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十五年 原文
【经】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晋郤缺帅师伐蔡。
戊申,入蔡。
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传】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寘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声己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经】
【经】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¹如²晋。
文公十五年的春季,季文子动身前往晋国。
三月,宋司马华孙¹来盟。
同年三月,宋国的华耦抵达鲁国,与鲁国订立盟约。
夏,曹伯来朝。
这一年的夏季,曹文公亲自来到鲁国进行朝见。
齐人归¹公孙敖之丧²。
齐国人专程来到鲁国,送回公孙敖的灵柩。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¹,用牲²于社³。
六月辛丑日恰逢初一,当天出现了日食现象,鲁国举行了击鼓仪式,还在土地神庙中用牲畜进行祭祀。
单伯至自齐。
周王室的大臣单伯从齐国出发,抵达鲁国。
晋郤缺帅¹师伐蔡。
晋国的郤缺亲自率领军队,前去讨伐蔡国。
戊申,入¹蔡。
戊申这一天,晋国军队成功攻入蔡国都城。
秋,齐人侵我西鄙¹。
秋季,齐国派出军队,侵犯鲁国的西部边境。
季孙行父如晋。
季孙行父动身前往晋国,处理相关事宜。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¹。
冬季十一月,各路诸侯在扈地举行会盟仪式。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十二月,齐国人将子叔姬送回了鲁国。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¹。
齐侯亲自率领军队侵犯鲁国西部边境,紧接着又调转兵力攻打曹国,还攻入了曹国的外城区域。
【传】
【传】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¹也。
文公十五年春季,季文子之所以前往晋国,核心原因是为了解决单伯和子叔姬相关的事务。
三月,宋华耦¹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²之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³。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⁴。”鲁人以为敏⁵。
三月,宋国的华耦前来鲁国缔结盟约,他手下的属官全都跟随他一同前来。《春秋》当中记载他为“宋司马华孙”,这样的称呼是为了表示对他的敬重。文公原本打算设宴和他一同饮宴,华耦却委婉推辞,他表示,自己的先祖华督当年得罪了宋殇公,相关罪责被记录在诸侯的史册上,自己作为先祖的后人继承祭祀,不敢让文公蒙受羞辱,只请求在亚旅官员那里接受相关安排。鲁国人都觉得华耦的言辞十分得体妥当。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¹王命,古之制²也。
夏季,曹文公前来鲁国朝见,这一行为是符合礼制规范的。按照古代流传下来的制度,诸侯之间每五年要相互朝见一次,借此重申周天子的命令,维系诸侯间的礼法秩序。
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¹寘²诸堂阜³,鲁必取之。”从之。卞人⁴以告。惠叔犹毁⁵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⁶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⁷共仲⁸。声己不视,帷堂⁹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¹⁰。’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¹¹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齐国有人为鲁国的孟氏出谋划策,提议说鲁国是齐国的亲戚,只要把公孙敖的装饰棺木停放在堂阜这个地方,鲁国一定会主动前来取回。孟氏采纳了这个建议,卞邑的大夫把这件事上报给了鲁国朝廷。惠叔依旧沉浸在悲痛之中,面容憔悴身形消瘦,他向朝廷请求取回公孙敖的棺木,还站在朝堂上等候朝廷的命令,鲁国最终答应了他的请求,顺利取回棺木暂时停放。齐国人也专程前来送葬,《春秋》记载“齐人归公孙敖之丧”,这样记录既是为了孟氏,也是为了鲁国的整体颜面。鲁国按照安葬共仲的规格葬礼,安葬了公孙敖。声己不愿意去看公孙敖的棺木,只在帷堂里面哭泣。襄仲原本不想前去哭丧,惠伯劝说他,办理丧事是对待亲人的最后一件大事,即便彼此之间没有好的开端,能有一个圆满的终结也是应该的。史佚曾经说过,兄弟之间要各自尽力保全情义,救济身处困境的家人,庆贺喜事,哀悼灾祸,祭祀时保持恭敬,办丧事时心怀悲哀,即便彼此的感情深浅不同,也不能断绝骨肉友爱,这是对待亲人的基本道义,你只要自己坚守道义,又何必心怀怨恨呢?襄仲听了这番话十分认同,便带着兄弟们一同前去哭丧。后来,穆伯的两个儿子回到鲁国,孟献子十分喜爱这两个人,这份喜爱在全国都广为人知。有人却在孟献子面前诬陷这两个人,说他们打算谋害孟献子。孟献子把这番话转告给了季文子,这两个年轻人表示,孟献子因为喜爱他们而天下皆知,如果他们背负谋害孟献子的恶名,实在是违背礼法,违背礼法还不如一死。后来这兄弟二人,一个在句鼆负责守门,一个在戾丘负责守门,最终全都战死在了岗位上。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¹于社,伐鼓于朝,以昭²事神,训³民事君。示有等威⁴,古之道也。
六月初一出现日食,鲁国击鼓、在土地神庙用牲畜祭祀的做法,是不符合礼制的。按照古制,出现日食的时候,天子要减少膳食、撤去乐舞,在土地神庙击鼓祈福;诸侯要用玉帛在土地神庙祭祀,在朝堂上击鼓,以此彰显敬奉神灵、教化百姓、效忠君主的理念,明确尊卑等级的威仪,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¹之,使来致命²。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齐国人答应了单伯请求送子叔姬回国的诉求,并且赦免了单伯,还派单伯前往鲁国传达相关命令。《春秋》记载“单伯至自齐”,这样的表述同样是为了表示对单伯的敬重。
新城¹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²。”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³,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此前在新城举行的盟会,蔡国并没有派人参加,于是晋国的郤缺率领上军和下军攻打蔡国,他表示晋国国君尚且年少,对待战事绝不能懈怠。六月初八日,晋国军队攻入蔡国都城,和蔡国订立了城下之盟后才班师回朝。按照《春秋》的记载惯例,凡是彻底战胜一个国家,就称作“灭之”;如果只是攻占对方的大城,就称作“入之”。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秋季,齐国军队侵犯鲁国西部边境,因此季文子专门前往晋国,把这件事告知晋国方面。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¹晋侯,故不克²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⁴也。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冬季十一月,晋灵公、宋昭公、卫成公、蔡庄侯、陈灵公、郑穆公、许昭公、曹文公一同在扈地会盟,一方面重申新城盟会的友好情谊,另一方面筹划联合攻打齐国。齐国人给晋灵公赠送了丰厚的财物,因此诸侯联军没有战胜齐国就撤兵了。当时鲁国正遭受齐国进犯的战乱,所以文公没能参加这次扈地会盟。《春秋》只记载“诸侯盟于扈”,是因为诸侯联军并没有实际救援鲁国,没有起到作用。按照《春秋》的书写惯例,凡是诸侯会盟,文公如果没有参加,就不会特意记载,这是为了隐讳国君的过失;如果参加了却没有记载,就是因为参会迟到的缘故。齐国人送回子叔姬,根本原因是周天子下达了相关命令。
齐侯侵我西鄙,谓¹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²天,天之道³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⁴,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⁵,于时⁶保⁷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⁸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齐懿公发兵侵犯鲁国西部边境,他笃定各路诸侯不会出兵救援鲁国,紧接着又攻打曹国,攻入曹国外城,理由是讨伐曹国曾经前来鲁国朝见。季文子对此评价说,齐侯恐怕难以避免灾祸了,他自身行事违背礼法,反而去讨伐恪守礼法的国家,还质问对方为何要遵守礼法。礼法是用来顺应上天的,这是上天恒定的法则,自身违背天道,还要以此讨伐他人,必然难逃灾祸。《诗经》中有这样的说法,为何不相互敬畏,核心是不敬畏上天。君子不会欺凌年幼和地位低微的人,就是因为心存对上天的敬畏。《周颂》中也提到,敬畏上天的威严,才能长久保有福禄。如果不敬畏上天,又怎么能保全自身和国家呢?依靠动乱夺取君位,即便恪守礼法来稳固地位,尚且担心不能善终,更何况屡次做出违背礼法的事,终究无法长久存续。
本章赏析
全篇以时间为脉络,如实记录全年关键史事,涵盖鲁国外交往来、诸侯会盟、列国征伐、礼制践行等核心内容。
本章的核心重点,在于通过列国邦交与诸侯会盟的细节,折射当时的政治乱象与礼义价值。文中记录了季文子出使晋国维系邦交、宋国使臣来华结盟等合规外交事宜,更重点写了诸侯扈地会盟的关键变故:多国诸侯本结盟谋划讨伐齐国,以维护此前盟约,可晋灵公收受齐国贿赂后,直接罢兵作罢,全然不顾盟约信义;与此同时,齐国恃强凌弱,先是侵犯鲁国西部边境,又因曹国朝见鲁国发兵攻打曹国,尽显霸权无信的做派。《左传》并未直白批判,而是通过史实平铺直叙暗藏褒贬,同时兼顾日食祭祀、朝聘礼仪等细节,凸显礼义与诚信才是诸侯相处的核心准则。