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六年 原文
【经】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葬秦景公。
夏,季孙宿如晋。
葬杞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卫。
秋九月,大雩。
楚薳罢帅师伐吴。
冬,叔弓如楚。
齐侯伐北燕。
【传】
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礼也。大夫如秦,葬景公,礼也。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
夏,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晋侯享之,有加笾。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得贶不过三献。今豆有加,下臣弗堪,无乃戾也。”韩宣子曰:“寡君以为驩也。”对曰:“寡君犹未敢,况下臣,君之隶也,敢闻加贶?”固请彻加而后卒事。晋人以为知礼,重其好货。
宋寺人柳有宠,大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合比奔卫。于是华亥欲代右师,乃与寺人柳比,从为之征曰:“闻之久矣。”公使代之。见于左师,左师曰:“女夫也,必亡!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女何有?《诗》曰:‘宗子维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女其畏哉!”
六月丙戌,郑灾。
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过郑,郑罕虎、公孙侨、游吉从郑伯以劳诸柤。辞不敢见。固请见之,见,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禁刍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蓺,不抽屋,不强匄。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舍不为暴,主不慁宾。往来如是。郑三卿皆知其将为王也。
韩宣子之適楚也,楚人弗逆。公子弃疾及晋竟,晋侯将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从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书》曰:‘圣作则。’无宁以善人为则,而则人之辟乎?匹夫为善,民犹则之,况国君乎?”晋侯说,乃逆之。
秋九月,大雩,旱也。
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也,使薳洩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谿。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子荡归罪于薳洩而杀之。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
十一月,齐侯如晋,请伐北燕也。士匄相士鞅,逆诸河,礼也。晋侯许之。十二月,齐侯遂伐北燕,将纳简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贰。吾君贿,左右谄谀,作大事不以信,未尝可也。”
【经】
【经】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¹卒。
昭公六年春,按照周王朝通用的历法推算,正月时分,杞国的国君文公去世。
葬秦景公。
秦国为过世的国君景公举办了正式的丧葬仪式,完成安葬事宜。
夏,季孙宿如晋。
同年夏季,鲁国的大夫季孙宿动身前往晋国,开展邦交相关事务。
葬杞文公。
杞国为去世的文公国君举行葬礼,完成后续安葬流程。
宋华合比出奔卫。
宋国的大夫华合比遭遇变故,被迫逃离宋国,一路投奔到卫国避难。
秋九月,大雩。
这一年秋季的九月,鲁国举办了一场规模盛大的求雨祭祀典礼,祈求天降甘霖缓解旱情。
楚薳罢¹帅师伐吴。
楚国的大夫薳罢亲自统领本国军队,正式出兵攻打吴国。
冬,叔弓如楚。
到了冬季,鲁国大夫叔弓奉命前往楚国,进行邦访问慰事宜。
齐侯伐北燕。
齐国国君亲自率领军队出征,发兵攻打北方的燕国。
【传】
【传】
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¹如同盟²,礼³也。大夫如秦,葬景公,礼也。
昭公六年春,周历正月期间杞文公离世,鲁国派出使者前往杞国吊唁,全程依照对待同盟诸侯国的礼数执行,这一做法完全符合当时的周礼规范;鲁国同时派遣大夫远赴秦国,参与秦景公的葬礼,这份举动同样恪守了诸侯邦交的礼仪制度,合乎礼法要求。
三月,郑人铸刑书¹。叔向使诒²子产书曰:“始吾有虞³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⁴,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⁵之以义,纠⁶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⁷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⁹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¹⁰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¹¹,立谤政¹²,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¹³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¹⁴。’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¹⁵,将尽争之。乱狱¹⁶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同年三月,郑国将制定的刑法条文全部铸刻在青铜鼎之上,向全国公示。晋国大夫叔向特意派人给郑国执政大夫子产送去一封信,信中说道:起初我一直对您寄予厚望,如今这份期望终究落空了。从前上古的先王处理案件,都是先权衡事情的轻重原委,再判定对应的罪责,并不会提前制定固定的成文刑法,这么做是担心百姓由此生出争强好胜、钻营取巧的心思。即便如此依旧难以彻底杜绝犯罪行为,所以先王便用道义来引导百姓防范过错,用政令来约束百姓的言行,用礼仪来规范百姓的行事准则,用诚信来维系邦国与民众的关系,用仁爱之心来抚育百姓。朝廷设定对应的俸禄爵位,用来勉励顺从教化的民众;制定严厉的刑罚惩处措施,用来威慑肆意妄为、不守规矩的人。即便做到这些,先王依旧担心达不到治理效果,于是又用忠诚的道义教诲百姓,依据百姓的实际品行给予相应奖赏,用专业的知识技能教导民众谋生,以温和和悦的态度役使百姓,以严肃郑重的态度对待政务,以威严的姿态管控地方,以坚决果断的态度裁定各类罪责。除此之外,还要寻访选拔聪慧贤能的卿相、明辨事理的基层官员、忠诚守信的乡邑长官、慈祥和善的师长,只有做到这些,百姓才能被妥善治理,国家也不会发生祸乱。百姓一旦知晓有固定的成文法律,就会对朝廷上层失去敬畏之心,人人都会生出争讼钻营的念头,拿着刑法条文作为依据,妄图侥幸逃脱罪责,这样一来国家根本无法治理。夏朝时期百姓屡屡违犯政令,朝廷才制定了禹刑;商朝时期百姓频频触犯法令,朝廷才制定了汤刑;周朝时期出现诸多违法乱纪之事,朝廷才制定了九刑。这三部刑法的诞生,全都处于各个朝代的衰败末期。如今您辅佐郑国治理国政,重新划定田地的边界与灌溉沟渠,设立管控非议朝政的相关条例,制定三类刑法律令,还把刑法铸在鼎上公之于众,想要用这种方式安定百姓,难道不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吗?《诗经》中说:效仿周文王的德行,日日安抚平定天下四方。又说:效仿周文王的行事,天下万邦都会真心信赖归顺。若是能做到这样,又哪里需要制定成文刑法呢?百姓知晓了争讼的法律依据,就会彻底抛弃礼仪教化,一味援引刑书争辩是非,刑书中的每一字每一句,都会被百姓拿来反复争执计较。如此一来,触犯法律的案件会越来越多,行贿受贿的歪风也会四处蔓延。在您在世执掌国政的时期,郑国恐怕就要走向衰败了!我叔向听闻,一个国家即将走向灭亡,必定会频繁制定繁杂的法律,这句话说的大概就是当下郑国的情况吧!子产收到信后回信回复:事情确实如同您所说的这样。我公孙侨没有出众的才能,无法为郑国的子孙后代长远谋划,制定刑法只是为了挽救当下的乱世局面。我虽然不能接受您的规劝,却又怎么敢忘记您对我的深厚恩惠与善意提醒呢?
士文伯曰:“火¹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²,藏争辟³焉。火如象⁴之,不火何为?”
晋国大夫士文伯针对此事做出预判,他表示大火星正式出现之后,郑国很有可能会爆发严重的火灾。此时大火星还没有出现在天际,郑国就用火器铸造刑鼎,鼎中镌刻的法律本就容易引发民间纷争,大火星若是对应这一乱象,郑国不发生火灾,又能应验什么不祥的征兆呢?
夏,季孙宿如晋,拜¹莒田也。晋侯享²之,有加笾³。武子退,使行人⁴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⁵免于讨⁶,不敢求贶⁷。得贶不过三献⁸。今豆⁹有加,下臣弗堪¹⁰,无乃戾¹¹也。”韩宣子曰:“寡君以为驩¹²也。”对曰:“寡君犹未敢,况下臣,君之隶也,敢闻加贶?”固请彻¹³加而后卒事¹⁴。晋人以为知礼¹⁵,重其好货。
同年夏季,季孙宿前往晋国,此行的目的是拜谢晋国没有追究鲁国侵占莒国土地的罪责。晋平公特意设置享礼款待季孙宿,宴席上还额外增添了诸多菜肴。季孙宿退席之后,派遣外交官员向晋平公禀报:小国侍奉大国,只要能免遭大国讨伐,就不敢再奢求额外的赏赐,即便得到赏赐,规格也不会超过三献的礼制。如今宴席菜肴超出常规礼制,我实在不敢承受,担心因此犯下过错。晋国执政大夫韩宣子回应说:我们国君是想用这些菜肴博取您的欢心。季孙宿当即回复:就连我们鲁国国君都不敢承受这样的款待,更何况我只是国君麾下的臣子,又怎敢接受额外的丰厚赏赐?季孙宿执意请求撤去额外增添的菜肴,之后这场享礼才顺利结束。晋国君臣都认为季孙宿深谙周礼规范,在宴席结束后,又赠予他大量厚重的财物。
宋寺人¹柳有宠,大子佐恶之。华合比⁵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²埋书³,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⁴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合比奔卫。于是华亥欲代右师,乃与寺人柳比,从为之征⁶曰:“闻之久矣。”公使代之。见于左师,左师曰:“女夫也,必亡!女丧而宗室⁷,于人何有?人亦于女何有?《诗》曰:‘宗子维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女其畏哉!”
宋国的宦官柳深受宋平公宠信,太子佐却十分厌恶这个人。大夫华合比直言:我去杀掉这个宦官柳。宦官柳得知这件事后,立刻暗中挖坑、宰杀牲畜,把伪造的盟书放在牲畜身上一并掩埋,随后进宫向宋平公告发:华合比打算把逃亡在外的叛臣召回宋国,已经在都城北边的外城举行了结盟仪式。宋平公派人前去查看,现场果然有盟誓的痕迹,当即下令驱逐华合比,华合比无奈只能出逃到卫国。当时大夫华亥一直想要取代华合比担任右师的官职,便暗中与宦官柳勾结,还出面为宦官柳作证,声称这件事自己早就有所耳闻。宋平公随即任命华亥接替华合比的右师之位。华亥拜见左师的时候,左师告诫他:你这个人日后必定会被迫逃亡。你为了权势残害自己的同族宗亲,对待旁人尚且如此狠毒,旁人又会如何对待你呢?《诗经》中说:嫡长子是守护宗族的城垣,不要毁坏这道城垣,不要让自己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心生畏惧。你日后恐怕就要面临这样的惶恐境遇了。
六月丙戌,郑灾。
这一年六月初七这一天,郑国境内果然爆发了大规模的火灾。
楚公子弃疾¹如晋,报²韩子也。过郑,郑罕虎、公孙侨、游吉从郑伯以劳³诸柤⁴。辞不敢见。固请见之,见,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⁵。见子皮如上卿⁶,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禁刍牧⁷采樵⁸,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蓺⁹,不抽屋¹⁰,不强匄¹¹。誓曰:“有犯命¹²者,君子废¹³,小人降¹⁴。”舍不为暴,主不慁¹⁵宾。往来如是。郑三卿¹⁶皆知其将为王也。
楚国的公子弃疾前往晋国,此行是为了回访韩宣子送晋女联姻一事。公子弃疾途经郑国的时候,郑国的子皮、子产、子太叔三位大夫,陪同郑简公在柤地慰劳他。公子弃疾再三辞让,不敢直接拜见郑简公,郑简公执意邀请,他才同意觐见。公子弃疾拜见郑简公的礼数,比照拜见楚王的规格,献上八匹驾车的良马作为私人觐见礼物;拜见子皮的时候,礼数比照楚国上卿,献上六匹良马;拜见子产的时候,献上四匹良马;拜见子太叔的时候,献上两匹良马。公子弃疾同时下令,随行人员禁止在郑国境内割草、放牧、采摘、砍柴,不准踏入农田糟蹋庄稼,不准砍伐树木,不准采摘果蔬,不准拆毁百姓房屋,不准强行索要财物,还立下誓言:但凡触犯这条命令的人,若是官员就直接罢免官职,若是普通士卒就贬降等级。公子弃疾一行人在郑国停留期间,全程没有做出任何暴行,郑国接待的官员也完全无需担忧宾客滋事。公子弃疾往返途经郑国,始终恪守这份规矩,郑国的三位大夫由此都预判,公子弃疾日后必定会成为楚国的国君。
韩宣子之適楚也,楚人弗逆¹。公子弃疾及晋竟,晋侯将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²,若何效³辟?《诗》曰:‘尔之教矣,民胥⁴效矣。’从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书》曰:‘圣作则。’无宁以善人为则,而则人之辟乎?匹夫为善,民犹则之,况国君乎?”晋侯说,乃逆之。
此前韩宣子前往楚国的时候,楚国人没有按照礼制出城迎接;如今公子弃疾抵达晋国边境,晋平公也打算不派人迎接。叔向当即劝谏晋平公:楚国行事不合礼制,我们晋国却要坚守正道,为什么要去效仿楚国的无礼之举呢?《诗经》中说:君主的贤明教导,天下百姓都会纷纷效仿。我们只需依照自己的正道行事就足够了,何必去学别人的失礼行为?《尚书》中说:圣人会为世人立下行为准则。我们宁可效仿贤善之人立下准则,难道还要去学别人的无礼之举吗?一个普通百姓做好事,尚且能成为百姓的效仿准则,更何况是一国之君呢?晋平公听后觉得十分有道理,当即下令派人前往边境迎接公子弃疾。
秋九月,大雩,旱也。
同年秋季九月,鲁国举办大规模的求雨雩祭,举办这场祭祀的原因,是当时鲁国遭遇了严重的旱灾。
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¹也,使薳洩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²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谿。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³宫厩尹弃疾。子荡归罪⁴于薳洩而杀之。
徐国的仪楚前往楚国进行聘问,楚灵王下令将他囚禁起来,仪楚找准机会逃回徐国。楚灵王担心仪楚回国后带领徐国背叛楚国,当即派薳泄率军攻打徐国,吴国得知消息后,立刻出兵救援徐国。楚国令尹子荡随即统领大军攻打吴国,大军从豫章出发,随后驻扎在乾谿。吴国军队在房钟一带大败子荡率领的楚军,还俘虏了楚国的宫厩尹弃疾。子荡为了推卸战败的罪责,把过错全部推到薳泄身上,随后下令将薳泄处死。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¹败也。
同年冬季,叔弓前往楚国聘问,同时慰问楚国此次出兵战败的损失。
十一月,齐侯如晋,请伐北燕也。士匄相¹士鞅,逆诸河²,礼也。晋侯许³之。十二月,齐侯遂伐北燕,将纳⁴简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贰⁵。吾君贿⁶,左右谄谀⁷,作大事不以信,未尝可也。”
同年十一月,齐景公亲自前往晋国,请求晋国同意齐国出兵攻打北燕。士匄辅佐士鞅在黄河岸边迎接齐景公,这一接待礼数完全符合周礼规范。晋平公最终同意了齐景公的请求,同年十二月,齐景公正式发兵攻打北燕,原本打算把流亡在外的燕简公送回燕国复位。晏子得知此事后劝谏齐景公:不要把燕简公送回燕国,如今燕国已经有了新的国君,国内百姓对新国君忠心不二,没有二心。我们齐国国君贪图财物,身边近臣又全都阿谀奉承,谋划大事向来不讲诚信,所以这件事万万不可施行。
本章赏析
郑国将法律条文铸于鼎器,公之于众,在中国政治史上堪称开创之举。这一做法打破了以往刑书藏于官府、不为民众所悉的旧制,意在使民知所避就,也使司法有了明确的成文依据。
子产此举遭到晋国叔向的强烈批评。叔向认为,一旦民知有刑书可依,便会弃礼义而争是非,上下一旦以法相抗,贵族将难以维系传统秩序,国家终将走向衰败。他的忧虑代表了旧有礼治秩序的立场,强调的是等级与教化,而非条文与权利。子产面对这番责难,只以“吾以救世”作答,短短四字,道尽时势所迫。春秋后期,社会结构剧烈变动,传统礼制的约束力日趋松弛,若不及时确立新的治理规则,恐怕连基本的秩序都难以维持。
郑铸刑书与晋国叔向的反对,构成了一组深刻的对峙。这不仅仅是两人观点不同,更是两种治理逻辑的碰撞:一方立足于稳定与延续,另一方着眼于实效与应变。从后来的历史走向看,成文法在各诸侯国逐渐推广,叔向所担心的局面固然出现,但子产所开创的道路也成了战国以降治理模式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