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七年 原文
【经】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滕侯卒。
夏,城中丘。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秋,公伐邾。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传】
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
夏,城中丘,书,不时也。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
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涖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洩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郑良佐如陈涖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
【经】
【经】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¹于纪。滕侯卒。
隐公七年春季,三月的时候,鲁国国君的女儿叔姬出嫁到了纪国。这一年,滕国的国君去世了。
夏,城中丘¹。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到了夏季,鲁国人在中丘这个地方修筑城池。齐国的僖公派遣他的弟弟夷仲年前往鲁国,进行聘问活动。
秋,公伐¹邾²。
秋季,鲁隐公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冬,天王¹使凡伯来聘。戎²伐凡伯于楚丘³以归。
冬季,周天子派遣凡伯出使鲁国,完成聘问任务后,凡伯踏上返程。在回去的路途上,戎人在楚丘这个地方拦截了他,最终将他俘虏带走。
【传】
【传】
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¹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²。
隐公七年春季,滕国国君去世了。《春秋》这部典籍中没有记载这位滕国国君的名字,原因是滕国没有和鲁国缔结过同盟关系。按照当时的礼仪惯例,凡是诸侯各国之间缔结了同盟,就会互相将本国国名向神明禀报,所以当一国国君去世后,讣告上会写明国君的名字。这样做的目的,是向所有同盟国通报国君去世的消息以及新国君的继位情况,以此延续各国之间以往的友好关系,同时安定本国的百姓,这是当时礼仪制度中最重要的准则之一。
夏,城中丘,书,不时¹也。
夏季,鲁国人在中丘修筑城池,《春秋》中记载了这件事,是因为修筑城池的举动妨碍了百姓正常的农耕时节。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¹艾之盟²也。
齐国的僖公派遣夷仲年前往鲁国聘问,这次聘问的目的,是为了巩固之前在艾地缔结的同盟关系。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¹。公伐邾,为宋讨也。
秋季,宋国和郑国结束了之前的对立状态,达成了和解。七月十七日这一天,两国在宿地举行了结盟仪式,正式缔结友好盟约。鲁隐公之所以率领军队攻打邾国,正是受宋国的请求才出兵的。
初,戎朝¹于周,发币²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早在这之前,戎人曾前往周朝都城朝见周天子,并且向周朝的公卿大臣们赠送了财礼,唯独凡伯没有用接待宾客的正式礼仪来款待戎人。到了冬季,周天子派遣凡伯出使鲁国进行聘问,在他返回周朝的路上,戎人在楚丘拦截了他,最终把他俘虏了回去。
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涖盟¹。壬申,及郑伯盟,歃²如忘³。洩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⁴盟矣。”郑良佐如陈涖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陈国和郑国也达成了和解,十二月的时候,陈国的五父前往郑国,参与两国的结盟仪式。十二月初二这一天,五父和郑庄公举行盟誓,在歃血为盟的仪式上,五父显得心不在焉、十分散漫。郑国的泄伯看到后说道:“五父将来必定会遭遇灾祸,因为他根本不把结盟这件事看作是关乎国家利益的大事。”之后,郑国的良佐前往陈国,参与两国的结盟事宜,十二月十一日,良佐和陈桓公举行盟誓,在这个过程中,他察觉到陈国不久后将会发生动乱。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¹。
当时郑国的公子忽正在周桓王的身边任职,陈桓公得知后,便向郑国提出请求,希望能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公子忽。郑庄公同意了陈桓公的请求,两国就此定下了这门婚事。
本章赏析
此文记载了春秋初期鲁、周、齐、戎等各方的往来与纷争,串联起多件关键事件。滕侯去世后,《左传》特意说明不记载其名字的原因是两国未结盟,契合当时诸侯交往的礼仪准则;鲁国夏季修筑中丘城,被明确指出不合时令,违背了农时之礼;齐侯派遣弟弟出使鲁国,是为了巩固此前的盟约,践行诸侯间修好的聘问之礼。这些记载看似简单,实则细致展现了周代礼乐制度的具体规范。
文中最具代表性的凡伯被袭事件,更是集中体现了礼乐崩坏的开端。凡伯作为周王室卿士,出使鲁国后归途被戎人俘获,根源在于他此前失礼于戎人。这件事不仅暴露了周王室的衰弱——连王室使臣都无法保护,更反映出诸侯对王室的漠视,以及华夏与戎族之间的矛盾加剧。作者不直接评论,却将对王室失尊、礼制遭践的感慨藏于叙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