皇帝,论圣德没有谁能超过孝文帝。高皇帝的宗庙应定为我朝的太祖庙,孝文皇帝的宗庙应定为太宗庙。后世天子应当世世代代祭祀太祖、太宗之庙。各郡和各诸侯国也应分别为孝文皇帝修建太宗庙。天子在太祖、太宗庙祭祀时,诸侯王与列侯也要派遣使者前来陪祭。请将这些规定向天下公布。”皇帝下旨说“可以”。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¹,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²,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³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春季正月。下诏说:“近年连续多年收成不佳,百姓大多缺粮少食,许多人没能安享天年便早早离世,我对此痛心不已。各郡国之中,有的土地贫瘠狭小,没有足够空间供百姓耕种桑蚕、放牧养殖;有的土地肥沃广阔,牧草丰茂、水源充足,却不允许百姓迁移过去。应当商议决定,凡是想搬到土地广阔地区的百姓,听凭他们自愿前往。”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夏季四月,大赦天下。赐给民间有功者一级民爵。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派遣御史大夫庄青翟到代地去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¹。
五月,下令田租减半。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¹。”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²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³,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⁴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⁵其所受臧。”
秋季七月,皇帝下诏说:“官吏从所监管部门那儿接受吃喝以致免职,处罚太重了;接受财物,用便宜的价格买进,而用较贵的价格卖出,对他们的这种行为以法论处得又太轻了。廷尉和丞相应重新讨论并拟定相关法令。”廷尉信和丞相申屠嘉议定新律如下:“官员及其他公职人员,接受自己监察、管理、委派或统领的部门官员提供的饮食,若按市场价结清费用,就不以犯罪论处。要是接受饮食之外的其他财物,或是故意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相关物品,均按收赃论处,以盗窃罪定罪,没收赃物并上缴官府。官员在调动职务或免职离任时,收受原管辖、监察、统领的下属赠送的财物,一律剥夺其爵位,贬为士卒,免除其他处罚。若本身没有爵位,就处以罚金二斤,并没收其收受的财物。若有人能抓获或告发这类人员,就将涉案赃物赏赐给他。”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二年冬季十二月,有彗星出现在西南方。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¹。
下令让天下男子年满二十岁才开始登记入册,承担赋税、徭役等。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春三月,皇帝立皇子刘德为河间王,刘阏为临江王,刘余为淮阳王,刘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刘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夏四月二十五日,太皇太后驾崩。
六月,丞相嘉薨。
六月,丞相申屠嘉逝世。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封原先相国萧何的孙子萧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秋天,汉王朝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景帝三年冬十二月,下诏说:“襄平侯纪嘉的儿子恢说不孝顺,谋反,想要杀害他的父亲,大逆不道。赦免纪嘉为襄平侯,他的妻子儿女中应当连坐的人也赦免恢复原来的爵位。依法论处恢说及其妻子死罪。”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春季正月,淮阳王宫中正殿发生火灾。
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¹七国。
吴王刘濞、胶西王刘卬、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菑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都一起举兵造反。景帝大赦天下。派遣太尉周亚夫、大将军窦婴率领军队攻击叛军。景帝杀掉御史大夫晁错以向造反的七国道歉。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二月壬子这最后一天,发生了日食。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周亚夫、窦婴所指挥的各路将士打败七国叛军,斩首十余万颗。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淄川王贤、胶东王雄渠都自杀了。
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¹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夏六月,景帝下诏说:“此前吴王刘濞等人反叛作乱,发兵威胁朝廷,牵连了众多官员与百姓,他们都是迫不得已才跟随反叛。现在刘濞等人已经被诛杀,因参与叛乱本该一同治罪的官员、百姓,以及在平叛大军到来后逃跑的人,一律予以赦免。楚元王之子刘蓺等人与刘濞一同谋反,我不忍心对他们施加刑罚,就把他们从刘氏皇族的名册中剔除,不让他们玷污皇室宗族。”景帝就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作为元王的后嗣延续下去。立皇子刘端为胶西王,立刘胜为中山王。赏赐天下百姓爵位一级。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¹出入。
四年春天,又重新设立关口凭证出入的措施。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夏四月二十一日,立皇子刘荣为皇太子,刘彻为胶东王。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六月,大赦天下,赏赐百姓爵位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秋七月,临江王刘阏去世。
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十月最后一天戊戌日,发生了日食。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五年春天正月,兴建阳陵的城邑。夏天,召募百姓迁到阳陵,赐给二十万铜钱。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派遣公主嫁给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¹。
六年冬十二月,雷鸣、暴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秋季九月,皇后薄氏被废黜。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七年冬天十一月最后一天庚寅日,发生了日食。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春季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二月,取消太尉的官职。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夏四月十七日,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丁巳这天,立胶东王刘彻为皇太子。赏赐百姓中应当继承父业的人爵位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中元元年夏四月,大赦天下,赐给民间有功者一级民爵。封原先的御史大夫周苛、周昌的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¹,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²、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³。
二年春季二月,朝廷颁布规定:诸侯王去世、列侯初次受封以及前往封国时,由大鸿胪向朝廷奏报对应的谥号、诔文与策命。列侯去世,以及诸侯、太傅刚被任命赴任时,由大行奏报相关的谥号、诔文和策命。诸侯王去世时,朝廷派遣光禄大夫前往吊丧,赠送衣物、饮食、车马等丧葬用品,主持丧事并册立诸侯王的继承人。列侯去世时,朝廷派遣大中大夫吊唁祭祀,主持丧事并册立他的继承人。他们下葬时,所在封国可以征发百姓牵引灵车送葬、挖掘墓穴填土,从修建陵墓到丧事结束,动用民夫不得超过三百人。
匈奴入燕。
匈奴入侵燕国。
改磔¹曰弃市,勿复磔。
把死刑中的磔改为弃市,不再施行磔刑。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
三月,临江王刘荣因侵占太宗庙的土地而有罪,被征召到中尉那里去处理,刘荣自杀。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夏天四月,有彗星出现在西北方。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立皇子刘越为广川王,刘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秋季七月,改称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¹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九月,景帝封原任楚、赵傅相内史却因七国之乱而死去的四个人的儿子均为列侯。
甲戌晦,日有蚀之。
七月三十日,出现日偏食。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三年冬天十一月,撤销诸侯国御史大夫这一官职。
春正月,皇太后崩。
春季正月,皇太后去世。
夏,旱,禁酤酒¹。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夏天发生大旱,景帝下令禁止卖酒。秋天九月,发生蝗灾。有彗星出现在西北方。最后一天戊戌日,发生了日食。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封皇子刘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四年春天三月,建造德阳宫。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¹,不得出关。
御史大夫卫绾上奏:禁止体高在五尺九寸以上年龄在十年以下的高头大马运往关外。
夏,蝗。
夏季,发生蝗灾。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¹者,许之。
秋天,赦免修建阳陵罪犯的死罪,想要改为腐刑的,可以允许。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十月戊午日,发生了日食。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五年夏天,皇帝册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大赦天下,赐给民间有功者一级民爵。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秋季八月己酉日,未央宫东阙发生火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将诸侯的丞相改称为相。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¹,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²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³之。”
九月,景帝下诏说:“法律制度,是用来禁止暴行、遏制邪恶的。案件审判,关系到人的生死,人死了就不能再复活。有的官吏不遵守法令,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互相勾结、谋取私利,用严苛的刑罚来显示自己明察,让无辜的人蒙冤受屈,我对此十分同情。有罪的人却不能伏法,违法作恶却得不到惩治,这是完全不对的。从今以后,凡是案情有疑点,即便依照法律条文可以定罪却不能让人心服的,一律上报重新审议。”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¹。
六年冬天十月,景帝驾临雍县,对天地五帝举行了郊祭。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十二月,改换了许多官职的名称。制定法律以禁止民间铸钱,违者弃市。
春三月,雨雪。
春三月,下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夏天四月,梁王刘武去世,景帝把梁国分为五个王国,立梁孝王刘武的五个儿子都为王。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¹;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²,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
五月,皇帝下诏说:“官员是百姓的表率,其车马、服饰应当与自身官职地位相符。俸禄在六百石以上的官员,都属于高级官吏,若有不遵守法度、不穿着官服的人,在乡里街巷随意出入,与普通百姓没有区别。现下令:俸禄为二千石的高级官员,所乘车辆两侧的屏障都涂成朱红色;俸禄从千石到六百石的官员,只将车辆左侧的屏障涂成朱红色。乘车骑马的随从人员衣着与官服不匹配,以及在街巷出入却没有官员仪态规矩的下级官吏,由郡守查清其所属官员并上报,京畿三辅地区对不依法执行规定的人进行检举,一律上报给丞相、御史大夫处理。”在这之前因为官吏有较多军功,车马服饰喜欢从轻就简,所以现在制定相关条令加以规范。又考虑到酷吏们可能遵奉法令失当,于是景帝下诏给有关部门减轻笞刑,制定棰刑。相关内容记载在《刑法志》中。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¹。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六月,匈奴攻入雁门,到达武泉,侵入上郡,掠取了苑马。官吏和士兵战死的有两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秋天七月辛亥这最后一天,发生了日食。
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后元元年春正月,下诏说:“狱讼,是重大的事情。人有智有愚,官有上有下。狱讼有疑点的要上报到相关部门评议。有关部门所不能判决的案件,就移交给廷尉。有经过命令复审但之后发现判决不当的情况,复审者不算过失。想要让审理案件的人务必首先致力于从宽处理。”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¹。
三月,大赦天下,赏赐百姓爵位一级,赏赐右庶长的爵位给中二千石和诸侯的相。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夏天,特许全国民众聚会饮酒五天,让百姓可以卖酒。
五月,地震。
五月,发生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秋季七月三十日,出现日偏食。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条侯周亚夫因罪下狱而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二年冬十月,下命撤销列侯一定要到封国去的规定。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天,匈奴侵入雁门郡,太守冯敬与匈奴作战而死。朝廷征发战车部队和有材勇的步兵部队驻扎在雁门。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春天,由于年成不好,朝廷禁止内地郡县用粮食喂马,马匹被没收。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¹,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²,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夏季四月,下诏说:“房屋雕琢彩绘,会耽误农业生产;衣物刺绣描花,会影响纺织劳作。农业受损,是挨饿的根源;纺织荒废,是受冻的原因。饥寒一起到来,还能不做坏事的人,少之又少。我亲自耕种,皇后亲自养蚕,用来供给宗庙祭祀的粮食和祭服,为天下人做出表率。我不接受进贡,裁减官吏,减轻徭役赋税,让天下百姓专心务农,希望平时有所积蓄,用来防备灾害。希望强者不掠夺弱者,人多的不欺凌人少的,老人能够安享天年,孩子和孤儿能够顺利成长。如今收成有时仍然不好,百姓粮食十分匮乏,这过错到底在什么地方呢?有些官员为官处事虚伪狡诈,官吏把收受贿赂当成交易,欺压盘剥百姓,侵害天下民众。县丞身为重要官吏,却与违法之徒一同触犯法令,干出不法之事,实在毫无道义。务必下令俸禄二千石的官员各自整肃本职工作;对那些不认真履行职责、昏庸无能的人,由丞相上报朝廷,并依法定罪。把这些命令宣告给天下百姓,让他们清楚明白我的心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¹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五月,下诏书说:“一个人不怕不够聪慧,就怕行事虚伪欺诈;不怕不够勇武,就怕肆意残暴掠夺;不怕不够富足,就怕贪心不知满足。只有清廉的人,才能欲望少、容易知足。如今规定家产达到十万钱才能做官,清廉之士的家产肯定达不到。有商籍的人不能做官,家境贫寒的人又没资格任职,我很同情他们。今后下令家产满四万钱就可以做官,不要让清廉之士长期没有官职,而让贪婪之人一直得利。”
秋,大旱。
秋季,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¹者,与同罪。”
三年春天正月,下诏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黄金珠玉,饿了不能当食物,冷了不能当衣物,把它们当作货币使用,是分不清事情的轻重。近年有时收成不好,想来应该是从事工商业的人太多,务农的人太少。应当下令各郡国务必努力鼓励农耕蚕桑,多种植生产,才能解决衣食来源。官员如果征发百姓雇佣他们开采黄金珠玉,一律按贪赃罪处置。二千石的官员如果放任纵容,与他们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皇太子举行加冠礼,赏赐百姓中作为父亲继承人的人一级民爵。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¹。
甲子日,皇帝在未央宫驾崩。皇帝的遗诏赏赐诸侯王、列侯每人马两匹,俸禄为二千石的官吏每人黄金二斤,官吏和百姓每户一百钱。放出宫女让她们回归自己的家庭,并且免除她们终身的赋税徭役。
二月癸酉,葬阳陵。
二月癸酉日,将景帝安葬于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¹,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史官评议说:孔子曾说“现在的老百姓,仍然是夏、商、周三代用正直之道统治的那些老百姓”,确实是这样啊!周秦两代的弊病,在于法令条款严苛细密,可违法作乱的人依旧数不胜数。汉朝建立后,废除了那些繁杂苛酷的法令,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到了孝文帝时期,加之他执政恭谨俭朴,汉景帝又继承先祖基业,从汉朝建立以来的五六十年间,实现了移风易俗的成效,百姓都变得淳朴忠厚。周代有成康之治,汉代有文景之治,这都是历史上值得比美的盛世!
本章赏析
《景帝纪》是东汉史学家班固所著《汉书》的第五篇纪,采用纪传体断代史体裁,记载汉景帝刘启在位十六年的政事,创作于东汉时期,属《汉书》纪传体核心组成部分。
本篇详述景帝延续文帝治国方略,推行田租三十税一、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削弱诸侯势力、与匈奴和亲等政策。文献收录减笞法等法律改革诏令。景帝下诏制定《昭德之舞》以彰文帝功绩,确立高皇帝太祖庙与孝文太宗庙地位。班固在赞语中指出其继承文帝恭俭之风,汉兴六十载间实现“移风易俗,黎民醇厚”,与文帝共称“文景之治”。
景帝在统治期间,继承了文帝的一些政策,继续重视农桑,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在此期间,汉王朝的社会经济得到持续的发展。文景之治的成就,在《汉书》的记载中是具体而实在的。史载,在这一时期,国家的粮仓堆满了粮食,因为连年丰收,新粮不断入库,旧粮甚至都腐烂了;国库里的钱也多得数不清,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社会秩序安定,百姓安居乐业,犯罪率大大降低,甚至出现了“刑罚不用”的理想局面。汉文帝本人更是以身作则,厉行节俭。他想建造一座露台,一算需要花费百金,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的家产,便立即作罢。他自己穿的是用粗糙丝绸做的衣服,对自己严格,对百姓却十分宽厚。他还下令废除了“肉刑”,即割鼻子、砍脚等残酷的刑罚,并废除了“诽谤妖言罪”,允许臣民批评朝政,体现了相当开明的政治风度。这些举措,不仅赢得了民心,也塑造了一种朴素而务实的政治风气。
七国之乱及其平定,对诸侯王势力的削夺,则是景帝在位期间最为重大的政治事件。
七国之乱是发生在中国西汉景帝时期的一次诸侯国叛乱。参加叛乱的有吴、楚、赵、济南、淄川、胶西、胶东等七个诸侯国,故称“七国之乱”,也称“吴楚七王之乱”“七王之乱”。汉文帝时期,放弃了国家铸币权,于是西汉出现了货币的不统一和铸币权的分散的局面,导致地方诸侯开采铜山铸钱,进而在经济实力上有了和中央抗衡的资格,极大地威胁了大一统的局面。汉景帝即位后,御史大夫晁错提议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景帝三年,汉景帝采用晁错的《削藩策》,先后下诏削夺楚、赵等诸侯国的封地。这时吴王刘濞就联合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卬、胶东王刘雄渠等刘姓宗室诸侯王,以“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由于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叛乱在三个月内被平定。
七国之乱的平定,是汉朝中央集权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此后,景帝下令改革诸侯王国的官制,削夺了他们的行政权力,使诸侯王只能“食租衣税”,不再能够直接治理封地的百姓。这场大乱虽然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动荡,但从长远来看,它彻底解决了王国尾大不掉的问题,为汉武帝时期的高度中央集权和对外扩张,扫清了内部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