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六年 原文
【经】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晋狐射姑出奔狄。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传】
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
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以礼,则使无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经】
【经】
六年春,葬许僖公¹。
这一年的春季,人们安葬了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¹陈。
到了夏季,季文子前往陈国进行聘问活动。
秋,季孙行父如晋。
秋季的时候,季文子又出使前往晋国。
八月乙亥,晋侯驩¹卒。
八月乙亥这一天,晋侯驩去世了。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
冬季十月,公子遂前往晋国,参与晋襄公的安葬事宜。
晋杀其大夫¹阳处父²。
晋国国君下令处死了本国的大夫阳处父。
晋狐射姑出奔¹狄²。
晋国的大夫狐射姑被迫逃到了狄国。
闰月¹,不告月²,犹朝³于庙⁴。
这一年的闰月,朝廷没有举行告朔的礼仪,但仍然在宗庙里进行了祭祀活动。
【传】
【传】
六年春,晋蒐¹于夷,舍²二军³。使狐射姑将中军⁴,赵盾佐⁵之。阳处父至自温,改⁶蒐于董¹⁶,易⁷中军。阳子⁸,成季之属⁹也,故党¹⁰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¹¹,正¹²法罪¹³,辟¹⁴狱刑¹⁵,董逋逃¹⁷,由¹⁸质要¹⁹,治²⁰旧洿²¹,本秩礼²²,续²³常职²⁴,出滞淹²⁵。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²⁶诸晋国,以为常法²⁷。
文公六年的春季,晋国在夷地举行了军队检阅,同时撤销了两个军的编制。当时晋君任命狐姑射担任中军主帅,赵盾担任他的副手。不久,阳处父从温地返回,他建议在董地重新举行军队检阅,并且调换了中军的主将。阳处父原本是成季的下属,所以内心偏向赵氏,再加上他认为赵盾具备出众的才能,便说道:“任用有才干的人,这是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因此,他调整了主将人选,让赵盾位居狐姑射之上。赵宣子从这个时候开始执掌晋国的政权,他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了已有的法令条文,清理了积压的诉讼案件,督察那些逃亡的罪犯,推行契约制度,清除了政治上的弊端,恢复了被打乱的社会秩序,重新设立了那些被废弃的官职,提拔了那些被压抑的贤能之人。等到这些政令法规全部制定完成后,他将其交给太傅阳处父和太师贾佗,让他们在晋国全境推行,作为晋国长期遵循的法则。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¹也,欲求好²于陈。
臧文仲看到陈国和卫国之间关系和睦,便想主动讨好陈国。
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夏季,季文子奉命前往陈国进行聘问,与此同时,他还在陈国娶了妻子建立了家室。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¹,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²。君子曰:“秦穆³之不为盟主也,宜哉⁴。死而弃民。先王违世⁵,犹诒⁶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⁷。’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⁸圣哲⁹,树¹⁰之风声¹¹,分之采物¹²,著¹³之话言¹⁴,为之律度¹⁵,陈之艺极¹⁶,引¹⁷之表仪¹⁸,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¹⁹,道²⁰之以礼,则使无失其土宜²¹,众隶²²赖²³之而后即命²⁴。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²⁵,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秦穆公任好去世后,用人殉葬,被殉葬的是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鍼虎,这三个人都是秦国境内非常杰出的人才。国都里的百姓都为他们的死感到悲痛,还专门为他们创作了《黄鸟》这首诗。有识之士评论说:“秦穆公没能成为诸侯盟主,实在是咎由自取!他去世之后,竟然还抛弃百姓。古代的国君去世时,都会留下可供后人遵循的法度,更何况是夺走百姓心中的贤才呢?《诗经》中有句话说:‘贤能之人的离世,会让国家陷入困乏与衰败。’这说的就是国家没有贤才的危害啊。为什么还要特意夺走这些贤才呢?古代身居王位的君主,知道自己的寿命不会长久,所以会广泛选拔贤能之人,为他们树立良好的风气和教化,分给他们相应的旗帜和服饰,将对他们有益的言论记录在典册之中,为他们制定明确的法度,向他们公布行为准则,设立榜样来引导他们,给予他们具体的规章让他们执行,告诉他们先王流传下来的训导,教育他们不要谋求私利,委任他们合适的官职,开导他们遵守礼仪规范,让他们懂得因地制宜,使百姓都能够信赖他们,直到他们生命结束。这样的做法,圣人和古代的先王都是一致的。如今秦穆公即使不能给后代留下可供遵循的法度,反而还把杰出的人才用来殉葬,这样的君主,很难长久地居于上位。”有识之士也因此判断,秦国再也没有能力向东进军征伐诸侯了。
秋,季文子将聘¹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²不虞³,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秋季,季文子准备前往晋国进行聘问,他先让人代替自己向晋国请求,如果期间遇到丧事应当享受的礼仪,之后才动身出发。随行的人疑惑地问:“提前准备这些有什么用呢?”季文子回答说:“提前防备意外情况,这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好教训。如果等到事情发生了再去请求,很可能无法得到许可,到时候就会陷入困境。这些东西虽然一时用不上,但有什么坏处呢?”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¹故,欲立长君²。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³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⁴也。置善⁵则固⁶,事长⁷则顺⁸,立爱⁹则孝,结旧¹⁰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¹¹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¹²在九人,其子何震¹³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姞¹⁴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¹⁵也。
八月十四日,晋襄公去世。当时晋灵公还年幼,晋国人因为担心发生祸乱,便打算拥立一位年长的国君。赵盾提议:“我们拥立公子雍为新君吧。他喜欢做善事,而且年纪较长,先君十分宠爱他,同时他还和秦国关系亲近。秦国是我们晋国的老朋友了。拥立贤能的人,国家就能巩固;拥立年长的人,名正言顺;拥立先君宠爱的人,就符合孝道;结交老朋友,国家就能安定。正因为担心发生祸乱,所以才要拥立年长的国君。公子雍具备这四项德行,国家的祸乱一定能够得到缓和。”贾季则反驳道:“不如拥立公子乐。辰嬴曾经受到两位国君的宠爱,拥立她的儿子,百姓一定能够安定。”赵盾反驳说:“辰嬴的地位十分低贱,在后宫的位次排在第九位,她的儿子又能有什么威严呢?而且她受到两位国君的宠幸,这属于淫荡之举。公子乐作为先君的儿子,不能在大国立足,只能居住在小国,这是鄙陋的表现。母亲淫荡,儿子鄙陋,就没有足够的威严;陈国又小又偏远,一旦遇到事情,根本无法前来救援,这样怎么能让百姓安定呢?杜祁因为国君的缘故,主动把位次让给偪姞,让偪姞位居自己之上;又因为狄人的关系,把位次让给季隗,自己居于季隗之下,所以她在后宫的位次排在第四位。先君也因此喜欢她的儿子,让他在秦国做官,官职做到了亚卿。秦国强大而且距离我们很近,一旦遇到事情,完全可以前来救援;公子雍的母亲有德行,公子雍本人又受到先君的喜爱,足够威慑百姓。拥立公子雍,难道不可以吗?”于是,晋国派先蔑、士会前往秦国迎接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前往陈国,想把公子乐召回晋国。赵盾得知后,派人在郫地杀死了公子乐。贾季因为阳处父改变了自己的中军主帅之位而心怀怨恨,又知道阳处父在晋国没有足够的援助。九月,贾季派续鞠居杀死了阳处父。《春秋》中记载“晋国杀死了本国的大夫”,这是因为阳处父侵夺了本该属于他人的官职。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冬季十月,襄仲前往晋国,参加晋襄公的安葬仪式。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¹,贾季戮²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³,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⁴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⁵,非知也。以私害公⁶,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⁷,亲帅扞⁸之,送致诸竟⁹。
十一月的某一天,晋国处死了续简伯。贾季害怕被追究罪责,逃到了狄国。赵盾派臾骈把贾季的妻子儿女送到狄国去。当初在夷地举行军队检阅的时候,贾季曾经侮辱过臾骈。臾骈手下的人因此想趁机杀尽贾季的家人,以此报复当年的侮辱之仇。臾骈阻止他们说:“不行。我听说《前志》上有这样的话:‘对别人有恩惠或者有怨恨,都不应该牵连到他的后代,这才是忠诚之道。’赵盾大夫对贾季以礼相待,我因为受到赵盾大夫的宠信,就去报复自己的私怨,恐怕是不可以的。借着别人的宠信去报复私仇,这不是勇敢的表现;消除自己的怨气,却增加了彼此的仇恨,这不是明智的做法;因为私人恩怨而损害公共利益,这不是忠诚的行为。舍弃了勇敢、明智、忠诚这三样东西,我还能用什么去事奉赵盾大夫呢?”于是,臾骈把贾季的妻子儿女以及他们的财物器具都准备齐全,亲自带头护卫,把他们安全送到了晋国的边境。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¹时²,时以作事³,事以厚生⁴,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这一年的闰月,朝廷没有举行告朔的礼仪,这是不符合礼仪规范的。闰月的作用是补正四季的偏差,人们根据四季的变化来安排农事活动,农事活动符合时令,百姓才能富足,养活百姓的根本方法就在于此。不举行闰月的告朔仪式,就是放弃了施政的正确时令,这样又怎么能治理好百姓呢?
本章赏析
本章核心围绕晋、秦、鲁三国的关键事件展开,其中晋国的政务变革与权力调整是重点。晋国通过蒐兵调整军制,赵盾在阳处父的支持下执掌中军、开始主持国政,他制定政务规范、明确刑罚标准、整顿积弊、提拔贤能,将制定的常法推行于晋国,展现出务实的治国思路,也为晋国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晋国国君去世后,诸卿围绕立君展开争论,既体现了权力博弈,也彰显了“立贤、立长、结旧”的治国考量。
秦国秦穆公去世后,以三位良臣殉葬的事件,被作者借君子之口批判,认为这是“弃民”之举,违背圣王之道,既体现了对人殉制度的否定,也传递出重视人才、体恤百姓的理念。此外,鲁国季文子聘陈、提前准备遭丧之礼,体现了其远见卓识;而鲁国闰月不告朔的行为,被批判为违背礼制、怠慢政事,凸显了《左传》对礼制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